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句話說雷洋之死:
1,雷洋嫖娼了,
2,雷洋襲警逃跑了,
3,雷洋被警察控制時打死了。
結論雷洋用死亡換來給大家的教訓:
1,自己飛機不要別人打也不要拿自己飛機打別人,
2,公民在警察面前必須要服從然後到法官面前去辯護,
3,警察抓人先要表明身份銬上他(她)不能讓人逃。
完
剛好被打死都成了罪證了?
花蜜蜂立場第一,沒有第二,永遠第一,第一第一,就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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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博不必羞答答的
應該旗幟鮮明地說:
警察說雷洋嫖娼了,他就嫖娼了
警察說他襲警了,他就襲警了
他死在警察手裡了,他就是該死
這才象一位立場堅定旗幟鮮明的左派的做法:立場第一,沒有第二,只有第一,永遠第一
一個人大碩士畢業的共匪嫖娼,被跨區交換來打擊賣淫嫖娼的便衣共匪警察抓了,人大碩士共匪不服襲警逃跑?結果一拳下去,沒了?
不知媒體大V們嚷嚷要啥,
要賣淫嫖娼合法化
還是打飛機的人權?
言而總之,雷洋案撈不到多少稻草,網右們白忙了。
我把你的三句話稍微改一下:
2,雷洋拘捕反抗,
3,雷洋被警察控制時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