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4.25”(法轮功围攻中南海周年日)、“5.13”、“7.22”这些日子,香港的轮子就经常筹划、组织上街游行活动,拉横幅、发传单,播录音,走街串巷,哪里人多,他们就往那里去。他们的行为严重破坏了香港良好的社会秩序,受到香港各界的强列抵制。 虽然屡受当地民众的厌恶和唾弃,但他们乐此不疲,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所以愈演愈烈,不放过任何一个造势闹腾的机会。
轮子之所以不被普通民众所待见,我想理由无非有三:
1、法轮功本身就是一个和奥姆真理教之流同样的邪恶宗教。造势活动以横幅、展板、报纸等为载体宣传邪教教义、政治言论、恐怖信息。比如“法轮大法好”,自说自话,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港民,任何一个正常的人对这种东西往往是避之唯恐不及。
2、法轮功造势活动扰乱香港正常社会程序。法轮功霸占有利地形,进行打坐练功、摆摊设点,尤其法轮功展板围挡“圈地”,让本来秩序井然的香港变成“脏乱差”,让港民、游客无地落脚,无处放眼,有碍观瞻、出行。
3、法轮功长期扰民破坏香港社会法治。2008年,位于香港干诺道昌宁大厦内的一法轮功组织,因长期扰民遭邻居抗议最终被告上法庭,经法庭裁决法轮功组织被勒令迁出。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从2001开始,香港法轮功租用了干诺道昌宁大厦二层的一个居室,供其人员居住和存放法轮功物品,并在阳台上悬挂大幅标语。该楼其他住户对法轮功的这种扰民行为深感厌恶,多次集体向香港政府有关方面投诉法轮功所挂标语属违法建筑,威胁行人安全,要求港府依法监管。该房屋业主迫于邻居压力,2008年初通知法轮功组织在租赁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约。但法轮功组织拒不搬出。该业主愤而委托律师向香港土地审裁处提起诉讼。2008年4月29日,香港土地审裁处经审理后当庭宣判,限期法轮功组织一个月内搬出。 法轮功组织不得不于2008年5月29日取下在阳台上悬挂了数年之久的大幅标语,灰溜溜地搬走了。
法轮功多年在香港游行的丑陋表演,越来越让港民深恶痛绝,终致这次“4.25”群起而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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