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9日,崔永元深夜爆了一个大瓜。
紧随其后,29日深夜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已启动调查程序,“如发现我院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12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在你来我往的互动中,真相的面孔正从模糊走向清晰。有句话说得好,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只要拿出诚意,用事实说话,不仅可抵达真相,更能提高“能见度”,实现让人信服的公平正义。”
关于崔永元所指的“陕北千亿矿权案”全部卷宗丢失时间发生2016年11月下旬,事发地点正是审理该案的有关单位。
但是有意思的是,这个案卷的失踪案在两年后的今天才被公之于世。
12月26日,有媒体刊报发报道《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在审理机关丢失》。报道指出,多位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确实曾发生卷宗丢失情况:在作出判决前一年的2016年11月下旬,该案二审全部卷宗一次性丢失,事发地点正是审理该案的有关单位。
在丢失前的20多天,赵发琦公开实名举报陕西省主要领导干预该案,并指责此前有司枉法裁判。
对此,最高法院曾回应称,经核查,上述报道和言论所涉案件为: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12月16日作出终审判决,12月21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并于当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
这个案件的始末是由一个合同书引起。
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公司与西勘院进行了接触。2003年8月25日,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签订了《合作勘查合同书》。
这份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出资,对波罗——红石桥勘查区煤炭资源联合进行详查及精查。该矿区的探矿权,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并报国土资源厅备案,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为1500万元。
合同中约定,由凯奇莱公司向西勘院支付1200万元,并拥有该勘查项目80%的权益。协议生效后,该勘查区无论是勘查升值、联合开发,还是矿权转让,所产生的利益,由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以8∶2比例分享。
(凯奇莱是私人公司,自己从榆林市政府获得了红石桥区煤矿探测开采权。经过勘探,该矿区的煤炭蕴藏量15亿吨,价值超过千亿元,因此,地方各级政府,包括省政府都把手指头伸进来了!
国内在改革开放初期,都有过一场低价倒卖国有企业和国家资源给私人民营企业的问题,这些企业和资源现在的价值都翻了几十几百倍几万倍。政府开始反悔,并且追究当年出售时候的贪腐背景。——蜜蜂加注)
围绕这个合同双方发生了一系列的纠纷,甚至演变成法律事件。
撇开其到现在还不得而知的真相,单看整个案件的法律事件演进,你就会明白整个案件为什么这么复杂了。
其一,民事案件演进部分。
2003年凯奇莱与西勘院双方签订合同。
2006年凯奇莱以西勘院不履约、又与他人合作为由,起诉至陕西高院,要求合同继续履行。10月,陕西高院一审判决勘查合同有效,继续履行。之后,西勘院不符一审判决向最高院上诉。
2009年,最高院以事实认定不清为由,裁定案件发回重审。
2011年3月,陕西高院重审后,认定合同无效。之后,凯奇莱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最高院。
2013年11月,最高院裁定二审中止审理。
2018年,最高院做出终审判决,认定合同有效继续履行。
其二,如果按以上的流程来走,只是一个民事案件演进部分,可在案件被发回重审之后,又走向了另一条“感情线”,行政案件的演进。
2010年8月,凯奇莱被市工商局以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作出行政处罚。
之后,凯奇莱不符提起行政诉讼,获得胜诉(主要是该处罚在审理过程中被省工商局撤销)。
2011年,市工商局又以此为由再次对凯奇莱作出行政处罚,并决定撤销对凯奇莱的工商登记。之后,凯奇莱提起又提起行政诉讼,区法院认定处罚行为违法并撤销,凯奇莱胜诉。
2017年,凯奇莱起诉工商局登记违法并要求国家赔偿。(后申请上级法院执行管辖,被指定到米脂县法院审理)
如今结果未知。
此外,2010年11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撤销之前其在2005年批准的65号文(该文当时协调了双方继续合作勘查),凯奇莱提起行政异议(因为该文关系到民事案件的核心问题:合作勘探合同是否有效)。
2013年凯奇莱提起行政复议。现在结果也是未知,但若复议维持,仍可提起行政诉讼。
其三,在行政处罚及民事案件重审之后,这个案件又推向了刑事案件演进的走向。
2007年,市工商局、西勘院向市公安局举报凯奇莱公司涉嫌虚报注册资本,2010年公安局正式刑事立案。
2011年8月,凯奇莱法人赵发琦被逮捕,虚报注册资本罪,12月被法院同意取保。
2014年1月被法院同意继续取保。12月,一审宣判有罪,但因已过追诉期限,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6月,二审判无罪。
根据以上的案件演进,原本以为会随着2018年最高院做出终审判决,“认定合同有效继续履行。”而告终,谁知“无故丢失的卷宗”牵扯出一系列“诡异之处”。
首先,信息量十分巨大的卷宗,说丢了就丢了,而且是“全部”,其他卷宗一个都没有少。
诡异之处在于,当时监控为黑屏,其他时间都是正常的。也就是说,该监控偏偏“选择性停电”。
更诡异的是,审理单位在发现卷宗丢失后,过去两年里,未对此事进行报案,也未展开内部调查,更未对任何人进行查处,卷宗至今无下落。
而这以上三点的“诡异之处”在崔永元的微博也可以窥出一二。
此外,监控黑屏卷宗失踪、没有安排追查没有报案要法官重新补一个新卷宗、法官们不愿意签名的卷宗中重要文件又飘回来了也被赋予浓浓的“阴谋论”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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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王林清在电视是向全国公开认罪,整个“卷宗丢失”是他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崔永元只不过是一个托儿被使用了。最高法权力斗争后面包裹着的千亿矿权究竟如何重新分割,当然肯定会重新分割。这可能就是我们永远不会知道的了。
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