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這樣寫道:“李世民為帝之後,積極聽取群臣的意見,以文治天下,並開疆拓土,成為中國史上著名的明君。他愛好文學與書法,有墨寶傳世。虛心納諫,在國內厲行節約,並使百姓能夠休養生息,終於使得社會出現了國泰民安的局面,開創了中國歷史上著名的貞觀之治,為後來唐朝一百多年的盛世奠定重要基礎。”
李世民貞觀之治的理念之一可以用其顧命大臣的一段話來概括:“天子弱,臣子們行霸道而棄人道;天子強,臣子們棄霸道而行人道”。
在無論在古代還是現代,無論是中國還是外國,“人道”就是依法治國。中國人文的特色是,只有天子強,才能“人道”,才能依法治國。
天子強,臣子們棄霸道而行人道。習近平應該是這樣的“強天子”。他們的父輩為打天下付出付出鮮血和生命,使他們有“強天子”的本錢;而依法治國使他們“強天子”名正言順:依法治國,制止“憲政”攪局,打擊大V清理民粹,廢除勞教,瓦解上海幫(上海法官團體嫖娼確受保護,上海是違法亂紀的老巢)。
“國安會”的建立既是“天子強”的體現,也是“天子強”的有力保證。
“天子弱,臣子們行霸道而棄人道。胡溫就是這樣的“弱天子”,不僅是因為他們的父輩沒有為打天下付出一滴血,更是因為胡溫在朝10年,破壞中國法治,為了保住自己的貪腐財產(如溫家27億美金),縱使全國大小官員一起貪腐;以致民怨沸騰,國將不國。溫家寶和他的僑辦一方面制定違反中國憲法所謂新出入境法剝奪持綠卡者的回國定居權(對他們註銷身份證和戶口),另一方面溫家寶的女兒公然違反中國身份證持兩份身份證斂財。
胡錦濤和溫家寶2004年主政後,國務院僑辦公開反對或封殺人大和政協的恢復出國人民中國籍(俗稱恢復雙重國籍)的提案;最後在2012年,即胡錦濤和溫家寶執政的最後一年,把對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出國的中國人民的國籍的剝奪和對持綠卡者的回國定居基本權利的剝奪 “法律化”— 寫入《出入境法》於2012年4月通過,2013年7月1日生效。簡稱為僑務領域的“兩個排華反華的法規”:
對1978年出國謀生而加入外國籍但不願退出中國大陸國籍者,一概剝奪他們的中國大陸國籍;並且把他們定為“外國人”,回國探親簽證必須有邀請信和財政擔保;回國後即使住在自己的家裡,也必須向真的外國人那樣接受公安派出所的嚴密監視。剝奪中國籍的這個政策已經執行了30年;去年開始執行回國探親簽證必須有邀請信和財政擔保的政策;“回國後即使住在自己的家裡,也必須向真的外國人那樣接受公安派出所的嚴密監視”這一條2013年7月1日生效。
對1978年出國謀生有綠卡和楓葉卡但仍然持中國大陸護照者,剝奪其在中國國內的的政治和工作和回國定居權利; 得不到僑辦的批准,他們不得回中國大陸定居。這個法律條款在2013年7月1日生效。
上面對1978年出國的中國人民的兩個基本政策和即將生效的法規是違反中國法律的(包括中國憲法和中國國籍法),也違反了歷屆中國最高領導人承諾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中“不得任意剝奪一個人的國籍”的條款和其他公民基本權益的國際公約。
這兩大錯誤政策的受害者多達500多萬,他們都是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到世界各國旅居謀生的中國大陸人民。而且,隨着中國人民的富裕,越來越多的中國大陸人民加入到這個的行列,成為受害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包括1980年國籍法和1996年國籍法解釋),中國國籍法不承認雙重國籍;對於有中國和外國雙重國籍者來說,只承認其中國國籍,而不承認其外國國籍;其外國護照只能作為其旅行證明,而不受外交保護;如果雙重國籍者要退出中國國籍,應該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請,經過批准後,才能退出中國國籍。
因此,僑務領域的“兩個排華反華的法規”是嚴重違反中國國籍法的。
所以,依法治國, 恢復1978年改革開放後出國人民的中國國籍,恢復持各國綠卡的中國公民在國內的政治基本權利和回國定居的權利,無可非議地是習依法治國之首選和當務之急。
作者:博客星北斗;原題《習依法治國需國安局保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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