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的好人有很多种,有救死扶伤、勇斗歹徒、无私资助。。。。可有一种“好人”可是令人不敢承受。李洪志,作为法轮功的一个“红”的发紫的“好人”,他的行为“可歌可泣”。
李洪志刚“出山”时,就费尽心思“包装”自己:8岁得上乘大法,具有拍直“罗锅”、让瘫子站起、抠出木头里的弯钉子、“意念”穿墙入室等等“大神通”。说白了,就是给自己贴金,佐证他是一个能耐了不得的主!骗子总能在贪婪的人群中找到市场。于是,李洪志水到渠成地给自己挣来了“师父”的头衔。还有,李洪志煞费苦心篡改出生日期,使自己与释迦牟尼的生日“吻合”,再从商店购买戏装且拼凑拍摄“打坐莲花”的“法像”,又“顺理成章”地与“佛”结了缘。
众所周知,“师父”和“佛”都是受人顶礼膜拜的对象,这样一来,李洪志就不是“一般人”啦!众弟子对他必须是无条件的言听计从……
再看李“好人”。长春和北京有住宅3套(价值150余万元),美国有房产7套(总价值超过544万美元),拥有多辆私人汽车(不乏宝马等豪车),造价1430万美元的龙泉寺正在施工……这些公之于众的不动产全是李洪志的,并且几乎都是其成“佛”后的所得。既不经商、又不搞项目、也没得到别人巨额的捐赠、更没有碰上拣钱或中奖等好事,全家人无业的“小来子”哪来的这么多钱?除了不择手段,还能有其他办法吗?李洪志为了得到钱(也就是利)的种种行径,凯风网友已作过淋漓尽致的揭露,本人就不再赘述。总之,在利益面前,李洪志绝对是当仁不让。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不在平时下功夫,买那么多豪宅、豪车去哪儿找钱呢?
李洪志能过上花天酒地的“神仙”生活,除了自己“努力”(竭尽所能地坑、蒙、骗)外,全凭弟子不顾一切地无私奉献,众弟子是李洪志不折不扣地“衣食父母”。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是,在“爹妈”需要“恩典”的时候(遇到解决不了的困难或问题),李洪志一而再、再而三地龟缩起来,从未施以任何援手(其实他压根儿就帮不上手),更令人费解的是,有时还会针对“父母”的不幸说风凉话(业力太大、修的不精等等),甚至落井下石(开除“轮籍”、定为“特务”等等),只是一味地给他们灌“迷魂汤”,让他们有工不做、有病不治、六亲不认,最终走上“不归路”。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精”的仅剩下自私自利甚至损人利己,这样另类的“好人”也有众多追随者,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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