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夏俊峰之死看法制和社會矛盾
作為一個普通人,我深知底成人民生活的不易。 對一個為生計奔波,為家庭孩子的生活付出所有的男人,他們其實捨棄了本來就很少的尊嚴的。恐怕沒有哪個殺人犯向夏俊峰那樣引起如此的社會反響。這不僅源於同情。
對於這種判決,我不知如何表達我的心情。同情卻無法說出口,畢竟兩條人命。我沒有法律背景,只是憐憫之心讓我忍不住想,難道法律的公義在21世紀依然用殺人償命這麼樸素的方式表達嗎?
那只不過是一次偶然衝突,不是預謀的殺人。也沒有前科。不知沒有預謀的過失殺人或防衛過當,在法律上,也算故意嗎?
今天網上看到,瀋陽小販集體罷市,忍不住還要支持下。他們罷市,不僅是紀念同伴,更是為自己的生存權作一次大聲疾呼。
原你們保護好自己!
轉一段網友的話:
“城管和夏都有責任,但從根本上說,他們不過是與你我一樣的普通百姓,只是造成這場悲劇的偶然原因;產生這悲劇的必然原因是統治階層的貪官污吏,他們的無止盡的特權,他們對國有資產的貪婪的盤剝,使得百姓越來越看不上這個政府,越來越不原意服從發號施令道貌岸然的官員們,無論他們的號令是對還是錯!同樣的事若發在美國,給夏判了死刑,沒有多少美國人會議論什麼,因為美國政府和官員雖然有時候也不那麼崇高,但他們的確沒有那麼腐敗的怨聲載道,那麼讓人仇恨和不信任。”
201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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