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行为背后都有明确目的。弟子修炼法轮功目的是“得道圆满”,到“天国”享受“极乐世界”。但这个目的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上,即弟子通过修炼使“层次”不断提高、“执着”不断消除、“威德”不断积累、“业力”不断减少。弟子追求“圆满”的欲望被激发时,他们特别看重“层次”、“威德”的上涨和“执着”、“业力”的消除,把任何阻挠修炼的亲人视为“魔”,按照李洪志“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要求,非要做到“除魔务尽”不可,生怕亲人阻挡了“圆满”之路。请看其例:据杀害小姨子的李远根交待,“我觉得法轮功是一个神奇的传世之宝。陈晓茗说法轮功是伪科学,阻止我学法轮功......师父说过:‘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我认为陈晓茗是一个破坏‘大法’的‘魔’,所以要杀死她。”掐死九岁亲生女儿的弟子关淑云则表示,“我修炼了这么多年法轮功,为求圆满,我为师傅除了‘魔’,我连女儿都舍了,我是为了拯救全世界呀!”贪欲是可怕的恶鬼,它把人引向疯狂,最后一步步走向毁灭。弟子贪婪心被李洪志的种种歪理邪说激发,他们的正常理智处于失控状态,满脑子里都是李洪志的影子,是“层次”、“威德”、“圆满”等等修炼目标,时刻担心自己在通往“天堂”的路上掉队。行为受欲望引导,有什么样的欲望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为了消除抵制“大法”的人、追求所谓的“圆满”,于是弟子“就近取材”,把杀人的尖刀指向自己的亲人。
杀人,剥夺他人的生命,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杀害亲人,不仅违法犯罪,也严重冲击亲情、伦理和道德的底线。但是,在法轮功弟子中,杀害亲人的事情屡见不鲜。2002年4月22日,弟子关淑云当着众功友的面将年仅九岁的女儿戴楠活活掐死;2010年3月25日,弟子唐书玲将女儿李远东残忍杀害;2012年1月8日,弟子李远根将小姨子陈晓茗残忍杀害......
一件件揪心的案例让人掩卷沉思,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脑海挥之不去,亲情历来是人类最重要的情感之一,任何撕裂都难以弥补。可是,弟子在残忍杀害亲人时,根本没有半点亲情可言,也无对法律的本能敬畏,他们杀害亲人如同割草一样,这究竟是为什么?要回答这一问题,需要从他们的共性说起,即杀人弟子都是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痴迷者。
生命承可贵,亲情价更高。弟子“杀亲”如割草的事实再一次告诉人们:弟子是杀人夺命的凶手,同时也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实际上,真正的凶手是编造歪理邪说的李洪志,是邪教组织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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