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句话说雷洋之死:
1,雷洋嫖娼了,
2,雷洋袭警逃跑了,
3,雷洋被警察控制时打死了。
结论雷洋用死亡换来给大家的教训:
1,自己飞机不要别人打也不要拿自己飞机打别人,
2,公民在警察面前必须要服从然后到法官面前去辩护,
3,警察抓人先要表明身份铐上他(她)不能让人逃。
完
刚好被打死都成了罪证了?
花蜜蜂立场第一,没有第二,永远第一,第一第一,就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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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博不必羞答答的
应该旗帜鲜明地说:
警察说雷洋嫖娼了,他就嫖娼了
警察说他袭警了,他就袭警了
他死在警察手里了,他就是该死
这才象一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左派的做法:立场第一,没有第二,只有第一,永远第一
一个人大硕士毕业的共匪嫖娼,被跨区交换来打击卖淫嫖娼的便衣共匪警察抓了,人大硕士共匪不服袭警逃跑?结果一拳下去,没了?
不知媒体大V们嚷嚷要啥,
要卖淫嫖娼合法化
还是打飞机的人权?
言而总之,雷洋案捞不到多少稻草,网右们白忙了。
我把你的三句话稍微改一下:
2,雷洋拘捕反抗,
3,雷洋被警察控制时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