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公开宣判中共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贪污、受贿、诈骗罪”一案。法院经审理认定范增玉构成以上三罪,一审判决范增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4年1月9日,范增玉在北京一中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范增玉“涉嫌贪污、受贿、诈骗”三项罪名,涉案金额约6,000万元人民币,除其中10万元是他受人请托为子女安排在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工作外,其他大部份款项均与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关键人物之一、被外界称为“高铁一姐”的丁书苗有关。
北京晚报报导称,如果说丁书苗是一个商业“魔术师”,那么范增玉就是一个深谙官场的“艺术家”。2008年汶川大地震之后,两人在活动中结识,范增玉曾对丁书苗说:“多捐款,引起国家领导人的注意。”
2009年底,范增玉利用担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和负责处理扶贫办培训中心业务欠款的职务便利,将丁书苗向扶贫办捐赠的260万元据为己有。他接受丁书苗希望参与扶贫项目、树立形象的请托,为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先后38次向丁书苗索要财物,约合4,000余万元。
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中国新年期间,范增玉得知丁书苗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对丁书苗的下属谎称自己认识有关领导可以为丁书苗疏通关系,先后骗取财物共计890余万元。但范增玉所谓的“疏通关系”并未让丁书苗脱困。
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及其女儿侯军霞皆为原铁道部长刘志军案的关键证人,她们2014年12月分别被判刑。丁书苗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0年。
据控方起诉书显示,丁书苗通过中共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等人帮多家公司中标铁路工程项目,中标额达1,800多亿元,丁个人从中非法获利25亿余元。
此前,海外媒体曾曝光,刘志军曾策划做中共副总理,并在丁书苗处存款20亿。报导说,高层官场皆知刘志军拟花20亿买副总理职位,而传闻答应他买官的人正是当时分管交通的中共副总理张德江。
刘志军自2003年掌权中共铁道部,一直是江泽民在铁道部“独立王国”的代理人,是江泽民的心腹马仔。刘利用手中权力替自己与江泽民家族敛财,将价值几千亿的铁通资产转给了江的儿子江绵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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