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在加拿大的个人经历,教育背景,和多年的地产职业体会,我可以明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在在多伦多地产交易中,不存在这种“摩貨”现象。理由如下;
1. 这种行为在加拿大是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对客户的一种职业欺诈行为 在多伦多,一笔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按惯例,买卖双方的地产经纪的收入是由卖方支付。但买卖双方经纪的各自收入必须对买卖双方公开,而且要有书面签字为准。没有经过买卖双方书面认可的经纪收入,都是违法,违规,违背职业操守的收入,在多伦多,如果地产经纪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涉嫌“摩貨”,可能等同欺诈。
2. 在多伦多,做这种事太不道德,不诚信。作为一名地产经纪,工作当中难免存在失误,但在有人把卖房子这样的大事交给你时,作为一名地产经纪,理应全心全意地代表客户利益去工作,为客户争取最大合法利益,而不是主观想从中蝇营狗苟寻求非法私利。在多伦多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我个人认为绝大多数地产经纪都是按职业规范,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为客户寻求最大利益。这种“摩貨”现象,我以前没有见过这个词,今天上网查阅才知道这个“摩貨”的意思。但“摩貨”在多伦多没有发展土壤。
3. 多伦多的房屋市场是透明的,“摩貨”的盈利空间很小,风险非常大。在多伦多,任何一个房屋的成交价,成交日期,房型都是公开透明的。一名买房人,在决定买某一个房屋时,他的经纪会把该房屋的周边类式房屋的近期成交价格,成交日期给客户看。客户是在信息透明的情况下,做出自己的决策。反过来,作为一名卖房者,也会在卖完房之后,找自己经纪看一看自己卖完房之后的市场变化,让自己经纪查阅一下类式自己的房屋最近市场成交价。如果发生“摩貨现象”,如何向自己客户解释?总之,在今天多伦多健全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摩貨”现象基本没有存在理由。
4. 最后,作为一名地产经纪,我通过对各个方面资讯的研究,可以的出一个大致的结论,房地产投机时代已经结束了!首先,在国内,习主席一句话,“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如同一条戒律。哪个一线,二线城市的省长,市长敢碰这条底线,继续与开发商一起官商勾结,继续炒作城市房屋价格,不要命了! 其二,房地产已经是全球有史以来最大的泡沫已经成为共识。很多大的地产开发商,早在两年前就开始抛售房地产,如,具有房地产业风向标称号的李嘉诚,王健林等等都大规模抛售手中物业。其三,全球经济开始脱虚转实,目前中美两个国家同时开始重视发展实体经济,发展制造业。与此同时,美联储和其它国家央行开始加息缩表,从全球政策层面,和技术层面都不适于人们继续过度投资房地产业。人们常说,识时务者为俊杰,时到今日,世界经济发展大趋势已经开始转向,在浩浩荡荡的时势面前,那些不是应势而为,而是继续挖空心思在做什么房地产业“摩貨”者,必将成为害人害己,令人贻笑大方的历史小丑!(本文纯属个人观点,内容难免有误,不做房屋投资者依据,特此声明!多伦多地产经纪 李 军微信 junli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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