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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法律术语事实上是很丰富的。就是如今的人们根本不懂罢了。 我举个例子:谁知道律,令,格,式指什么?我估计能难倒一大片文科博士生。为什么?因为中国当今的法律系统是继受欧洲大陆法系,不用这这些传统的法律词汇来描述,所以就没有人知道了。同样,中文中本来就没有很多欧洲法律概念,当然觉得缺乏词汇了。这是一个文化背景的问题,不是语言问题。基本上,凡是落后的民族,总觉得自己的语言也落后,这叫自卑心理。 一个人乃至于一个民族的自卑总是先从语言文字开始,然后扩大的否定自己的种族基因.觉得自己外表,身体,什么都不如人.说到文字, 看看越南,以前用汉字,后来改用拉丁字母,200多年了,有个屁用.也没法展出什么高深的科技,文化. 日本,自身有字母,所谓五十音图,但到现在还保留汉字.人家日本因为用汉字,科技落后了吗? 我说要想漂白自己,大可自行其事,别沾玷污俺们中国的语言文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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