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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於7月28日集中刊發了4篇“華盛頓DC法會”發言稿(“法會發言稿選登”欄),它們合起來洋洋19000餘字。既然稱“選登”,當然是經過嚴格篩選的,是反覆審讀舉優拔萃的結果。然而,這些“精品”稿件卻自曝了法輪功的種種醜事。
一、“真相”電話擾民令人厭惡
《七年打電話的修煉歷程》①中吹噓自己七年多來堅持每天打4個小時的真相電話,“通過我打電話和面對面講真相,退黨團隊的人數,已經超過了一萬人了”,從文中“我也給他們起好名字三退了”可以推知,隨心所欲地起假名搞三退,不要說七年一萬人,一天也能搞一萬人。其他諸如“師父總是把有緣人送到我身旁”的荒唐言,俯拾皆是。然而,話多必露餡兒。從該文的一些信息看,“講真相,勸三退”的電話嚴重擾民,不得人心,遭到強有力的抵制。請看——
“半夜三更打電話,聲音一大就會影響到別人。為此事我先生經常批評我,甚至對我發火……因為是公寓房,隔音設備差,樓上的人也會不高興,嘩嘩的沖水表示抗議。”
“打電話雖然簡單易行,但是要講清真相,要讓人們了解九評,退出黨團隊,也是一個相當艱苦的事情。……國內的人……一聽到講法輪功真相,一聽到講退黨,聽不了兩句就掛。”
“一個晚上打下來,沒有幾個人聽,撥號的時間,比打電話的時間多得多。一天,二天,三天,這樣下來,我的心動了。”
“我們坐在電話機旁,雖沒有生命危險,但是天天都要聽到不明真相的人辱罵,甚至不堪入耳的髒話,流氓話。”
“誰知第三個人一上來,就劈頭蓋臉的亂罵一通。我沒有理他,他罵了一會兒沒聽到我講話,就停下來說:你聽到了嗎?我罵的就是你。我沒回答他,馬上給他講退黨真相,他一聽又罵起來,罵了一陣停下來又問:你聽到了嗎?我罵的就是你。”
“半夜三更打電話”,妨礙鄰居的睡眠,不僅樓上人“沖水表示抗議”,連丈夫也無法容忍,大發其火,這不是嚴重擾民是什麼?國內的人一聽是法輪功的電話,“沒有幾個人聽”,“聽不了兩句就掛”,竟然“撥號的時間,比打電話的時間多得多”,足見這種騷擾行為是多麼的令人討厭。不聽和掛機都還算客氣,被騷擾急了,難保不怒火中燒,惡言相答。於是,撥打騷擾電話的人難免自討沒趣,在被辱罵之後,自知咎由自取,只能忍氣吞聲。
二、法輪功“項目”榨取弟子血汗
《在做證實大法項目中歸正自己把真相帶給眾生》②重點談了自己在紐約做記者的體會,無非是迎合李洪志的需要,向法輪功上層邀功請賞。然而,在“顯示心”的支配下,這個自稱“蘭青”的女學員,在無意中曝出法輪功搞政治、做“項目”榨取弟子血汗的事實。
由於法輪功“各個項目人手也都不夠用”(《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少不了一個人要承擔幾個人的工作量。蘭青就說她“剛剛上大紐約地區有線頻道的時候,我們被要求,一個人拍攝寫稿剪接獨立完成。當時過這一關就不願意。……有時候趕新聞,感到好象全身的細胞都立起來了。”
如此超負荷的勞作,並非一時突擊的需要,而是長期的:“這樣的生活不是一天兩天,自從電視台在大紐約地區播出以來,持續至今,三個月後,因為各種原因,走了四個記者。人手少了一半,每天仍然有新聞節目,所以,留下來的記者幾乎天天要出去跑。有的時候我很想休息,但是任務在那裡,不能不做,只好硬着頭皮接着做。”“人手少了一半”,就意味着留下來的人工作量是原先的雙倍,需要“硬着頭皮”才能勉強完成。法輪功盤剝起弟子來,可不管你是男還是女,因此蘭青不無抱怨地說,剛想休息,新工作就壓上來了:“女生嘛,一個月裡面,總有一天是可以在家休息的。可能是針對要去我這個心,總是在那時候不能休息。……一天下來,體力上,心力上都是挑戰。”“體力上的消耗還在其次”,更多的時候還要經受精神的折磨,這就是大法弟子做項目的處境。
饒是如此,法輪功組織是不管弟子死活的,為了賺錢斂財,他們對於弟子的盤剝總是儘量逼近極限,能多榨一滴油絕不少榨。蘭青所述的實情如下:“紐約的項目多,西方社會和華人社區新聞事件不斷。紐約記者站二零零八年成立時,只有一名專職記者,其餘是兼職,需要自己打工養活自己。今年,有了兩名專職記者,但一些人力又被分配去做了其他的事情。人數在減少,任務在增加。”偌大的一個紐約記者站,“只有一名專職記者”是拿薪吃餉的,其餘皆為兼職。兼職者需要“自己打工養活自己”,法輪功組織不支付勞動報酬。隨着業務量的擴大,今年雖然增加到“兩名專職記者”,可實際上是明增暗減,因為“一些人力又被分配去做了其他的事情”,總體上是“人數在減少,任務在增加”,原本沉重的工作負荷雪上加霜。
像蘭青這樣在層層加碼的負荷中受盡盤剝的弟子並非特例,今年的“紐約法會”上就有弟子向李洪志反映:“面對每次活動項目,因為能分擔文宣、美編工作的同修很少,很多時候只有我一個人在趕做,與常人工作、家庭方方面面有衝擊、有矛盾……”(《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李洪志口口聲聲說最大限度地適合常人社會,可常人社會分配工作的原則應該是適量的、人性化的,而邪教組織做“項目”,根本就不顧普通大法弟子的死活。蘭青雖然是以一種“樂於奉獻”的口氣來倒上述苦水的,但她還是用比喻的手法揭示了法輪功組織做“項目”時確定工作量的方式:“就像一個瓶子裡面可以放石子,放滿之後還可以放沙子,之後還可以放水,還有空氣。這個容量是無盡的。”人的生理和心理都有極限,怎麼可能容量“無盡”不停地加碼增負呢?
三、六年虔修卻平地摔成骨折
署名“美國DC大法弟子”的一篇《珍惜修煉機緣兌現史前誓約》文章③,看標題就知道是在胡咧咧,李洪志的“史前誓約”本身就是信口胡謅的產物。這且不去說它了。作者自稱是大紀元記者,長期煉法輪功。文章中多次自曝法輪功不受待見、人見人厭,比如:“第一次見到鄰座的一位男同事,他說他來自長春,我說我也是,他很開心的跟我聊起來,一聽說我煉法輪功,他突然氣的發抖,說他在各地採訪都看到我們,然後就滔滔不絕的說了很多難聽的話……”再比如:“同修在白宮喊話一事在我們辦公室引起了不小的爭議,連一向和善的組長都說,‘可千萬不能讓法輪功混到我們這裡來。’”這是無心說漏的話,說明法輪功即使在其視為庇護傘的美國,也都是臭名昭著,不受待見的。這也不去多說了。
我感興趣的是該文第二個小標題“信師信法闖過魔難”下的內容:
“二零零三年十月的一天,抱着一歲多的孩子在路上走着,莫名其妙摔了一跤,孩子摔出去好遠,頭重重的摔在馬路上,我感到兩條腿劇烈的疼痛,根本動不了。幾個好心的過路人把我們送回家。
“孩子沒有出什麼問題,可是我的右踝骨明顯骨折,兩條腿一直腫到膝蓋,變成了黑紫色。當時壓力很大,一方面承受着身體上的劇痛,同時眼見媒體工作受到影響,很着急,心裡越急,越不見好轉,兩個星期過去了,不修煉的家人勸我去醫院,同修也建議我去找個中醫看看,由於我自己心不穩,去了醫院,結果那個中醫拍了片子後說,他從來沒見過這麼嚴重的骨折。我頓時清醒了。
“回家後,我下定決心要站起來,一次次試着站起來,一次次摔倒在地上,我對自己說,我是為法而來的生命,助師正法,救度眾生是我的責任,站不起來怎麼救人,最後終於能站住了,可是由於踝骨骨折,一動骨頭就錯位,疼痛難忍,我儘量不去感受疼痛,就把自己當成正常人,後來慢慢能走了,又投入到證實法中,整個過程持續了一個多月,這個經歷讓不修煉的家人見證了大法的奇蹟,卻給我留下了修煉以來最深刻的教訓。”
這件事和當事人的陳述和感想太有代表性了,值得剖析一番。
第一,作者自我介紹:“我是一九九七年來到美國後得法的。在偉大師尊的慈悲呵護下,我在大法修煉中已經走過了十二年。”據此推算,2003年摔成骨折時,他得法已經6年。6年的虔誠修煉,並沒有得到李洪志任何保護,還要自責“法理不清,信師信法不夠”,這是一種什麼樣的“師”和“法”呢?
第二,李洪志在《轉法輪》中寫道:“可能一出門撞汽車上了,從樓上掉下來了,或者出現其它危險,就可能出現這些事情,是相當危險的。……有許許多多氣功師不敢往高層次上傳功帶人。為什麼?他就是做不了這件事情,他保護不了你。……但是我們這裡跟大家講了,我可以做這件事情,因為我有無數的法身,具備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現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我們做這件事情也不允許走偏的,真正往正道上修煉,誰也不敢來輕易動你的,而且你有我的法身保護,不會出現任何危險。”接下去,李洪志連講了4個師父保護安全的神跡故事,其中第三個故事說,北京某學員騎自行車回家時,遇到一輛吉普車,突然間先剎車後倒車,“眼看就撞到一起的那一瞬間”,自行車被一股力量“拖後半米多遠”,騎車學員正想感謝救助之人,“回頭剛要說謝謝,一看馬路上一個人也沒有,靜靜的。他立刻明白了:是老師在保護我呢!”。講完四個故事,李洪志不忘總結一下:“這類事情很多,數不勝數,可是沒有出現危險的。……講到老師給些什麼,我就給大家這些東西。我的法身一直要保護到你能夠自己保護你自己為止……”《轉法輪》是1994年出版的,李洪志是1992年開始傳功的,得法的弟子最多也只有兩年。然而,我們這個“美國DC大法弟子”得法已經6年,偏偏就得不到李洪志的任何保護,竟然是平地摔了一跤,摔成了骨折,吃苦熬疼之時,“師父”在何處逍遙?他當初保護弟子“不會出現任何危險”的承諾實在是如同放屁!
第三,“兩個星期過去了”,摔跤者仍想依賴李洪志暗中保護,堅決不看醫生,可連“同修也建議我去找個中醫看看”(這個同修還算有腦子),結果當然還是去了醫院拍片療傷。治療了一個多月,才恢復了。可摔跤者竟然不感謝醫生(誰叫他是常人呢),卻胡說什麼“這個經歷讓不修煉的家人見證了大法的奇蹟”。有本事,你別去看醫生啊!作者的這種表態,完全是睜着眼睛說瞎話,說明他受李洪志毒害太深。當然,也可能只是出於迎合李洪志和明慧網的動機,說幾句違心之言罷了。
四、為炮製“神韻”虛假繁榮,法輪功不擇手段
《珍惜和眾生的緣份,助師正法救度眾生》④主要是談“神韻”演出的事,文章中提到了“二零零八年年初的紐約晚會推廣並不順利,有弟子聯繫了一家連鎖店讓各州弟子去支援賣票”,說明神韻演出即使在法輪功總部所在地也不受歡迎。我覺得最有意思的是文章第二個小標題“創建神韻的一流品牌”下所寫的一項內容:“聽一位同修講過這樣一次經歷。有一個城市的售票情況不好,開演時叫附近城市的學員去填場。途中,開車的同修感覺搭車的人帶着有味道濃烈的盒飯,另外還能聞到身體體味。後來她就感慨的說:第一流的演出其實也要有與之相配的觀眾。因為最好位置的票價要將近一百美元能夠消費的起的人當然是注重品味和身份的人,他也希望不僅從演出中能夠得到美好的享受,劇院的環境和周圍觀眾的素質都是這次文化消費的一部份。可是如果他看到周圍有很多人,從穿着、風度、體味到舉止都不是他這個階層的,他就會覺的很奇怪。……這位同修也許在說的時候還有一點怨氣,但是在我看來,她卻說出了一個重要的方面。且不說填場的方法首先就是沒有做到‘真’,更會給觀眾產生不好的影響。”
這段文字,讓人自然聯想到李洪志關於“神韻”推票的如下說法:“你真的降了價了,你真的這樣做了,引起的這個後效應非常不好。比如有一次,一個最貴票位中的一個人聽說旁邊的人買了降價票坐在這裡,非常生氣,找到劇場經理大吵。還有一次演出前,學員把三樓的觀眾請到下邊一樓來坐,可是坐在下邊最好座位上的觀眾就不幹了,站起來就找經理退票:你們為什麼把這些低票價的人安排到這些地方來?他很生氣,他覺的對他是一種羞辱。”(《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主佛”的這番話是針對弟子如下提問而說的:“推廣神韻時如果最後一兩天還剩很多票沒賣出去,這時同修往往有兩種意見,一種是降價,不能讓座位空着。另一種意見是不能降價,要創神韻的品牌。”李洪志不同意降價,理由就是“神韻”要創高檔次的藝術品牌,不能遷就社會底層消費者。《珍惜和眾生的緣份,助師正法救度眾生》中所說“可是如果他看到周圍有很多人,從穿着、風度、體味到舉止都不是他這個階層的,他就會覺的很奇怪”,正迎合了李洪志的“佛旨”。然而,宣傳法輪功邪教、藝術上不倫不類的“神韻”演出,如果不降票價,就沒幾個人看,創高雅品牌只能是泡影。怎麼辦?為了保面子、撐場子,欺騙輿論,法輪功就讓學員冒充普通觀眾,混進劇院。這就是所謂的“填場”,用“填場”來製造神韻演出“場場爆滿”、“普受歡迎”的假象,既是蓄意炮製虛假繁榮,意淫自慰,也是對世人智力的極大侮辱,對藝術純真的極大玷污。
然而,那些搭車由此城到彼城的“填場”者,“帶着有味道濃烈的盒飯,還能聞到身體體味”,怎麼裝扮也不像上流社會的高雅人士。這些滿身俗氣的“填場”者坐在劇院內,能夠營造高雅脫俗的藝術氛圍嗎?現在我們總算明白了,法輪功媒體上大吹特吹的“一票難求”和“滿堂喝彩”到底是怎麼回事了。法輪功“神韻”演出的虛假宣傳,在“填場”現象面前如何抵賴得了。
“且不說填場的方法首先就是沒有做到‘真’,更會給觀眾產生不好的影響。”交流發言的作者還算有點良知,懂得“真”才是最可寶貴的,可李洪志和法輪功上層人物呢?他們懂嗎?他們這些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而不擇手段的人,難道不應該接受人類道德的“大審判”嗎?難道不應該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嗎?
附註:
①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28/205417.html
②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28/205416.html
③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28/205415.html
④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28/2054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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