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万维西岸博在蜜蜂转贴的文章《红黄蓝虐童幕后推手逐渐曝光》后面的评论。蜜蜂整理了一下单独发布:
针对网络造谣惑众传播谣言,西岸评论道:
这类事情,在任何人可以通过社交媒体说任何话的环境下,是无法避免的,类似过去的大字报的性质。 人们唯一能做的是如何对待这类信息。没有人可以说自己一定具有最准确的信息。但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一个信息的传递方式,来确定是否具有可信度。 即所谓的credibility。(信誉)
所以,这是个关于所谓的方法论的问题,是个关于哲学思维的概念,也偏偏是衡量知识结构的一个指标。 就是要避免perception is truth的概念。(感觉是真相)可惜,很多人不具备,也不自知。
这就回到了所谓“宪法赋予人民犯傻权”的问题,也就是这事情上体现的是个自律问题,不是他律的概念。那么就转到了是否具有羞耻感的问题,被骗了一次,可以说是骗子的问题。
如果两次甚至更多,西方是有俗语来解释这种现象,人们应该也都熟悉的(除了小布什,这是关于他的一个著名的笑话),只有缺乏羞耻感的人才会不对上当感到内疚。换成普通人容易理解的中文,就是不要相信网上传播的任何信息。
其实本来网上内容的主要作为是用于娱乐,而不是获得确切的信息。用本地土人的话讲,就是可以作为clue,但不能作为fact来看待。(线索,事实)
在任何社会里,从来不缺少抢占道德高地的人,也从来不缺少哗众取宠来表现自己的人。物质生活有保障了,心理需求进入了社会层,就希望自己在社会里有特殊的地方。因此,这种造谣传谣的事情就无法杜绝,仅仅在于是否有途径。偏巧在网络时代,提供了这样一个途径。
那么就是或者杜绝这种途径,或者作为任何一个个人,增强识别或者避免这些无聊东西的能力。也就是尽管宪法赋予任何人犯傻权,但你并不一定非要去当那个“任何人”。 这确实是个自律的过程,因为所谓的知识,学识,是你自己的经历和学习过程积累的,忽悠自己而得到的自信是虚幻的。 奶奶的,越来越觉得老中需要一个哲学启蒙运动了,因为这些事情上表现出来的问题都是关于方法论上的无知和误区。 也许该重新出山写一个哲学启蒙系列了,而且不引用任何人的理论。
就方式方法来讲,有一个过去一向给人推荐的方式,就是碰上使人气愤的事情,尤其是对自己的,不要在第一时间发作,而是喘几口气,想想清楚了,再决定如何反应。因为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一触即发的那种反应,其实是心理上缺乏准备和自感不能对付的意识导致的,因此就会在第一时间打回去, 属于本能,而不是计算的结果,比如任何bullying(欺凌)的行为都是这种潜意识和行为方式。因而结果也就是不尽满意甚至更糟的。而这是缺乏知识和缺乏自信的必然表现。
老中历史上缺乏言论自由,或者有了言论自由而缺乏话语权,因此有了机会就想表现,或者急于表现,这不是不可以理解。但还应该意识到的是,同时也缺乏知识和学识(顺便说一句,这两个词代表不同的东西),因为没有机会实践过。因此,不想当“任何人”的心理反而使自己成为“任何人”,因为所追求的目标是“任何人”追求的,比如道德制高点,社会知名度.....。也就是perception。这是个哲学思维的概念,所以甘地说人类最应该避免的就是perception is truth的现象。
这句话(宪法赋予人民犯傻权)记得是最早从news week的一篇文章上看到的,大概在本世纪初的时候。当然,其后都是有一个but的。其所反映的内容就非常复杂了,表面上看是个关于选择权的问题,但从文化的角度讲,存在一个理念走到底必然导致极端的结果的概念,进入了哲学的范畴.....。 选择权是体现西方文化核心自由的特点。但结合民主制里的某些内容,比如普选,就可能发展到一个极端的程度。而任何社会的精英阶层都是担心这种情形的,比如独裁体制下的精英就用强制的方式不许你有这种选择权。但在民主体制下,这个选择权在“度”的问题上就完全靠自律了。 或者操纵这个东西,比如掌握话语权的方式,或者用所谓的information lost的模式,就是灌入大量的垃圾或者假消息来让人们失去对真实信息的可能选择渠道,甚至产生厌恶感,从而让人陷入perception is truth的误区。就是“只有符合我期望的才是真实的”思维方式,而不论谁的期望都是可能是错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错误就是真实,完成了一个对具体某个人的思维形成的逻辑循环。 当年台湾与大陆不对付的时候,有专门的“心战部队”,就是利用这种模式,不是大骂大陆政府,而是弄出似是而非的内容来“启发”你产生对大陆政府的负面看法,当然也是以大陆人的名义。如今在美国的这次大选,也是看到这个模式的实践,这是俄国门问题的实质。而当川普说什么是fake news的时候,看看有多少人相信他的话。并不是很少,而这些人也不去追究川普的根据是什么。 也就是当自由选择走到了极端,走到了为独裁奠定基础的地步,一个领袖人物的言论成为权威,法西斯主义就是这样炼成的(无条件地拥护领袖)。 这个概念背后的心理学基础是因为:一般来讲,人们是懒惰的,总是喜欢寻求相对轻松的出路,那么就容易出现不愿意对复杂的事情思考,而把这个权利给了别人,自己宁愿去相信的现象。 也就是实际上失去了选择权。人民犯傻不是因为自己意识到犯傻,而是不意识。民主体制下的法律保障人民的这个权利。 能够对抗这种极端情形的,只能是社会里每一个人的知识水平,和求知欲的提高,这就是为什么当一个民主社会出现反智主义的时候,也就是走向没落的开始。这偏偏是川普的当选带来的产品。 所以从社会的“智慧”的角度讲,就是个关于方法论的问题,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具有直接获得真实消息的可能,多数人是通过间接的手段,那么所谓的选择的概念,就落实到如何选择的问题,这是所谓的哲学基本问题,方法论问题。所谓冤有头债有主,作假的人要是被抓住,是要付出代价的,任何社会里这都是被认可的概念。那么对于网上这种你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冤和债你去找谁? 不是说政府或者权威的说法就是一定为真,但对比一个公共环境的传言,如果作假的话,谁会有更大的成本?人们是基于成本做选择的,来美国的第一周,带着我们认识美国的那厮解释了一个概念,“在美国,不违法的是傻瓜,但违法被抓住的是更大的傻瓜”(you are a fool if you don't break law, but you are the bigger fool if you get caught)。 这个概念解释了基于成本而做选择的概念。而这个概念其实是贯穿任何社会的,只要是关于选择的问题。 那么对于一个政府也是同样的概念,寄希望政府永远说真话是天真的,图样图森破。但政府说假话不是没有代价的,即便你不能对其怎样,对方也是失去了信誉。而另一个任何社会都适用的概念是,不论独裁还是民主,政府都是做同样的事情,to please the mob,哪怕是用欺骗的手段。 你可以永远地欺骗某些人,也可以一时地欺骗所有人,但无法永远欺骗所有人。也就是你是一定会付出代价的。 对于中国的事情来讲,另一个与方法论的概念直接有关的,就是一方面要求政府说真话,另一方面从来不相信政府的话,那么政府有什么incentive说真话?不知道这个悖论是否被意识到。 说假话也好,相信假话上当也好,都是代价,不仅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包括政府,但什么事情的成熟过程没有代价的付出呢?寄希望突然一天中国民主了,一切社会问题就都解决了,就是成为先进国家了?......。 这是图样图森破呢,还是投机心理?我一直有个感觉,老中里赌徒多是因为文化因素。
~~~~~~~~~~~~~~~~ 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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