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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十年前,物资缺乏,上升途径有限,很多家长都为子女找个或多个“干爹”,图的是多认识一个人(尤其是有地位的)就多一条途径,万一哪一天会用得上“干爹”的关系呢?但在那个几乎禁欲的时代,“干爹”止乎于“干巴巴”,很少有情色成分。“干爹”关系尽管有高攀、利用的成分,但大体纯正。
昨天看美国电视连续剧《About a boy》,其中一个情节就是两个好朋友,一个要另一个做自己孩子的“干爹”。双方商定,如果亲生父母双亡,“干爹”就要负担起抚养朋友子女直至成人的的义务,有点“托孤”的意思。
这让我想起刚到美国时,读到犹他爵士队卡尔·马龙,要队友约翰·斯托克顿做马龙几个孩子“干爹”的报道。当时我就想不通,卡尔·马龙够成功的了,钱多的是,他有什么有求于斯托克顿的呢?当然那是我当时纯中国式的思维,因为我们那时找“干爹”就是找关系。
后来才知道美国“干爹”跟中国“干爹”大相径庭。美国“干爹”一开始有宗教上的含义,也有宗教上的戒律。如“干亲”和“生亲”家长之间不能通婚,“干亲”和“干女儿”或“干儿子”之间也不能通婚。这种戒律到现代已大大松弛,但有的美国家长还是乐意给孩子找个“干爹”,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做对孩子的成长有好处,“干爹”能起个精神导师的作用。
倒也是,少年男女往往对自己的父母不够敬畏,反而是家庭外面的人(尤其是成年男人),说话有份量。象斯托克顿,为人正派,家庭幸福,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球又打得好,这种人做“干爹”,影响力肯定大大高于一般的“亲爹”。可能斯托克顿一句话,顶卡尔·马龙一万句。
现在的中国已经进入了“笑贫不笑娼”的快车道,好多女孩子用不着家长操心,自己主动找“干爹”。“干爹”和“小姐”一样,已经变成了情色用语。年轻女孩子和长于父辈的男子大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还得意地炫耀有个后台硬的“干爹”,英语里有一个词形容如此这般的“干爹”:糖爹(sugar dad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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