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子:老爸去年過世後,留下房產一處。事實上這一房產完完全全,百分百地是我父母的共同財產。父母二人同一單位工作,職稱一樣,級別一樣,每月拿回家的錢也一樣。只是根據不成文的規定,在公房轉私房時,房產證上只寫男方名字,而不寫女方的。這樣一來,如男方先過世,男女雙方的共同財產就變成了男方的遺產。如女方先過世,男女雙方的共同財產就變成了男方的個人財產。總之,不管男女雙方誰先過世,共同財產都歸男方所有,女方無份。無奈,為了讓老媽繼續合法地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我只好到公證處去溜搭一圈。 見聞:排在我前面諮詢的是一位走路顫顫危危,由街坊鄰居伴陪而來的八十多歲的老奶奶。她的老伴兩個月前過世了,留下了一張兩萬RMB的存單。她的三個孩子在重慶。老奶奶想要取出這兩萬塊錢。到公證處問要提供什麼文件,要辦什麼手續。公證處的接待人員答,需要: - 老奶奶的老伴的死亡證明。(沒問題)
- 結婚證。(沒問題,可用戶口本證明婚姻關係)
- 老奶奶的三個子女,少一個也不行,必須本人到北京來,並且和老奶奶一起到公證處,當着公證處人的面,簽一份放棄對這兩萬塊錢的繼承權的文件。
- 或者,老奶奶親自到重慶去,在重慶公證處和三個子女走完這些手續,再將三個子女放棄對這兩萬塊錢的繼承權的文件帶回北京。(有些難度。街坊鄰居們說,三個子女到北京花費太大,老奶奶的身體狀況又無法去重慶。)
- 老奶奶的公公和婆婆的死亡證明。(老奶奶徹底絕望了)街坊鄰居勸老奶奶,算了吧,您也折騰不起,這兩萬塊錢就算您支援國家銀行建設了。
我的問題:此時,我已基本知道了我的問題的答案。但已經排到我了,不問問題覺得有些虧。我問,我父親去年過世時已九十四歲,現要把房產轉到我媽的名下是否也需要我爺爺和奶奶的死亡證? 答:是。 我:我爺爺老早老早就去世了。那時候有沒有死亡證都難說。就算是有,也沒傳到我手啊。這上哪兒去找呢? 答:你爸的村兒里。 我:我爸的村兒在哪旮瘩呀? 答:你爸的檔案里有。 我:我爸去年就九十四了,他村兒里現在還有人能見證我爺爺的去世? 答:有家譜。 我:我們家沒家譜。至少我媽和我們兄弟姐妹不知道我們家還有家譜。 答:(很生氣地)你這人怎麼這樣?誰家沒有家譜? 我:(陪着小心)對不起,我剛從國外回來,不太了解國情。現在國內家家都有家譜了? 答:(態度好了許多)這樣吧。我給你寫個草稿,你照這個意思,到村兒里開個證明。千萬記住,要蓋村委會和鄉政府的章,少一個都不行。 眾位鄉親們,我堅信我不是遇到這個問題的第一人。怎麼以前沒聽大家說過昵?大家是從什麼地方找到家譜的?或從什麼地方找到幾十年前的死亡證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