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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配偶婚姻也是人類的權利嗎? 2015-07-24 07:36:41

同性婚姻合憲後,接下來是多配偶制婚姻嗎?

By Samuel Smith | 基督郵報記者

多配偶制婚姻

美國最高法院上周五裁定同性婚姻合憲後,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和其他許多人都認為,法院用於為同性婚姻權利辯護的理由,「毫無立場」說明為什麽應該禁止多配偶婚姻。

雖然把人可以合法迎娶多名伴侶,或已婚夫婦可以與別人發展新的愛情納入到國家法律保障婚姻的範疇似乎牽強,對同性婚姻持不同意見的羅伯茨來說,他不同意大法官安東尼·肯尼迪對「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桉」撰寫的多數意見書,稱這開創了先例,可能會導致美國滑向多配偶制(又名「多元之愛」)合法化。

「雖然意見書中大部分都隨機插入了『兩人』這個形容詞,但根本未提供為什麽在婚姻的核心定義中兩個人的因素要被保留,而男女則不需要,」羅伯茨寫道。「的確,從歷史和傳統的角度看,從異性婚姻到同性婚姻的飛躍,遠大於從兩人的結合到多配偶制的飛躍,多配偶制在世界的一些地方有深厚的文化根基。如果多數人願意邁出這一步重大的飛躍,很難看到如何能對那些更小的改變說不。」

最高法院判決後,已有不少專欄文章就同性婚姻裁決是否會導致多配偶制婚姻合法,展開辯論,有的甚至呼籲將多配偶制徹底合法化。

不管多配偶制在美國的結果最終如何,多配偶制婚姻的權利認可多重婚姻,這已被自由派政治評論員弗雷·德里克(Fredrik deBoer)在《政治報》(Politico)的專欄中稱為「社會自由主義的新地平線」,是一些人在最高法院裁決後努力想達成的目標。

周二,彌敦道·科利爾(Nathan Collier),蒙大拿州海倫娜的一名前摩門教成員,因為一夫多妻被驅逐離開教會,已提交申請到黃石縣法院,申請他可以合法地與「兩個妻子」維多利亞和克莉絲汀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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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蒙大拿州,像其他49個州,禁止一夫多妻制,科利爾受最高法院裁決的激勵,說如果他的申請被拒絕,他計划起訴州政府。該縣委書記的辦公室工作人員起初否決科利爾的請求,但後來說,在批准或否決他的申請前,他們將首先轉交給律師。

「這是關於婚姻的平等,」科利爾告訴美聯社記者。「沒有多配偶制,就沒有平等。」

科利爾並不是唯一主張政府承認多配偶制的人。在題為《是時候讓多配偶制婚姻合法化》的專欄文章中,德里克認為「多配偶是一個事實」,以及那些有多配偶的人必須有權利與他們的多個愛人進入國家認可的婚姻。

「今天,人生活在群體關係中,」德里克解釋。「問題不在於他們是否會繼續這些關係。問題是,我們是否會給予他們與其他成年人同等的基本承認:愛情產生婚姻,而婚姻權利正如其字面意思所指,是一種權利。」

引用羅伯茨的話,德里克指出,適用於多配偶制的意見同樣適用於同性婚姻,顯示多配偶制的運動已在美國的政治中發生。

「既然我們許多人都認為尊重傳統並非限制結婚權利的正當理由,那麽未來的方向就很清楚了,」德里克陳述說。「我們應該努力讓法律承認兩個以上伴侶間的婚姻關係。是時候讓多配偶制婚姻合法化了。」

保守作家約拿·戈德堡(Jonah Goldberg)發佈在《信息流》(The Stream)的專欄中稱,如同保守派在對同性婚姻爭議中不斷警告說,同性婚姻合法化可能導致多配偶制婚姻,自由派稱這些說法荒唐,以進一步推動同性戀議程。

但是,一旦輿論的潮流以及總統的意見都贊成同性戀婚姻,戈德堡指出,自由主義的新聞網站開始要求多配偶制合法化。

「一個更深入和更惡毒的問題是信任瓦解。一遍又一遍,進步人士堅持認為他們的目標合理且有限。同性婚姻的支持者堅持認為,他們僅僅只是希望有和其他人一樣的結婚權利。他們嘲笑和輕視任何認為多配偶制將是他們下一個重要議事日程的人,」戈德堡寫道。

「直到他們開始獲勝。2013年,在《Slate》雜誌有篇標題宣稱《多配偶制合法化!》和《經濟學者》的一篇稱社論《現在輪到多配偶制了》。《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發表了一篇關於戴安娜與亞當斯及她追求多名愛人的'另類婚姻』的文章。」

雖然一些左翼可能已經推動多配偶制合法化,一些保守派認為,大多數人的意見決定多配偶制的走向,這並不意味着政府或法院將被迫使用最高法院對同性婚姻的裁決作為先例促使多配偶制婚姻合法化。

在《政治報》另一專欄中,作者喬納森·勞赫(Jonathan Rauch)反駁羅伯茨的說法,並指出同性婚姻和多配偶制婚姻之間有明顯不同,呼籲政府防止多配偶制婚姻合法化。

不像同性婚姻,勞赫指出,多配偶制有一個古老的歷史,文明的西方社會已經禁止這種婚姻,因為它的存在在社會引起弊端,如由於富有的男人「囤積妻子」,造成地位低下人不平等的結婚機會。

「尊重首席法官,如果是減少而不是擴大婚姻機會,不是維護穩定而是破壞社會穩定,那麽多配偶制和同性婚姻並無『適當差別',我不知道會導致什麽,」勞赫斷言。「現在,想採用配偶制理論和實證文獻反對多配偶制的人,請自由地去做。但請不要像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和弗雷·德里克所做的,完全忽略了文獻。」

「布蘭德利聲稱,一旦同性伴侶可以結婚,就沒有理由反對約會強姦或證券欺詐,沒有理由反對多配偶制,」勞赫繼續說。「它無歷史可循,這不正確,智力懶惰隱含地宣稱這很偉大。」

一夫多妻制的存在,尤其是在伊斯蘭社會,導致婦女被虐待及當作二等公民,勞赫指出,研究表明,在一夫一妻制婚姻中,「兒童福利顯着改善,包括疏忽照顧兒童,虐待,意外死亡,兇殺和家庭內部的衝突都有更低比例。」

勞赫的文章包括一張地圖,顯示全球25%允許多配偶制婚姻的國家往往分佈在非洲,中東和東南亞,這些國家危險且不穩定。

「廢除多配偶婚姻的合法形式,西方社會邁出了一步,沒有這點就不可能有現代自由、平等、民主的社會結構:大眾化的結婚機會,」勞赫寫道。「這並非巧合,沒有自由民主允許多配偶制。」

~~~~~~~~~~~~~~~~~~~~~~~~~~~~~~

蜜蜂小時候就知道多配偶婚姻在中國應該也是傳統,“大紅燈籠高高掛,”蜜嫂的外婆、同學的媽媽都是多配偶婚姻的結果。1950年《婚姻法》明確“禁止重婚、納妾”,此法實施以來,中國不承認一夫多妻,歷史形成並遺留下為數不多的多妻婚姻(或一妻多妾制)被非法化。中國當年發生很大的離婚潮,嘿嘿!

中國古代皇帝“後宮嬪妃成百上千”,王公大臣地主富商有經濟能力的男人許多都有妻妾共存的婚姻狀態,新中國建立後,許多朋友和同學的祖父母舊家庭中,存在的多配偶狀態紛紛解體,中國當年離婚潮就是這樣發生的,在少數民族地區存在的多配偶婚姻家庭狀態慢一些也逐漸消除,已經都被革掉了命。

新婚姻法強制破除了一夫多妻傳統,現在的人類追求個人權利,同性戀已經合法化,通姦已經不犯法,同居已經沒有道德譴責,濫交已經無法控制,會不會有人會延續多配偶這種婚姻狀態呢?現在中國的小三二奶通姦多戀現象流行,很難說多配偶婚姻已經有很大潛在基礎。

美國社會崇尚自由民主,又是多元文化並存的社會,民族宗教不同對待婚姻關係合法性看法也不同,穆斯林和摩門教公開一夫多妻合法並且實踐,但是在一些州卻驅逐他們。世界上也還存在25%國家和地區多配偶婚姻合法化的制度。

尊重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自由,人類有自由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婚姻自主自由的觀念,多配偶婚姻目前雖然不合法在不久的未來也許會合法化。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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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花蜜蜂 留言時間:2015-07-29 05:48:35
宗合:

概念再擴大擴張,許多法律法規都有改變的需要,比如穆斯林世界實行多配偶婚姻的條件下,社會也是穩定的,那麼實行一夫一妻制度的國家增加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形態,為何又不能接受多配偶婚姻合法化呢?

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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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時間:2015-07-29 05:42:59
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理由就是“人人平等”既然“人人平等”很現代很有“普世性”,婚姻的所有束縛都應該解放,宗教的戒律也應該打破。

男歡女愛本來就是最好實踐自由和平等的社會關係概念。再發展同性婚姻合法化,多配偶婚姻合法化就順理成章。

不是嗎?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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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時間:2015-07-29 05:34:02
catlovers愛貓郎,

你說得對。形神兼備也是贊同你的意思,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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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時間:2015-07-29 05:30:38
形與神俱好!

歷史就是不斷地輪迴,只不過科學技術在上升。啊!

宗教產生的時候被責難打擊,現在鎮壓邪教手法差不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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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時間:2015-07-29 05:26:39
catlovers,愛貓哥好!

看起來多配偶可能超過同性戀成為新流行的可能性很大。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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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形與神俱 留言時間:2015-07-27 11:42:29
“同性婚姻合法化只表明一件事----人人生而平等!”

既然是追求人人生而平等,那有何理由不讓多配偶婚姻也獲得平等?難道那樣會造成不平等?如何定義平等?是根據數量上的相等?那人口多的家庭和人口少的家庭如何平等?我提這些問題無意冒犯,也無答案。拋磚引玉,盼高人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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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tlovers 留言時間:2015-07-27 06:49:09
形與神俱,謝謝回復。 你說的對,同性戀不是新鮮事,自有人類就有同性戀,動物界也同樣。 我說的新鮮事是指“同性婚姻合法化”這件事,古代近代都沒有,只有現代才有,第一個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是荷蘭,是在2001年4月1日實現的。

同性婚姻是促進人類發展的優秀的東西?----優秀不優秀,我不知道,同性婚姻合法化只表明一件事----人人生而平等! 在視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OEJhYp-QMA 中前澳洲總理陸克文說的很明白。

至於“享齊人之福”,我不想探討,我只崇尚忠貞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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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形與神俱 留言時間:2015-07-27 04:58:10
“我們都要繼承世界文化,中華文化中的優秀的東西,” 頂!

比如,同性婚姻是促進人類發展的優秀的東西? 可以探討。 但它肯定不是新鮮的東西。 古時候在Sodom and Gomorrah就對homosexuality習以為常。 今天的 sodomy 一詞便出於此。 古羅馬文明消亡前夕, homosexuality 也相當時髦。

同樣,認為多配偶婚姻就是愚昧落後的東西顯然武斷無知, 缺乏包容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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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tlovers 留言時間:2015-07-26 20:30:48
另外,“不是新鮮事”並不是否定舊事,我們都要繼承世界文化,中華文化中的優秀的東西,排斥誤解都不是好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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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tlovers 留言時間:2015-07-26 20:22:48
形與神俱,你誤會了,我說的“不是新鮮事”是針對博主說的“同性婚姻合憲後,接下來是多配偶制婚姻嗎?”的,因為同性婚姻合法化是現代的事,而一夫多妻不是現代新創的事,古已有之。

至於你說的“Cat lovers 在古埃及就有, 也不是新鮮事, 為何今天還有人要做 catlovers ?”這句話,有點莫名其妙,只不過是個網名而已,你的意思是不是任何人的網名都必須是新創的? 別具一格的? 前人從沒有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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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形與神俱 留言時間:2015-07-26 20:00:58
“一夫多妻是復古,不是新鮮事。” 如果因為自古就有, 如果因為“不是新鮮事,” 就可以不尊重別人的權力和選擇, 這顯然毫無說服力。

天主教, 基督教, 伊斯蘭教,佛教的經文大都成文幾千年之前, 而這些經文所教的也根本不是“新鮮事”。 你能因此把這些文化一概否定? Cat lovers 在古埃及就有, 也不是新鮮事, 為何今天還有人要做 catlov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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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tlovers 留言時間:2015-07-26 19:31:21
一夫多妻是復古,不是新鮮事。正如GreatSouth所說,阿拉伯人是,摩門教也是,中國古代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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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形與神俱 留言時間:2015-07-26 18:46:17
再來一個例子:

Love Times Thre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ybmklJFHjE&list=PL42DD5978A7846365&index=1

這段視頻中的一家可不是白丁。 不難看出他們在認認真真按照聖經的教導生活。 大女兒 Laura 的那段話更令人深思和羨慕。 Darger 一家還冒着坐牢的危險, 出了這本書來分享喜樂:

Love Times Three: Our True Story of a Polygamous Marriage Hardcover, September 1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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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reatSouth 留言時間:2015-07-26 14:56:03
阿拉伯人這個方面已經走在世界前列:)別人還處在討論階段,人家已經長期實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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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tlovers 留言時間:2015-07-26 14:25:2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OEJhYp-Q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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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時間:2015-07-26 14:21:44
多配偶婚姻合法化進入"天賦人權"的爭取勝利的可能性大大超過推翻共產黨政權.蜜蜂難道成為右派了?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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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時間:2015-07-26 14:15:30
瑾子周末愉快!

蜜蜂沒有實踐經驗,但是不久的從前中國也是一個婚姻傳統,同學的媽媽就是他爸爸的六姨太,蜜嫂的外婆就是她外公在鄉下的原配,解放後婚姻法一夫一妻強制被離婚。

至於多配偶婚姻從今以後會不會發展成為合法,蜜蜂不是為了跟你抬扛——可能性“可能性很大”:

一個原因是一夫一妻家庭離婚的婚姻居高不下(美國已經超過%50家庭重新組合)青年們乾脆同居不結婚將來好說好散;二個原因是婚外移情別戀花園越來越遍地開花(網絡更加方便交往戀愛範圍);三個原因通姦不犯法(性關係成為白開水沒別的內容);四個原因是"壞人壞事"有很大發展環境人類"向惡"比"向善"容易;

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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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時間:2015-07-26 13:51:39
achedan周末愉快麼?哈哈!

製造耶穌基督教也是西方國家的人民,做反對派的也是他們的人民,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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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時間:2015-07-26 13:48:44
山哥周末愉快!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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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瑾子 留言時間:2015-07-26 11:07:30
多配偶合法?千萬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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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chedan 留言時間:2015-07-26 08:23:07
只要西方社會自己認為有利於它們的發展,俺們應尊重其選擇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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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哥 留言時間:2015-07-25 14:51:06
蜜蜂兄好問題。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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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時間:2015-07-25 13:23:50
北雁高飛周末愉快!

很難有“北雁年年南飛”那麼堅強又不怕麻煩啊,哈哈!

現在下一代是不是還要繼續走我們那一代的婚姻老套路,還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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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時間:2015-07-25 13:18:58
老冬兒周末愉快!

蜜蜂只是覺得這個“天賦人權”慢慢地恐怖起來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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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雁高飛 留言時間:2015-07-25 06:22:24
像“大紅燈籠高高掛”里的“麻煩”,真的是太惱人了!:-)
還是一夫一妻制簡單省事兒些。:-)

這聲“蜜嫂”叫得多甜,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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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冬兒 留言時間:2015-07-24 21:07:26
雄性動物的天性肯定是想多配偶,:)) 人的社會制約才限定了一夫一妻。不過,我不認為以後的社會會放寬到多配偶合法,呵呵!

蜜蜂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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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時間:2015-07-24 15:20:23
馬先生再說的也對,

哈哈!如果找出了基因,就有了鋼板依據。那時候,還得向之前全世界被誤傷了的判決和處罰平反。

如何對青少年施加道德教育就必須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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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時間:2015-07-24 15:15:18
馬先生說的對,

換妻、多配偶、群交、等都應該是人類的正常性關係模式,任何人不能剝奪這個權利。法律基礎是“通姦不犯法”。社會道德去見鬼!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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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馬甲 留言時間:2015-07-24 10:44:57
另外,NIH也應該專門撥款來研究那些喜歡有多個配偶的人的基因有什麼特別之處,為什麼這些人不滿足於一個配偶。是雙螺旋上的哪一對染色體決定了他們有足夠的體力和能量與多個異性同時進行房事。更重要的是,如果他們的這種需要得不到滿足的話,是否會造成永久性的心理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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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馬甲 留言時間:2015-07-24 10:41:05
如果在這個問題上解放思想,展開活躍的學術探討的話,會有很多話題被拿來探討的。比如,兩對夫妻在各自的合法婚姻期間是否可以合法地暫時交換配偶。兩對夫妻是否可以合法地組成兩男兩女的家庭。然後,可以進一步探討是否可以合法地組成N男N女的家庭,或者M男N女是否可以組成合法家庭等等,每種可能性都需要對應一定稅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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