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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三喜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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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人针对中宣部相关领导造谣的道歉信 2014-10-18 15:45:14

广大网民大家好:

前段时间,我在国外造假网站上看到有关中宣部领导的造谣信息后,在未经调查和核查的情况下,冒充知情人士就在多个网站(天易论坛、加拿大加西网,万维博客、明镜博客、多维社区、文学城)发表了不同标题,内容完全一样的关于中宣部领导的造谣信息,没有想到产生如此巨大反应。

后经调查核查,我发现所发表的内容竟然早就被证实为是假新闻、造谣信息。新华社的造谣者在新华社对外部内部大会上作了深刻的检查,在现场痛哭流涕,透露了造谣的原因,由于吊销记者证书,怀恨在心,所以造谣报复。最后,造谣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要痛改前非,接受组织的相关处罚。

这两天,感到非常愧疚和不安。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鲁莽。做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受到境外西方反华势力造谣帖子的影响,在未经调查和核查的情况下,不经正式渠道情况下发布了早已证实的谣言,性质恶劣,影响严重。对相关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请允许我怀着十分悔恨和愧疚的心情,真诚地对您们说声“对不起!”

感谢党和政府的这些天的关心和教育,给我一个改正的机会,使我悬崖勒马。我愿意接受单位组织给我的相关处罚。

通过这件事,给我和各位网民一个教训。造谣传谣不是言论自由,我们在享受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维护舆论环境,真正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另外积极地运用法律武器,对谣言主动举报,主动出击,让谣言快速粉碎,让造谣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刚刚闭幕的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时期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纲领性文件。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在中央网信办举办的“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座谈会上表示,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我非常赞成和认同鲁炜部长的讲话。无论何时,我们记者和网站媒体同行们,都要恪守新闻从业者的操守和媒体的责任。

最后再次对我造谣文章里面涉及的相关领导和人员表示深深地歉意。对不起!鞠躬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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