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月26日)上午9时30分,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宣判。海淀法院公布判决要点,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
(兄)、张某某、魏某某(弟)违背妇女意志,共同使用暴力手段奸淫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五名被告人的行为系轮奸,给被害人身心造成伤害,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惩处。海淀法院认为:李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魏某某(兄)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张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魏某某(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审判长结合在案证据对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辩解及辩护意见进行评判。海淀法院表示:对于受害者是否陪酒女、处女的陈述,属于对个人隐私问题的回避,不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更不能以此认定系被害人的过错导致本案发生,故对于该辩解和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另外,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昨日消息,宣判后,海淀法院将就案件审判情况召开新闻通报会。会后,海淀法院相关人员将通过北京法院网、北京法院直播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届时,“京法网事”微博将直播该案宣判、新闻通报会和网络访谈情况。
第三方律师解析量刑:因轮奸加重刑罚 因未成年减轻刑罚
腾讯娱乐第一时间联系了第三方律师,对宣判结果进行解析。
庞理鹏认为,判决以强奸罪认定,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首先,强奸罪的量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但是轮奸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应当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但由于李某某是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所以法院作出1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五个被告人中,王某被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我国法律规定,除刑法规定“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外,对未成年罪犯一般不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其他四个被告人均为未成年人,因此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庞理鹏,著名律师,益清(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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