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的基本權利首先是生存權。生存權的核心意義是尊重並保護每一個人的生命。所以一個文明的社會必定是把尊重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
生存權是每一個人都應該擁有的絕對必要的權利,這種權利與生俱來,不可剝奪。所有的人都應該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的這個基本權利,並堅決維護自己的這個權利。
人的基本權利其次是財產權。財產權可以看作是生存權的自然延伸。財產是維護人類生存和社會文明發展的必要條件。財產權也是資本主義制度下每一位公民最充分擁有的權利。
公民除了擁有自己的生命之外,財產是個人與社會所有社會關係的具體體現。在資本主義社會制度下,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個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圍繞着以上這兩個基本權利,現代民主國家的誕生,民選政府的基本職責就是為了保護所有公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並且這種保護必須能夠落實到每一位具體的公民身上,否則,人民需要國家幹什麼?公民需要政府幹什麼?
資本主義社會的民主、自由、平等和保護人權的政治體制是建立在對每一個人基本權利的尊重和保護的基礎之上。這種社會制度因為最大程度地保護了所有人的基本權利,所以得到最廣泛人民的擁護和支持。
當今世界的主流是民主社會,政憲制度。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特別是西方發達國家,普遍採用這樣一種社會制度。在民主社會,公民權利得到充分保障。人民擁有充分的精神自由和思想的獨立性,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和自在的生活方式,都可以有自己的信仰和去實現個人的夢想。只要不違法法律,不侵犯別人的自由和權利,就可以活得很自然,並且得到其他人的尊重。
政憲制度讓每一位公民都成為國家名副其實的主人,政府是真正為人民服務的機構。公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可以充分行使民主的權力。事實證明,西方民主國家的社會制度是先進的,合理的,是符合人性和保障人權的,也是充滿了創造力和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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