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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人日记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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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中央纪委:我的平反结论和恢复工作应由何部门办理???我多年经常到省纪委控告此案一直无人接待???
2012年4月16日开封市纪委承认:此假案是乔玲、李艳平、梁铁虎一家利用市委职权交办的。有录音为证。
乔玲的丈夫李浩(原市委书记处书记)在文革中被隔离审查,乔玲携女李艳平巴结做了市革委主任何俊德的姘妇,当上了何俊德的办公室主任,得知了准备提升我的内情。后李浩在出任市委书记的头天深夜被乔玲置于暴死?乔玲及大儿子、女儿极端淫荡成性,在本市到处要求“共妻共夫”。其大儿子每天带枪,一贯追逐、奸淫美女。
1982年我帮助市公安局原一科长阎凤歧侦破了(乔玲亲友)市人民医院老孔和韩国间谍李洪寿等人组织的2000多人“特大裸体色情淫乱集团案”。涉案人员给乔玲及子女提供了许多俊男美女,并在市委院内挨门胡搞淫乱。被判处死刑、死缓30多人;无期、有期徒刑400多人。但乔玲利用职权借口"改革开放",主谋市中级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偷放此案所有在押犯出狱逍遥法外,并在其组织的"庆祝出狱出国裸体舞会"上通报是我帮助阎科长破案。乔玲的大儿子是此案首犯,破案前畏罪潜逃。
1984年我查出了被告人乔玲是在其姐夫、姘头、前国民党中统局河南站特务头子魏宇宙主管的"信阳秘密特工训练班"受训,掌握了各种杀人计谋和杀人技术,隐瞒了历史打入革命队伍后长期潜伏的特务头子。开封市所有未破的凶杀案都是"乔玲潜伏组织"所为。乔玲组织在开封市招降纳叛,组织发展黑社会,自封"开封市的武则天女皇",在开封市一手遮天,无恶不作。
(1)2012年2月21日市纪委无人接待,拒绝查处,蓄意包庇下述案件???现查知:乔玲的大儿子(市公安局干警)早在1969年就主谋张大河等市委子女经常拦截、跟踪马娟娟,早起歹意,是企图绑架、轮奸马娟娟的主谋。
现可基本认定:所谓“吴鸿主谋马娟娟杀人案”的“被杀者”就是在198?年已偷渡去台湾,叛投了国民党特务机关亲父的市公安局干警,也就是乔玲的大儿子!由此足以证明乔玲是货真价实的国民党潜伏特务头子!!!乔玲集团为掩盖、包庇此案而蓄意无中生有制造了“吴鸿主谋马娟娟杀人案”,意图篡党夺权!!!
(2)1995年12月乔玲组织从台湾叫来了国民党特务杀手,身着黑风衣、黑西装,黑礼帽、黑皮手套、黑皮鞋(当时国内无人着此打扮),站在市检察院举报中心窗外向室内看了我近1小时,眼神中充满了仇恨和阴毒,典型的军统杀手。市检察院老李承认看到此人,牛凤山却硬说没看到?我走后此人仍在举报中心门外似等人?后来就听说开封七中语文教师海英(1955年从台湾起义回大陆军舰的海军大副、李艳平的班主任。)自杀在家中浴缸中。海英决非自杀,肯定是该杀手不敢杀我而杀死海英回去交差,给国民党特务机关交上了“投名状”。此人当是所谓的“被杀者”!!!
(3)2012年2月7日开封市纪委再次给我大耍无赖,再次讹诈我“提拨开封市的进北京”;威胁我“巴结‘日后升官’的婊子”!!!我当场拒绝。宋主任立即恐吓我:不给我平反结论;拒绝给我恢复原开封市的工作;拒绝赔偿我的损失。蓄意包庇此案,意图挟制我,继续讹诈我,妄想骑在我头上!!!被我当场驳回!(有录音为证)我的工资被开封市检察院原控申处长柯菲亚等扣压后贪污瓜分。
开封市纪委讹诈我“同意提升开封市为中央直辖市”???被我当场拒绝。(有录音为证)
开封市委、市纪委、市政法委、公检法看此案陷害不到我,又讹诈不住我,妄想赖掉此案,包庇真正的杀人凶手和主谋,至今不给我做出平反结论,不恢复我的工作。
2012元月4日开封市检察院一女副检察长给我大耍无赖,蓄意包庇被告人,后又对其他上访人员说确有此案,是“同名同姓”,禁止我对质???开封市纪委无人接待? (有录音为证)
2011年12月27日开封市纪委承认:当年市政法委和市委常委会都同意过公检法制造的虚假“吴鸿主谋马娟娟杀人案”;并以“平反结论和恢复原七中办公室干部工作”讹诈我一窝幼藏獒(35万元)和稀世书法珍宝一幅未遂。开封市纪委制造假案数十年还要讹诈钱财实属罕见!!! (有录音为证)
(4)当年被告人乔玲及其姘头们为抢男霸女,恐吓开封市民而蓄意制造了此虚假的“杀人案”。近日开封市纪检委一主任说:当年是原纪委书记乔玲等几个老婊子和姘头们先定下“最漂亮的、最有才华的、最有提拔前途的。”三个条件,然后把我选上,制造了这起无中生有、虚假的“吳鸿主谋马娟娟杀人案”???我有当时的录音为证。
(5)1996年我听说此案后找到市中级法院,当时有人说“被杀者”是原开封市委书记何俊德的专车司机侯秋林???经查实侯秋林是乔玲、李艳平母女的姘头,因曾负责秘密关押看守刘少奇同志1979年就被秘密关押到济源采石场,终身监禁。被告人就是利用此事主谋侯秋林的儿子(侄子?)侯俊团伙于1997年2月10日杀人抢枪,暗杀我全家未遂。2003年中办代表刘锡祥曾亲去济源采石场查证。
(6)李艳平梁铁虎确是夫妻。乔玲命令对外说:梁铁虎是乔玲的女婿;李艳平是原市委书记处书记李浩的女儿,李浩早死,一般人根本不知道乔玲与李浩是夫妻,两人仅有李艳平一个女儿。市纪委承认乔玲、李艳平和梁铁虎是一家人。李艳平、梁铁虎小学毕业时属成绩最差的学生,考不上正规中学,只得上专收成绩不及格的原九中和东京中学。乔玲十分畏惧梁铁虎的父亲(开封火车站扳道工?国民党军统潜伏特务头子???),所以百般提拔梁铁虎并把唯一的女儿李艳平许配给梁铁虎。
(7)开封市纪检委又一主任说:市纪委无人愿意查,也无人敢查!!!公检法继续大耍无赖,互相推诿,拒不发给我原判决书,拒不给我平反结论,拒不恢复我的工作???
(8)2011年12月7日开封市检察院先给我耍无赖,后承认确有“吴鸿主谋娟娟杀人案”,要求我见到马娟娟抓住送到公安局就给我做平反结论???我当场指出:你们公检法一无动机、死尸、现场和任何证据,二无逮捕证,三无通缉令?此“杀人案”纯属无中生有,根本不能立案!我不了解案情当然不帮助你们公检法,也不帮助马娟娟!你们公检法这纯属讹诈我、强抢民女!!!我有现场录音为证。
(9)2011年12月13日市纪委和检察院终于承认我控告的全部属实,公检法机关根本不应立案。
2011.12.15日
刑事控告书(1)
控告人:吴鸿(现名李鸿)、男、61岁、汉族、高级干部、身份证410205........、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魏都路(原南关区高屯路)2号副17号、手机:15890308307 邮箱iHong811101@163.com。
被告人: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封市中级法院、鼓楼区法院、河南省高级法院;市区公安局、检察院。梁铁虎(原市公安副局长、市中级法院院长、市长)、妻李艳平(市委宣传部长、市委副书记)、
岳母市委纪检委原书记乔玲(国民党中统河南站潜伏特务头子)、梁铁虎二弟和妻马娟娟、三弟和妻常小曼等亲属;马娟娟姐姐市委打字员马春莲和司机田光耀夫妇;市公安局长武和平、鼓楼公安分局长周生森、市检察院崔玉章和徐林等人、市中级法院洪依林白梅平和王少仁等人;及吴玉珍、李纯如等人。
案由:合谋利用职权纵容、包庇拦路绑架、轮奸未遂、杀人案,蓄意无中生有制造假案,捏造事实,伪造口供、签名、指纹和虚假证据,报复、伪证陷害,枉法判决控告人死刑,谋财害命,强夺职务提升。
事实证据:
2011年10月25日在市政法委得知:198?年是原开封市纪委书记乔玲、女婿市公安副局长梁鉄虎李艳平夫妇主谋其姘头们以市轴承厂纪检书记和梁二虎、梁三虎(梁铁虎弟)、检察院徐林为首等多人结伙,乘深夜0时马娟娟下夜班之时,拦路绑架、企图轮奸马娟娟,每天接送马娟娟的家人及时赶到正当防卫,救下了马娟娟,双方混战后,拦路绑架者全部逃走,现场无任何人伤亡,也无任何人向公安局报案。事隔多日拦路绑架的团伙又向公安局梁鉄虎控告"吴鸿主谋马娟娟"杀死了市轴承厂纪检书记?分明是拦路绑架团伙内哄杀死了同伙。时至今日公检法的此案卷宗中没有其他拦路绑架团伙案犯的任何记录、证言和笔录。事实证明:马娟娟及其家人属正当防卫,并无过当行为。
马娟娟是绝色的穆斯林美女,住鼓楼区油坊东街,原市轴承厂职工。市公安局张大河、张二河等在1968年上中学时就经常结伙拦路纠缠、尾追马娟娟;1974年市委吕喜田等人就已盯上;各清真寺也有很多回民打主意。马娟娟本人不会武术,其姐弟12人,仅大姐是省武术队总教练、二姐市武术队总教练、八弟十一妹十二弟系省市武术队员。
我武功得自家传(八极门),精通醉八仙、八卦掌,又是河南武林泰斗卢问渠关门弟子,并师从省国术馆名家黄碧臣、于家河学习中国式摔跤,绝对不是马家徒弟。我与马娟娟1973年认识,因其母声言要其嫁军官;其六姐马春莲经常叫其去市委;马娟娟不听我的多次劝告;又不愿当教师。我考虑日后会有麻烦,于1974年断绝交往不再说话,我与一教师结婚,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马娟娟。我一生翻脸不认人,从来不走回头路。
2011年4月18日开封市政法委承认:此案的所谓"被杀者与被枪决的死刑犯"是同一人!
乔玲的丈夫李浩(原市委书记处书记)在文革中被隔离审查,乔玲携女李艳平巴结做了市革委主任何俊德的姘妇,当上了何俊德的办公室主任。后李浩在出任市委书记的头天深夜被乔玲置于暴死?
自1969一1973年乔玲全家多次胁迫我与其女李艳平及其同伙的女儿们结婚。我与这些何俊德玩剩的女人素不相识,当然.严辞拒绝。乔玲一伙怀恨在心,以开封市委名义书面发文宣布:"吴鸿不服从市委领导"?禁止我结婚,禁止所有人与我交往说话!自此至今40年乔玲组织经常派人深更半夜到我家装神弄鬼恐吓我(曾吓死我院前排的一名女青年);疯狂地到处造谣诽谤我;1977年写便条命顺河区法院枉法判决我离婚;1979年禁止我考大学(我是原七中 66届高材生,全省毕业统考8门成绩总评均为97.5分,满分为100分。);1982年又捏造事实开除了我的公职;买通公检法合谋无中生有到处报复、伪证陷害我;指使属下杀手暗杀我40多次。犯罪活动至今没有终止。乔玲全家在开封市招降纳叛,组织发展黑社会,自封"开封市的武则天女皇",在开封市一手遮天,无恶不作。
1985年前后中统潜伏特务头子乔玲及女李艳平和婿梁铁虎集团在开封市组织"赵紫阳同乡会",命属下到处传达"要保赵紫阳夺权,学袁世凯黄袍加身登基做皇帝,全面复辟帝制!"等等。多次命人以"支持赵紫阳封开国元勋;不支持死路一条!"等收买、胁迫我支持。我当场拒绝并多次向中共中央报告了上述"开封复辟帝制"的阴谋。
1986年乔玲全家指使开封市、区两级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合谋无中生有,蓄意制造假案,不传询、不拘留、不逮捕,伪造了我的全部口供、签名、指纹和证据,不发起诉书;不通知我到庭;不当庭出示、不对质任何证据;不准我辨护,偷偷以:"吴鸿主谋马娟娟杀人"枉法判决我死刑,立即执行,不发判决书,禁止上诉,禁止申诉;河南省高级法院复核并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在监狱枪决了一名在押犯冒充我,又以此假案的死刑判决书为证冒领了我的私房,卖出后得款40万元赔偿给所谓的"被杀者"。我在家中闲居一无所知。
1996年我偶然得知此假案,立即质同市中级法院,当时告申庭邓凤坤、李、刘、石、二刘、高明堂、候美蓉、宋庭长、梁志荣、纪检张组长、黄美莲、张宝民、法警队长王英、刘锡祥等都承认确有此假案的死刑判决书,多次检查过我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并讹诈我"100万元"就给我平反结论。在告审庭外隔门缝我听到副院长梁志荣说:"明知道此案是假案也不能平反,平反了就得杀自己人!"等。
自此至今我一直向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和各级公检法机关控告此案。但公检法机关一直给我大耍无赖,至今借口"同名同姓"拒绝平反此假案,拒绝追查"马娟娟杀人案"的真凶和主谋?乔玲组织继续命属下杀手袭击喑杀我。
1997年2月10日凌晨,邓小平临死前几天,原市公安局长武和平、梁铁虎、吴国强等人私放在押的杀人犯11人组成暗杀队(每人奖金5000元),夜袭开封市滨河路射击俱乐部杀死值班人员后抢劫冲锋枪11支、子弹1700余发,预谋到我家杀我全家并抢劫我创作的稀世书画珍宝,因害怕我武功高强,连夜逃往朱仙镇。我得知后逼着市公安局出警数百人包围了朱仙镇,双方发生枪战,当场击毙了首犯侯俊,警察1死1伤。后又判处死刑5人、重刑5人。案发前下午3时多被告人李艳平、田光耀的同学、刑释杀人惯犯苏德元带着该案首犯侯俊站在我家大门外指认了我。
迟至今日开封市公检法机关从来不发通缉令、不追捕此案的所谓"杀人凶手马娟娟",蓄意包庇此案的杀人真凶和主谋。现已查出:马娟娟一直被梁铁虎和其二弟藏在开封化建公司生活区的住宅内,开封市公检法机关都知道。我多次跟踪马娟娟亲眼看其进入化建公司生活区大门内。
时至今日开封市公检法机关仍然说不出"马娟娟杀人案"的动机?无死尸?无凶器?无现场?被杀者有家属、有身份证明,至今无死尸?被枪决者无家属、无身份证明,却有死尸?
市公检法牛凤山等人多次说:“开封市已经独立,不听北京那一套! 坚决包庇此案所有被告人!就是不给你平反!"
强烈要求最高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复审此,当庭对质所有的口供、签名、指纹和证据,重新依法做出公正、正确的判决;赔偿我的经济、名誉、精神、时间、学历、.上访和物价等所有损失!
控告人:李鸿 2011年11月1日
最新控告:
开封市检察院原控申处长柯菲亚等人扣压了被告人常小曼、宋德禄冒领我的工资后贪污瓜分,至今没有上交财政局的任何收据。开封市纪委至今蓄意包庇,要求立即退赔我本人,查处此案。
刑事控告书(2)
控告人:李鸿(曾用名吴鸿)、男、61岁、汉族 、高级干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魏都路2号副17号,手机15890308307。
被告人:原开封市纪委书记(国民党中统局河南站潜伏特务头子)乔玲、女李艳平、婿梁铁虎、兄弟媳妇常小曼夫妇、市教育局宋德禄(常宋均系中统特务亲属,市教育局干部。);开封市检察院举报中心。
案由:市检察院举报中心长期蓄意包庇常小曼和宋德禄合谋冒名领取、贪污(我的)工资数十万元。
事实证据:
被告人乔玲、李艳平、梁铁虎等人在梁原任市公安局主管刑侦副局长期间,其弟开封化建公司梁??主谋弟媳马娟娟涉嫌一起伤害致死案。梁铁虎等人为包庇其弟夫妇,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合谋无中生有、颠倒黑白、嫁祸于我,买通了市检察院和法院,伪造了我的所有口供、签名、指纹和证据,不传询、不拘留、不.逮捕,不通知我出庭,偷偷以"吴鸿主谋马娟娟杀人"为由枉法判决我死刑,立即执行。不发判决书,禁止上诉,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枪决一名在押犯冒充我,上报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我在家中闲居一无所知。(详情参看刑事控告1)
1996年我听到上述情况后立即找到了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开始都承认确有此案,后因责任重大都百般抵赖,拒绝给我平反结论;拒绝赔偿我的全部损失;拒绝恢复我的工作和职务。
被告人又利用职权偷偷恢复了我的工作,不通知我本人。梁铁虎把我的组织工资关系交给了其三弟媳常小曼(市教育局监察室)和宋德禄(27中校长)两人开始冒名领取我的工资。自此经常有人说开封市给我发着工资,但我却没有领取过一分钱。开封市却死皮不要脸的到处说给我发着工资,并上报中央办公厅。自2001年起中央办公厅特派代表刘锡祥多次说开封市给我发着工资,都被我当场驳回,反复声明我从来没有领取过开封市任何单位的任何工资。为此我经常找市检察院举报中心,但市检察院拒绝立案调查。
2010年5月市禹王台区公安分局再次说开封市给我发着工资?我再次当场驳回。禹王台区公安分局再次调查后给我证实工资确实被人冒领多年。我当即找市检察院举报中心,两人答复我说:"工资可以退给你,案子不要再追究了!"8月原控申处长柯菲亚对我说1)冒领、贪污你的工资已被扣压;(2)是赃款已决定上缴市财政局;(3)此案已准备批捕;(4)我代表检察院谢谢你。
时隔5个多月市检察院不但没有批捕冒领贪污的常小曼和宋德禄,反而给我大耍无赖,说根本没有查过此案;也没有扣压赃款;此贪污案根本不存在!?蓄意包庇常小曼、宋德禄。
强烈要求依法逮捕法办上述贪污犯;赔偿我的全部工资、名誉、精神、时间和上访等所有损失。
控告人:李鸿 2011年10月1日
控告书(3)
控告人:李鸿、男、61岁、汉族、高级干部,原住开封市南关区魏都路2号副17号,手机15890308307。
被告人:原开封市长梁铁虎和妻市委副书记李艳平;开封市(中原)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康利等人、公安局梁三虎和常小曼夫妇、市教育局宋德禄等人。(常小曼父亲系国 民党中统局河南站文化特务;宋德禄其岳母是中统局河南站交际花特务
案由:合谋哄骗私签空白拆迁协议,利用非法强制拆迁砸门入室抢劫现金5.7万元;冒名贪污拆迁补偿款15万元和补偿房1大套值50万元。
事实证据:
我是大书画家,自创的18体飞白书法是千年罕见、冠绝古今的稀世书法珍宝,独步天下。1998年中共中央拨款定购我的《飞白狂草》书法送给美日俄等国。 这笔款被梁铁虎和李艳平夫妇等人全部贪污瓜分,用尽了哄骗诈骗、陷害讹诈、偷盗抢劫的犯罪手段至今未能到手。(我至今未见一分钱)
2005年5月14日梁铁虎李艳平夫妇指使其弟属下中原土地整理开发公司通知拆迁我家住房原南关区魏都路2号副17号院(一直由我居住到拆迁)。我母亲吴 玉珍多年患有高血压性老年痴呆,糊涂健忘经常发傻。
2005年6月3日中午12时中原公司康利等人瞒着我们家人,哄骗痴呆的吴玉珍(无身份证)偷偷签订了4份空白拆迁协议书和8份空白收款收据。中午12 时,20分钟内(规定期限3日)中原公司无任何强制拆迁的法律文件,不通知我们到场,不经我们同意,乘我们外出吃饭之机砸开了我家院门屋门,抢劫了剩余财物和我女儿藏在缸底的5.7万元现金,抢劫稀世书法珍宝未遂,拆毁了我家全部私房。当时魏都路2号全体拆迁户100多人在场目睹。我们回家发现后多次要求 中原公司赔偿,中原公司拿不出任何强制拆迁的法律文件但拒绝赔偿。
2008年5月20日开封市纪委唐主任又证明被告人冒我名字从中原公司冒领了我的拆迁补偿款15万元和1大套新房。唐主任说是市委根据我的级别照顾我的住房,国土局留有我的签名、指纹。我当场声明我从来没有领取任何拆迁补偿款和补偿房。
自2005年6月6日至今我们先后向原南关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和控申科控告无数次,原南关区公安分局(现改名禹王台区公安分局)一直拖延着至今不做任何处理;拒绝退赔抢劫、冒领我的钱款和住房。 根据开封市政府2003年第8号政府令第19、20、23、60条等规定和刑法条文规定:上述被告人已构成了利用非法强制拆迁入户入室抢劫现金、冒名诈骗拆迁补偿款和补偿房的刑事犯罪。
强烈要求逮捕法办上述入室抢劫、冒名诈骗的罪犯;赔偿抢劫我们的5.7万元现金和冒领我们的拆迁补偿款15万元、补偿房价50万元及名誉、精神、时间、上访等所有损失。
控告人:李鸿 2011年10日1日.
附带民事赔偿:
任何人急需我的稀世书法珍宝就必须立即恢复我应得的工作和职务;必须给我做出彻底平反的书面结论;必须赔偿我的所有损失;必须逮捕法办乔 玲、李艳平、梁铁虎等所有陷害、谋杀我的被告人!这是我的先决条件,任何人都不能改变!
我将根据是否恢复我应得工作和职务决定我的稀世书法珍宝是内部价或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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