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鹿为马 - 国际版 网络照片:太平岛
南海诸岛多少年来都被全世界的人呼之为岛。太平岛,中业岛,黄岩岛……….直到2016年7月12日。突然,一日之际,它们都不符合岛的定义了,包括每天出3吨井水(可供1500人生活所需)的太平岛。因为5人仲裁庭指岛为礁,世人都必须自即日起自我洗脑,承认岛是礁,南海从来就没有过岛。天呐,所有的人:中国人,菲律宾人,越南人…….都被嘲弄了。 不奇怪,这几位过气的法官无一人是亚洲人,估计一辈子也没喝过井水,当然不懂井水是可用来延续人的生命。那么什么才是他们心目中的理想的岛呢?看过鲁宾逊漂流记么?对,就是那个荒岛。鲁宾逊能活下来的岛才完全符合5位老人的岛的定义! 本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岛的定义非常清晰明了:自然形成,满潮时地表在水面之上,能住人和开展经济活动。但5人仲裁庭却作出自以为是的改变,成了不靠外部资源维持人类生存的才是岛。于是乎世界的地貌景观也顿然被改得面目全非。国际大都市香港居然落脚在礁岩上,新加坡也非岛国,因为仲裁员大人说它们均使用外来的饮水,所以与岛无缘!
日本有个冲之鸟礁,也就几块礁石。日本人几十年来都在向联合国申请为岛屿。现在看来日本人是找错了门。应该去海洋仲裁庭,再来一次仲裁,给单方面的自说自话披上篡改了的海洋法的外衣。岛可以变礁,礁也可以变岛,真比付钱给中介商还值还灵。说不定哪天太阳会从西边的海里升起,可别惊讶这是仲裁的结果。 就在仲裁庭冒天下之大不韪把太平岛贬为礁石之后,日本官方竟然还底气十足地宣称冲之鸟礁是岛屿。可见玩弄国际法如儿戏已一发而不可收拾。这就是海洋仲裁庭的一纸宣示的实际意义。 昔指鹿为马, 今闻岛变礁。 若引战火烧, 一纸罪难逃!
岩礁的定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3款规定“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 Article 121 的原文是:
Article 121 Regime of Islands
1. An island is a naturally formed area of land, surrounded
by water, which is above water at high tide.
2. Except as provided for in paragraph 3, the territorial
sea, the contiguous zone, the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and the continental shelf
of an island are determi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onvention applicable to other land territory.
3. Rocks which cannot sustain human habitation or economic
life of their own shall have no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or continental sh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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