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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自圆其说”的“主佛”
   

无法“自圆其说”的“主佛”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5日   文章来源:凯风网   作者:紫荆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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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圆其说”出自:清·方玉润《星烈日记》七十:“以世俗之情遇意外之事,实难自圆其说。”其意为:圆:圆满,周全。指说话的人能使自己的论点或谎话没有漏洞。 

  李洪志声称他具有大“神通”,是宇宙中的“最高神”不但造就了“法”,造就了“众生”,还能推迟地球爆炸。然而,就是这个宇宙中的“最高神”在世人和弟子们面前常常无法“自圆其说”,而让人大跌眼镜。 

  向常人学习,无法“自圆其说” 

  早在1994年,李洪志就在《转法轮》中声称,“人不是在常人社会中产生的。人的真正生命的产生,是在宇宙空间中产生的”,“从中有些人,可能增加了私心,慢慢地就降低了他们的层次,就不能在这一层呆了,他们就得往下掉。最后就掉到人类这层次中来了”,“站在大觉者角度看,本来这些生命都是应该销毁的”。 

  在《法轮佛法——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中李洪志讲到,“在很高境界的生命看人都是像垃圾一样。” 

  在《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上,李洪志告诉弟子,修炼法轮功的最终目的是跳出“常人”圈,“圆满”成神,大法弟子就是“走在神路上的人”;只要放下“人心”,摆脱凡俗,在人类这个“染缸”中“没有着色,那他就是神”。可见李洪志对常人是多么的仇视和蔑视。 

  然而,到了2009年,李洪志却在《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中说,“要想办好媒体,你们就得立足于这个社会”,“既然立足于常人社会,和常人社会电视台一样,那你们在管理上就要按照人类社会正常办法做。这方面常人社会的企业有许多经验”。 

  一直以来,李洪志蔑视常人,把常人说成是“垃圾”、“人渣”,是由于道德败坏才一层层地掉到地球这层空间来了,是应该“救度的众生” 。如今,“神” 却要向常人学习,用常人的管理和经营模式动作。真是无法“自圆其说”。 

  《我的一点声明》,无法“自圆其说” 

  1997年7月22日,李洪志在发表《我的一点声明》之前早已把自己吹嘘成宇宙中的“最高神”。然而,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后,李洪志在《我的一点声明》中向世人宣告,“我是个修炼中的人,向来与政治权力无缘,我只是在教人修炼。”这是李洪志在《我的一点声明》里公开地自破“金身”。李洪志如此声明让大法弟子无法理解,师父到底是人,还是 “神”。这怎能“自圆其说”。 

  早年,李洪志为了神化自己,声称自己不是父母所生,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我从里来,从外来,从无形之中来,形成了有,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我造就了法,法造就了众生了”。然而,在《我的一点声明》李洪志承认了他是他母亲所生,并且牵挂着母亲。“目前我的母亲与妹妹还在北京,情况也很不好。听说公安要带走她们。”既然自己不是父母所生,又何来的母亲与妹妹还在北京,真是无法“自圆其说”。 

  《退团声明》,无法“自圆其说” 

  法轮功把李洪志吹嘘的神乎其神。什么“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就是这个有“大神通”,能控制人的思维的宇宙中的“最高神”,在年青的时候他的思维竟然被当时的先进青年感染和带动,举手宣誓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李洪志在他的《退团声明》中把他这个宇宙中的“最高神”当年积极要求入团的行为用春秋笔法说了出来。他是这样为自己讳的。“当年的单位,必须都是党团员,为此,年青时也被动的被入过团”。在中国大陆没有任何一个单位全体人员都是党员或者是团员的。 

  这就让人疑惑了,“神”怎能被动入团呢?这就等于承认自己没有任何“神通”和普通的常人一样吗?真是无法“自圆其说”。 

  “发正念”,无法“自圆其说” 

  李洪志吹嘘“正念一强”,“什么都能解决。”“发正念是展神通,说白了就是功能的运用”。李洪志还在弟子们面前说,“发正念”不仅能清除另外空间的邪恶,而且“发正念”能治病。既然,“发正念”能治病。那么当法轮功骨干李国栋和封莉莉得了癌症后,许多弟子希望李洪志用“发正念”来给他们的同修清理身体,治愈疾病。可是,李洪志却不敢接招,“神通”和“功能”立即跑得无影无踪。为自圆其说,说他正在“发正念”对付中国政府。 

  韩国“法轮大法学会”骨干全判烈因车祸身受重伤,鉴于全判烈对法轮功的“特殊贡献”和显著地位,李洪志亲自为其“发正念”,并号召大法弟子集体为全判烈“发正念”,企图用“大法”的威德来挽回全判烈的生命,结果李洪志发的“正念”未能奏效,全判烈因脑部出血过多而死亡。这样弟子们看到这个宇宙中的最高神,根本没有什么“神通”。 “发正念”能治病,只是一个“传说”,却无法“自圆其说”。 

  “消业”,无法“自圆其说” 

  李洪志在他的得意之作《转法轮》中说过:“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难。遭罪就是在还业债,所以,谁也不能够随便改动它,改动了就等于欠债可以不还;也不能够随便任意去做,否则,就等于在做坏事。”“有的人以为给人治病,祛病健身是做好事。依我看,都没有真正的把病治好,都是把病推移了,或者转化了,并没有给它拿下去。真正除去这一难,就得消除业力。要是真正能够把这个病治好,彻底清除这些业力,真正能达到这一点,这个人层次也不低了。” 

  1997年李洪志在纽约讲法时说:“我们炼功人是不能够混同于常人的。常人有病了,要不上医院,不吃药,它是不符合常人的理,不符合世间的道理,人就接受不了。人有病了当然要吃药啊,人有病了当然要去医院治病啊,人就是这样针对这个问题的,这没有错。可是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就不能够混同于常人了。说句严重一点的话,你已经不是人了。”(《1997年纽约讲法》)。“练功就能治病,修炼不许吃药。”(《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去医院治疗是治不好病的。要想真正治好病,就必须彻底清除业力。 

  可以推断,自诩 “天资聪明、秉性慈善”,八岁即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且“有无数法身”的李洪志,肯定无需就医吃药了。然而,让我们翻开李洪志的“长春就医史和病历”,不难发现,李洪志不仅会生病,还勤于就医吃药。对此,不知 “主佛”作何解释?想必“主佛”也无法自圆其说! 

  李洪志在其讲法中无法自圆其说的事例随处可见。这里笔者就不一一赘述了。“主佛”用谎话来圆谎话的漏洞,自然是无法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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