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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康州校园枪击案看美国人权、民主状况 |
| 去年12月14日,在美国康州发生震惊美国朝野乃至全世界的校园枪击惨案,一名二十来岁的男子,手持自动步枪闯入桑迪迪胡克小学,向无辜的孩子疯狂扫射,造成28人死亡,其中包括20名6至10岁的孩子和一位56岁的心理学家。 由于美国私人拥枪多达近3亿支(几乎人手一枪),枪支泛滥,致使每年枪击惨案层出不穷。仅2012年,7、8两月就发生两起枪击案,造成数十人死伤。据不完全统计,全美每年大约有3万多人死于枪下,20多万人受伤、致残。这一件件、一桩桩血的惨剧,激起了美国人民一次次抗议浪潮,举国上下要求政府立法禁枪,政府和总统也笼统表态要控制枪支,但每当事态缓和之后,就无声无息了。人们不禁要问,美国自诩是世界上最民主最有人权的国度,却连最起码的生存权都难以保证,岂不是咄咄怪事。 美国枪械难禁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第二条: “美国人民拥有、持有和携带武器的自由。”但那是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美国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完全不能同日而语。其实真正的原因还是“权”和“利”的驱动。 美国枪支管制一直是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敏感问题。全美步枪协会(NRA)属下300多万会员遍布各州市,有17万家专卖店,每年交易达300万至500万支之间,拥有非常强大的政治势力和影响力,他们可以动用人、财、物,四处游说拉票,威胁利诱政客,同时又和共和党关系密切,沆瀣一气,在国会捆政策,阻碍禁枪立法,甚至影响总统选举。 人权包括包括保护少数人的合法权利,这是尽人皆知的,然而连儿童的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岂能标榜是最有人权的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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