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某街道城管中队队长的王某国,曾连续四年被评为区级优秀,但因为收受辖区内业主和维修方的贿款,放纵违法建设,如今年逾五十的他坐在了被告席上。昨日下午,王某国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两罪,在越秀区人民法院过堂受审。这是越秀区“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以来打掉的第一把商业贿赂“保护伞”。 公诉机关指控,在2007年至2012年间,王某国利用担任越秀区某街道城管中队队长的职务便利,不依法履行职责,分25次收受多人贿送的过节费、好处费共9.18万元,并放任上述相关人员在其辖区内进行违法建设。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王某国全部承认,没有异议。在庭审中,王某国声称其所收受的好处费中六七万元用于中队队内消费,两三万元用于给协管员发加班费,一两万元用于个人消费。王某国向法官表示了悔罪之情,并表示自己借钱清退赃款,请求法官从轻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广东省是中国经济的先锋,也是改革开放前哨,反腐无巨细,九万也落马,群众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