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新闻 消息称,中国人大全国会议计划将批评或亵渎革命英雄或革命烈士的言行列入民事责任的民法改革草案。该草案计划从2020年实施。 据路透社3月13日报道,正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大会议,计划为追究批评亵渎革命英雄与革命烈士的言行的民事责任立法。 但该消息没有披露进一步细节,批评与亵渎革命英雄与革命烈士的定义和界限,以及量刑的标准亦没有提及。 一项民法修改意见明确要求,应当对任何有损于革命英雄以及革命烈士的名誉,肖像等破坏公共利益的言行将负民事责任。 有观察指出,此项民法修改意见的提出与近几年出现的对“狼牙山五壮士”、邱少云等中共革命烈士的质疑和丑化风向有关。 在外界看来,大陆对革命烈士名誉案的审判结果富含政治意味(图源:VCG)
2016年8月,历史刊物《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指责中国“狼牙山五壮士”的革命故事有假,终审被判向原告道歉。 2016年9月,邱少云名誉案一审宣判,微博红人孙杰(即网络大V“作业本”)和加多宝集团被判像原告邱少华(邱少云弟弟)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47美元)。 2016年10月,中国最高法发布法院保护英雄人物人格权益典型案例,倡导保护英雄人物的合法权益,“狼牙山五壮士侵权案”、“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人格权纠纷案”等被点名。 值得一提的是,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曾在2015年7月群团工作会议上亲自批示侮辱邱少云事件,并对共青团引领团员青年就网上侮辱邱少云烈士的现象进行抨击提出表扬,称赞团员青年的行动“压住了歪风邪气,弘扬了正能量,做得好”。 据了解,今年中国人大会议约3,000名与会代表讨论修改民法,大约126个修改意见被提出,修改后草案预计在今后两天的时间里通过。中国人大会议定于3月15日结束。而新的民法应当在2020年生效实施。
(宫叶 综编) ~~~~~~~~~~~~~~~~~~~~~~~ “有意种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呵呵! 洪振快恶意研究历史,亵渎“狼牙山五壮士”。被烈士后人起诉,法庭判洪振快公开道歉。但是他拒不道歉,人们也奈何不了他。嘿嘿! 不过,这次两会,却有人民代表提议建立法律来处理他这样的“历史学家”。因此,可能催生出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洪振快法》。 让他们跟着名留青史,也就不枉此生了!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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