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盼右等, 夏日终于报到了。原来我是个不爱运动的人,但是经过这个恼人的冬天, 身体和心灵都霉了。 天好了,自然得出去晒一下。 于是,每个周末都和不同的人去hiking, 渐渐喜欢上了这运动。
说来好玩, 爱上hiking 有好几个原因。其一是沿途的美景, 无论是公园还是小街, 都散发着这个城市的独有气息。其二是我天生愚钝, 对任何体育运动都不在行,唯有两条腿还比较听使唤。其三则是可以趁此机会交到不少朋友。 一段有趣的谈话能让漫长的旅途轻松不少。上周末, 我又和一组同好者在某一公园聚集。边走边聊, 很是尽兴。 同时,彼此打听除了远足还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可以做。 有一年龄相仿的美女说, 正在学跳舞, 主要是Salsa, 建议我也学。
跳舞, 确实是很有吸引力的事情, 浪漫, 高雅也可以热情而狂野。但始终不是我那杯茶。 首先, 必须有个舞伴。 不但要技术精湛, 最好对你有足够的耐心。这样的人, 很难找到。 虽然现在很多学校都不设置此项限制了。 其次, 我一直对身体接触比较敏感。遇见自己不喜欢的人, 别说拉手, 最好是退避三舍还来不及。她提及的舞蹈热情四射, 而且时常需要和不同的人配搭, 偏偏我节奏感差, 慌乱之间难免踩人脚, 多尴尬。
相比之下, 最喜欢的舞蹈是探戈, 优雅却带着几分含蓄的性感。 观赏性极强, 却很难学, 因此被称为情人之舞。 其实, 还有没说出口的原因就是, 我愿意一生只和一个人跳舞。自己欣赏的作家沈从文有过一句名句,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姑且学一下名家的那种意境, 至于成得了名句与否, 也顾不得了。 找个人跳舞很容易, 但是想找到那个陪我跳完人生之舞的人, 可能需要走过万水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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