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蛊惑弟子们要去掉名利“人心”,认为“名和利,这些东西都是自私心(瑞士讲法)。”在《转法轮》中李洪志声称“我们人类往往认为是好的东西,可是在高层次上看往往是坏的。所以人们认为好的,在常人中个人利益得的越多,过得越好,在大觉者们看来,这个人就越不好。”,并认为只有“修掉”名、利、情,才能“圆满”。
李洪志在弟子们面前也曾假惺惺的宣称“名呀、利呀、享受之类这些事情我都不追求,那些对我根本就没有用。(义解)”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用贪婪来形容李洪志的名利“人心”一点都不为过。
有媒体曾经对李洪志工作过的长春市粮油公司进行过采访,当年李洪志在保卫科工作时,对科长的位子曾经动过歪脑筋,企图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谋取科长职务。
改革开放后,李洪志也下海经商,做过倒卖君子兰的生意,可惜本钱少,经验乏,发财的梦没有成功。
80年代后期兴起的气功热潮,终于给李洪志带来了盗名骗利机会,凭着学习过的禅密功和九宫八卦功的功法为基础,自创了法轮功法,通过借助当时的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的招牌与力量,终于在全国各地卖票办班赚钱成功。其后,李洪志有目的进行个人神化,编造“以法为师”等理由,诱骗弟子们不断购买法轮功书籍资料及相关制品,将弟子们变成了摇钱树,使得李洪志短短几年就敛财超过千万。虽然法轮功组织在中国被依法取缔,身在美国的李洪志依然通过开书店、办演艺团体等形式,继续捞钱。
李洪志一方面用法轮功骗取弟子们的钱财,另一方面通过自吹自擂自封,如愿以偿地当起了“官”来,在常人社会里自封为法轮功群体的“会长”,在神佛世界里称作“宇宙主佛”。
为了独吞钱财,李洪志要求弟子们在帮助他从事法轮功活动时只能以“义工”的身份,为了坐住“会长”的位子,又宣称“大法师父”只有他李洪志一个人。
任世人如何唾骂,李洪志自巍然不动,该捞的捞、该骗的骗。人至极,天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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