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有了“法医尸体解剖鉴定”说“雷洋是因为胃部容物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关于这个胃部食物的排空,尼罗河有一些看法:呕吐吸入死,雷洋案尸检创造医学奇迹.西岸和老张二位留下评论已有不同意见,请点击阅读: 蜜蜂的评论: 关于胃部食物的停留问题,蜜蜂刚好有一个实际例证:蜜嫂在医院工作,有一位在加护病房的长期昏迷病人(植物人),本来这位老兄是高中橄榄球队员,200多磅,身体非常壮实,因为膝关节韧带断裂需要手术,结果却成为这样,为什么呢?原来,是不遵医嘱造成的————因为手术要全身麻醉,所以,医生通知过他“手术前12小时不能进食,特别是任何肉类。” 但是,他在早晨的手术中窒息昏迷了!医生从他的口中和气管中拉出没有消化的鸡肉,在他胃中还掏出了一盆未消化的鸡肉!问清楚原来他根本没有按医生的通知,反而在手术前一晚很晚时候,跟朋友们一起在餐厅一餐吃了二十只鸡腿! 这里的结果是他可能在麻醉中胃部不能约束里面的食物倒流,处于平躺状态,胃部容留的食物进入呼吸道堵塞了造成窒息,窒息又造成脑部长时间缺血,所以昏迷。虽然当时立即为他清理了胃部和气管,现在他也可以自己呼吸,但是,从昏迷中醒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也许就这样到某一天什么地方感染而不治而亡。 胃部容物在全身麻醉状态或者暂时失去知觉状态下自然流出堵住呼吸系统造成窒息是非常可能的。 所以,蜜蜂以为,雷某在畏惧下全力挣脱逃跑、警察企图控制的打斗过程中,被追击被击中剧痛短暂昏迷状态下,又被按住头部处于较低位置,胃部食物回倒被吸进气管,造成气管堵塞死亡是可能的。 这里还是有一个疑问: 中国警察是不是随便在大街上就可以抓住一个人说他嫖娼?如果是,中国警察随便在大街上抓一个人就可以说他嫖娼,还需要有更多的证明。那雷洋就是完全清白无辜。雷洋之死就完全是警察的责任! 但是,换句话说“雷洋确实是嫖娼被抓,”那么,这后来雷洋的袭警逃跑和警察控制过度造成死亡就顺理成章,那么,警察造成的这个结果就是有逻辑关系的了,事出有因!仅仅责任在“控制过度”。 当然,重要的还有“嫖娼证据”,有当事人是可以调查审讯的。一些网友们不相信“娼证”,那你能相信啥呢?你如果不相信任何证据,还需要提出不相信的理由。 现在,蜜蜂从“娼证”来看,“雷洋嫖娼了”所以才“袭警逃跑”,警察企图“控制”结果“强力过度”造成死亡。跟网友认为的“故意杀害无辜”相距甚远!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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