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梁文,是广西钦州一名教师,自小体弱多病,饱尝病痛之苦。九十年代气功热时期,为了强身健体,我先后练过几种功法,有六字诀、通经功、内劲一指禅等。学了这些功后,身体逐渐好起来。后来偶然的机会,我改学了法轮功。
开始入门学法轮功的场面使我感到新奇,随着不断的练功学习,自我感觉不错。但是,后来随着揭批法轮功的深入发展,我对媒体报道的法轮功分子在天安门自焚,练法轮功出偏差发疯杀人呀等等,感到很震惊。后来冷静下来想想,李洪志不是标榜“法轮功”是教人向善做好人吗?许多习练者都是冲着这个来的,而事实怎样呢?“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作为一般人都应具有此责的,更何况是“比常人中的好人更好”的修炼者更应该如此!遗憾的是刚好相反,李洪志告诉说:“修炼的人无须管常人的事”,“社会制度与你有什么关系?”,“法律是机械的限制人”,告诉弟子“正法不受法律约束”,因为“人间的法已经偏移了”,“不能遵守错误的法律”。所以痴迷者要敢于“以身试法”,要求弟子“放下生死”,“走出来”“护法”,接受走向圆满的“考验”,不惜制造恶性事件,破坏社会安定。
实践证明,李洪志让“法轮功”习练者走的不是使人变好的路,而是一条让人变坏的路。
我现在才明白,以前为什么对这些问题搞不清楚,大体上有两个方面原因:其一是我们练习者认识的误区:从众——大多数人都这么说,会有错吗;从权威——权威人士都这么说会错吗,“眼见为实”——把看到事物的表象当作事物的本质。其二是受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他那六大歪理邪说——业力论、层次论、圆满论、学法论、弘法论、护法论,是紧紧套在法轮功习练者身上的精神枷锁。正是在这些歪理邪说控制下,习练者完全失去自我和理智,成了李洪志随意摆布的驯服工具。当这一切都明白过来后,我为自己先前过激的思想感到惭愧、后悔,也为因我的鼓动而练“法轮功”的亲人,现在有的正在坐牢,有的还痴迷其中而感到痛心、愧疚。我将用我的行动唤醒还在痴迷“法轮功”的亲人,使他们早日跳出法轮功这个泥潭。
明白了这些,我解开了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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