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十多天,森林公安用高音大喇叭對着家園在做法制宣傳,宣傳內容主要是《森林法》、《教育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等。
首先,感謝給我們法制宣傳。
但是,家園歷來中午12點至下午2點是中午休息時間,中午休息時間用高分貝兩個大喇叭對着家園宣傳,攪得我們中午根本無法休息,不知森林公安的這種宣傳方法是否剝奪了憲法 第四十三條賦予我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此外,一方面把電源切斷,把吃水管道連續幾次挖斷,同時封鎖通道,一方面給我們做法制宣傳,不知這種做法是否合法。
從上午11點40分開始一直到此時此刻14點42分,高音大喇叭震耳欲聾的聲音依舊在喧響且未有停歇的趨勢。
2014-1-2

嶄新的設備,包裝膜還保留着呢

大喇叭2號正對着我們家園喧響

原來擋在家園門口的 森林公安防火車 挪到了這兒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臨滄市臨翔區森林公安,於2014年元旦下午1點至6點30分期間用其“森林防火”車輛堵住了第二家園四分院通往外界的唯一通道,6點多,我們的車
輛要出去辦事,結果出不去,森林公安的車輛停在大門口路上,車輛內無人,於是,我向森林公安局用電話提出抗議,約20分鐘,森林公安派人來將其車輛開走,
但其車輛並沒有開遠,繼續停在不遠處監視我們,直到夜晚11點才開走。
森林公安的做法嚴重違背了憲法,剝奪了憲法賦予公民的人身自由。
更為蹊蹺的是,就在森林公安堵住我們通道的期間,我們幾次修復幾次破壞的吃水管道又被破壞了。
2014/1/2


原來可是森林防火車堵着大門宣傳法制的,煞費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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