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萬維西岸博在蜜蜂轉貼的文章《紅黃藍虐童幕後推手逐漸曝光》後面的評論。蜜蜂整理了一下單獨發布:
針對網絡造謠惑眾傳播謠言,西岸評論道:
這類事情,在任何人可以通過社交媒體說任何話的環境下,是無法避免的,類似過去的大字報的性質。 人們唯一能做的是如何對待這類信息。沒有人可以說自己一定具有最準確的信息。但任何人都可以通過一個信息的傳遞方式,來確定是否具有可信度。 即所謂的credibility。(信譽)
所以,這是個關於所謂的方法論的問題,是個關於哲學思維的概念,也偏偏是衡量知識結構的一個指標。 就是要避免perception is truth的概念。(感覺是真相)可惜,很多人不具備,也不自知。
這就回到了所謂“憲法賦予人民犯傻權”的問題,也就是這事情上體現的是個自律問題,不是他律的概念。那麼就轉到了是否具有羞恥感的問題,被騙了一次,可以說是騙子的問題。

如果兩次甚至更多,西方是有俗語來解釋這種現象,人們應該也都熟悉的(除了小布什,這是關於他的一個著名的笑話),只有缺乏羞恥感的人才會不對上當感到內疚。換成普通人容易理解的中文,就是不要相信網上傳播的任何信息。
其實本來網上內容的主要作為是用於娛樂,而不是獲得確切的信息。用本地土人的話講,就是可以作為clue,但不能作為fact來看待。(線索,事實)
在任何社會裡,從來不缺少搶占道德高地的人,也從來不缺少譁眾取寵來表現自己的人。物質生活有保障了,心理需求進入了社會層,就希望自己在社會裡有特殊的地方。因此,這種造謠傳謠的事情就無法杜絕,僅僅在於是否有途徑。偏巧在網絡時代,提供了這樣一個途徑。
那麼就是或者杜絕這種途徑,或者作為任何一個個人,增強識別或者避免這些無聊東西的能力。也就是儘管憲法賦予任何人犯傻權,但你並不一定非要去當那個“任何人”。 這確實是個自律的過程,因為所謂的知識,學識,是你自己的經歷和學習過程積累的,忽悠自己而得到的自信是虛幻的。 奶奶的,越來越覺得老中需要一個哲學啟蒙運動了,因為這些事情上表現出來的問題都是關於方法論上的無知和誤區。 也許該重新出山寫一個哲學啟蒙系列了,而且不引用任何人的理論。
就方式方法來講,有一個過去一向給人推薦的方式,就是碰上使人氣憤的事情,尤其是對自己的,不要在第一時間發作,而是喘幾口氣,想想清楚了,再決定如何反應。因為從心理學的角度講,一觸即發的那種反應,其實是心理上缺乏準備和自感不能對付的意識導致的,因此就會在第一時間打回去, 屬於本能,而不是計算的結果,比如任何bullying(欺凌)的行為都是這種潛意識和行為方式。因而結果也就是不盡滿意甚至更糟的。而這是缺乏知識和缺乏自信的必然表現。
老中歷史上缺乏言論自由,或者有了言論自由而缺乏話語權,因此有了機會就想表現,或者急於表現,這不是不可以理解。但還應該意識到的是,同時也缺乏知識和學識(順便說一句,這兩個詞代表不同的東西),因為沒有機會實踐過。因此,不想當“任何人”的心理反而使自己成為“任何人”,因為所追求的目標是“任何人”追求的,比如道德制高點,社會知名度.....。也就是perception。這是個哲學思維的概念,所以甘地說人類最應該避免的就是perception is truth的現象。
這句話(憲法賦予人民犯傻權)記得是最早從news week的一篇文章上看到的,大概在本世紀初的時候。當然,其後都是有一個but的。其所反映的內容就非常複雜了,表面上看是個關於選擇權的問題,但從文化的角度講,存在一個理念走到底必然導致極端的結果的概念,進入了哲學的範疇.....。 選擇權是體現西方文化核心自由的特點。但結合民主制里的某些內容,比如普選,就可能發展到一個極端的程度。而任何社會的精英階層都是擔心這種情形的,比如獨裁體制下的精英就用強制的方式不許你有這種選擇權。但在民主體制下,這個選擇權在“度”的問題上就完全靠自律了。 或者操縱這個東西,比如掌握話語權的方式,或者用所謂的information lost的模式,就是灌入大量的垃圾或者假消息來讓人們失去對真實信息的可能選擇渠道,甚至產生厭惡感,從而讓人陷入perception is truth的誤區。就是“只有符合我期望的才是真實的”思維方式,而不論誰的期望都是可能是錯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錯誤就是真實,完成了一個對具體某個人的思維形成的邏輯循環。 當年台灣與大陸不對付的時候,有專門的“心戰部隊”,就是利用這種模式,不是大罵大陸政府,而是弄出似是而非的內容來“啟發”你產生對大陸政府的負面看法,當然也是以大陸人的名義。如今在美國的這次大選,也是看到這個模式的實踐,這是俄國門問題的實質。而當川普說什麼是fake news的時候,看看有多少人相信他的話。並不是很少,而這些人也不去追究川普的根據是什麼。 也就是當自由選擇走到了極端,走到了為獨裁奠定基礎的地步,一個領袖人物的言論成為權威,法西斯主義就是這樣煉成的(無條件地擁護領袖)。 這個概念背後的心理學基礎是因為:一般來講,人們是懶惰的,總是喜歡尋求相對輕鬆的出路,那麼就容易出現不願意對複雜的事情思考,而把這個權利給了別人,自己寧願去相信的現象。 也就是實際上失去了選擇權。人民犯傻不是因為自己意識到犯傻,而是不意識。民主體制下的法律保障人民的這個權利。 能夠對抗這種極端情形的,只能是社會裡每一個人的知識水平,和求知慾的提高,這就是為什麼當一個民主社會出現反智主義的時候,也就是走向沒落的開始。這偏偏是川普的當選帶來的產品。 所以從社會的“智慧”的角度講,就是個關於方法論的問題,畢竟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具有直接獲得真實消息的可能,多數人是通過間接的手段,那麼所謂的選擇的概念,就落實到如何選擇的問題,這是所謂的哲學基本問題,方法論問題。所謂冤有頭債有主,作假的人要是被抓住,是要付出代價的,任何社會裡這都是被認可的概念。那麼對於網上這種你連對方是誰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冤和債你去找誰? 不是說政府或者權威的說法就是一定為真,但對比一個公共環境的傳言,如果作假的話,誰會有更大的成本?人們是基於成本做選擇的,來美國的第一周,帶着我們認識美國的那廝解釋了一個概念,“在美國,不違法的是傻瓜,但違法被抓住的是更大的傻瓜”(you are a fool if you don't break law, but you are the bigger fool if you get caught)。 這個概念解釋了基於成本而做選擇的概念。而這個概念其實是貫穿任何社會的,只要是關於選擇的問題。 那麼對於一個政府也是同樣的概念,寄希望政府永遠說真話是天真的,圖樣圖森破。但政府說假話不是沒有代價的,即便你不能對其怎樣,對方也是失去了信譽。而另一個任何社會都適用的概念是,不論獨裁還是民主,政府都是做同樣的事情,to please the mob,哪怕是用欺騙的手段。 你可以永遠地欺騙某些人,也可以一時地欺騙所有人,但無法永遠欺騙所有人。也就是你是一定會付出代價的。 對於中國的事情來講,另一個與方法論的概念直接有關的,就是一方面要求政府說真話,另一方面從來不相信政府的話,那麼政府有什麼incentive說真話?不知道這個悖論是否被意識到。 說假話也好,相信假話上當也好,都是代價,不僅是個人的,也是社會的,包括政府,但什麼事情的成熟過程沒有代價的付出呢?寄希望突然一天中國民主了,一切社會問題就都解決了,就是成為先進國家了?......。 這是圖樣圖森破呢,還是投機心理?我一直有個感覺,老中里賭徒多是因為文化因素。
~~~~~~~~~~~~~~~~ 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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