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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2013 - 02/2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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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VS霧霾:事關8億人的健康竟無人承擔責任?!
   

關於一個多月來持續不斷的霧霾,最近有幾句話特別重要。

一個是中國工程院院士鍾南山說的,當中央電視台記者問他,非典和霧霾哪個對健康危害更大時,他明確地說是霧霾。“(霧霾)比非典可怕得多,非典你可以考隔離,但是大氣的污染、室內的污染是任何人都跑不掉的”。這是鍾先生的原話。相信這也是老百姓的基本感受。

另外一個重要的話是,1月30溫家寶總理強調:“最近的霧霾天氣對人們生產生活和身體健康都造成影響,我們應該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快推進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推進節能減排,建設生態文明,用行動讓人民看到希望。”類似的話,從2002年溫總理上任伊始,就強調過無數次,不信翻翻每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就知道了。

第四是早前副總理李克強所說的:出現大範圍、長時間霧霾天氣,是長期積累的過程,解決也需一個長期過程,但我們必須有所作為,一方面要加大環保執法和其他相關方面的工作力度,另一方提醒公眾加強自我防護。從李克強的談話中可以看出,他對環境保護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方面的工作成效,是持批評態度的

第五是人民日報的評論:《治理霧霾 需要告別“口頭環保”》。這筆文章的主旨,仍然是在強調保護環境所謂的“共同責任”,這已不是人民日報在霧霾事件中第一次這麼做了。人民日報一反當年非典時期大力批評相關官員的正義和勇猛,不敢或不“願”對有關職能部門直面問責,反而成為職能部門的“幫凶”,企圖通過將責任推向公眾,為有關部門開脫。是有關部門勢大,能干涉黨中央的機關報辦報方向,還是黨中央有意保護相關部門,不得而知。

其他一些重要的話包括:

被廣泛引用的數據:140多萬平方公里霧霾籠罩,8億以上人口受到影響

中科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王躍思說:北京的空氣已經不是看不見、摸不着、聞不見的物質了。

但令人倍覺差異的,是既然霧霾的危害遠甚於非典,既然總理都說了,“應該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快推進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推進節能減排”,顯見總理是對這方面的工作很不滿意,那麼,無論就全國人民的健康,還是相關部門在落實總理指示過程中的失職,相比於非典時期兩個省部級幹部被問責的巨大動靜,危害更甚的霧霾,卻沒有人被問責呢?

非典天災的因素更大,時任衛生部部長張文康和北京市市長孟學農雙雙被問責。問責的原因也不是是他們治理不當而造成的非典,是他們瞞報數據,導致政府部門應對失據。

霧霾人禍的因素更多,其原因,也正是溫家寶總理所說的,是由於沒有“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沒有有效推進“節能減排”,沒有扎紮實實“建設生態文明”造成的。也就是說,有關部門“用行動”讓人民看到的是“失望”。

從目前中央部門的職能分工看,主要負責“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是,發改委、環保部、工業信息化部,以及地方相應部門。負責“節能減排”的,是發改委、環保部,以及相應的地方部門。

但比較於危害相對較小的非典的問責規模,霧霾至今沒有問責一個。這難道不是咄咄怪事?

為什麼沒有問責?大概原因有:

1、領導換屆。舊班子撤手不管,新班子不願沒做穩就得罪人。如是,放在幫派權利規則下,尚能理解。但若放在民眾健康、長治久安的宏大背景,及偉大光榮正確的執政黨形象下,則失於道義基礎,有損黨政形象。與非典問責比較,更是高下立分,當時也正處換屆之際,但那時就敢放手整治,現在卻縮手縮腳,難道真的是一代不如一代?

2、體制弊端,責任不清。當初非典張文康、孟學農被問責時,就沒有“體制弊端,責任不清”?發生於南方的非典與衛生部有多大關聯?北京市的瞞報又在多大程度上導致了非典的傳播?說實在的,比起如今這般危害8億人健康的超級嚴重問題居然沒有一個人被問責,這兩個當初被問責的,真是冤得慌。

現在,發生如此禍國殃民的環境污染事件,有人還跳出來百般強調所謂的環境治理的“共同責任”,希望以“共同責任”來逃避責任,是更令人不齒的瀆職行為。

但你們既然強調“共同責任”,說明在強調者那兒看來,老百姓有老百姓的責任,當官的也還是有當官的責任,只不過他們不願意一骨扛罷了。

既然連你們自己都承認負有“共同責任”中的一部分,那在公眾無權進行環保執法、環保監督、政策制定的前提下,搞“口頭環保”的,也就必然主要不是公眾了,那就應當有人站出來,承擔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

更何況,起始於非典時期的問責,如今已法律化制度化,作為共和國至高無上的國家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等一系列法規,都比較清晰規範地制定了相應的問責機制。

執法不嚴、有法不依,黨的威信何來,老百姓的“希望”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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