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关于第二家园80问答(二)
雪峰
问:我依然不明白,进入第二家园到底有哪些具体的好处?
答:有八大好处:
1。生活上有保障,不再为吃穿住行发愁,生病时有人照顾,离世后有人操心处理后事;
2。从此只为理念和信仰生活,远离红尘,不再遭受人世人事的折磨;
3。没有了家庭的羁绊,身心灵更加自由,没有人总盯着你,管着你,缠着你,也不再为孩子的事而操心、担忧、焦虑;
4。不论自己如何变化,总能找到与自己性格脾气和得来的人一起做事、聊天、娱乐;
5。 因为分工明确,且每人专职一事,所以空闲时间将很多,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读自己想读的书;
6。第二家园有层出不穷的娱乐活动,将再不会有寂寞、孤独、无聊感;
7。借用集体的能量快速成道,了脱生死,奔赴天国;
8。借用集体能量度劫难。
问:第二家园有哪些娱乐活动?
答:娱乐活动主要参照和仿效千年界、万年界、极乐界仙岛群岛洲的方式,比如每人轮流当皇帝,你当皇帝的那天你想咋样就咋样,其他人全力配合,比如大家坐在一起心灵互动,相互进入对方的思维,感受对方的内心世界,比如集体进入反物质世界游览,比如用眼睛和身体语言说话交流,比如幻化物质世界等等,当然,还有许多如人间的娱乐活动,比如舞蹈、歌唱、拔河、捉迷藏、玩扑克钻桌子、挠痒痒、游戏探险、郊游、爬山、猪八戒背媳妇、几十人抓阄,抓到亚当夏娃的必须扮演亚当夏娃,抓到小丑的扮演小丑,抓到梁山伯祝英台的人扮演梁祝等等,总之,将有难以想象的层出不穷的娱乐活动。
问:第二家园好像对娱乐活动特别重视,这是为什么?
答:这里面有生命的奥秘,长期的娱乐活动会完美化生命的反物质结构,便于大家很快成为小孩子模样,因为天国是属于小孩子的。
问:第二家园有哪些集体活动?
答:每周一三晚上2小时学习导游的最新文章或《新时代人类八百理念》,星期五家园生活会,一般也是2小时左右。每月一次娱乐游戏活动,娱乐晚会主要内容是唱歌、跳舞、乐器演奏、小品、朗诵等,游戏内容有跳绳、丢手绢、抢凳子、拷贝不走样、吹气球等。
问:这一切听起来很美妙,但具体实施起来恐怕行不通,你们有什么办法和措施?
答:我们不采用任何办法和措施,我们只激发每个人内心真善美爱诚信的品质,当大家的意识心灵同频共振的时候,大家会心甘情愿这么做。
问:难道不强迫任何人?
答:决不强迫! 我们将有最好的精神、心理的疏导和说服方法,一定要让每个人心服口服,心悦诚服,心甘情愿,积极参与。若暂时想不通,我们可以耐心等待其醒悟,但决不强迫。
问:若有人想退出第二家园,你们如何办?
答:开个欢送会,给足路费,洒泪分别。
问:难道再没有其他补偿吗?
答:第二家园没有私有财产,所以,每个人不论在第二家园生活多久,自己一无所有,所以,离开第二家园时除了路费,再没有其他什么东西可以带走。
问:如果他或她进入第二家园时奉献了许多财物,做出了许多贡献,给第二家园挣了许多钱,难道离开时就不能带走一些吗?
答:在生命禅院和第二家园的一切行为都是每个人心甘情愿、自觉自愿的,都是为了禅院理念和人生信仰的一种无偿布施,奉献时就不能心存报酬,犹如呼出的气、泼出的水是收不回来的,所以,每个人需要深思熟虑。
问:第二家园会不会有欺骗和欺诈行为?到时候有人会不会觉得上当受骗?
答:生命禅院有一系列的理念支撑,就像美国的宪法那样在约束着包括总统在内的所有人,生命禅院及其第二家园的一切说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我们说的和做的是一致的,此外,我们“依法不依人,”即使雪峰在第二家园,也必须按照家园理念活动,如果说的和做的不一致,那叫欺骗,如果说的和做的是一致的,就不叫欺骗,如果一切说的很明白很清楚,且严格按照所说所做,就没有欺诈。生命禅院要开创生命禅院时代,必须用人类最文明的方式来进行一切活动,若有丝毫的欺骗和欺诈,那是“兔子尾巴长不了的,”我们所从事是永不消逝的事业,我们所从事的活动必须经得起人类大众和历史的考验。此外,不论第二家园建在哪里,还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若有人觉得上当受骗了,可以到当地政府控告和起诉。
问:说的轻巧,你们把人控制了,把钱财骗掉了,又不让其他的人进入第二家园,他或她上哪里去控告,怎么去?连消息都送不出去,急死都没用。
答:问的好!这个好解决,第二家园对外界的电话畅通无阻,我们提供当地公安警察部门的电话,你可以告诉自己的亲朋好友隔几天打一次电话,若按时接不到电话,让亲朋好友立即向公安警察部门报告,万无一失。
问:你们把人弄失踪了,上哪儿找去?
答:家园的人首先都是在网站上交流过很长时间并相互熟悉了解的人,如果对这些人不信任,你还信任谁?有这种心理的人本身不适合进入第二家园,所以,你不用担心了,你就按照传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现实的社会中生活吧!你把第二家园想象成犯罪集团了,有这种病态心理,就不要幻想自己能进入第二家园,不是你想不想能进入的问题,第二家园也不会让你进入,因为你的这种心理和意识将给家园带来无穷苦恼。
(待续)
|
|
|
|
|
|
|
|
|
文章评论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