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23日,7名法轮功习练者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最终造成两死三重伤的惨局。十几年过去,重新回顾此事件始末,仍令人扼腕,令人警醒。那曾经犹如天籁般的声音和天使般的面容,那那一声声惨烈的呼救声,那滚滚的浓烟,那熊熊的大火,无不在诉说着自焚事件的罪恶。这场自焚之火也又一次揭露了法轮功的漠视生命、无情无义的真面目。
自焚之火烧出了法轮功漠视生命的真实面目
手不小心碰到了高温物体被烫一下,就会赶紧缩回;烫伤那种难以忍受的钻心的疼痛更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然而,有人却敢于自焚。自焚,是正常人想想都觉得残忍、恐怖的事情。那些受邪教迷惑并痴迷其中的人却把“自焚”当作提升自己“业力”的表现,义无反顾地去实施这种残忍的行动。这种看似愚蠢、难以理解的做法,就是在李洪志法轮功的歪理蛊惑下产生的。
李洪志在“经文”里要求习练者“放下生死”、“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否则,就没有“去掉执著”,不能成“神”,不能“圆满”了。早在1999年,李洪志就说过“要知道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为其舍命而不足惜的。不要把我们慈悲的大忍之心当做怕。”(“我的一点感想”1999年6月2日)2000年5、6月间,李洪志连续抛出多篇“经文”,煽动弟子“顶着压力走出来”。在《走向圆满》中,李洪志狂嚣:“目前所发生的事是久远历史前就安排好了的。顶着压力走出来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同年8月,又抛出《去掉最后的执著》,鼓吹“连生死都放的下”、“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去掉最后的执著,你们在修炼中所完成的一切已经成就了你们未来无限美好与神圣的果位”等等,直接煽动弟子舍掉生命去“圆满”。
在这样的蛊惑下,放下生死、早日圆满,就成了众多弟子们的心愿。记者对自焚事件组织者王进东进行专访时,也印证了这一点。王进东坦诚他们是受了《去掉最后的执著》的煽动,相信“放得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才到天安门前自焚“圆满”的。
自焚只不过是他们放下生死的一种手段而已。即便是不去自焚,也有可能选择服毒或者其他的结束生命的方式。法轮功练习者为了修炼而“除魔”杀人、自杀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2002年3月1日,弟子温玉萍、林春梅在陕西咸阳鸿宾旅社勒死素不相识的服务员买新萍;
2003年5月,陈福兆用毒鼠强投毒作案残害17条生命;
2002年4月22日,弟子关淑云当着众功友的面将九岁女儿戴楠掐死
在法轮功眼里,对人的生命是多么无视,为了获得虚无缥缈的所谓的“圆满”就可以置人的性命于不顾,亲人们的痛苦于不顾,轻易地结束他人或者自己的生命。正是这把自焚之火,再一次烧出了法轮功漠视生命的真实面目。
自焚之火烧出了法轮功无情无义的真实面目
当“1.23”惨剧发生后,自焚遭到全世界的谴责,于是,李洪志马上翻脸不认人,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声称自焚者非法轮功人员,说是中共对他的诬陷。自焚事件发生当天,李洪志授意发言人张尔平在大纪元辩解到“法轮功的基本原则是‘真、善、忍’,而且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老师教导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杀生行为,包括自杀”,“新华社报道的所谓自焚人士与我们法轮功根本无关,这仅仅是栽赃陷害我们的一种手段”。 得知李洪志一伙不承认自焚者是法轮功练习者时,涉案者薛红军激动得双手颤抖,“他们是睁眼说瞎话,李洪志想推脱责任天理难容啊!”自焚中被严重烧伤的王进东则直呼其名地说,“李洪志不择手段地敛财,为了猎取更大的利益,他到处传播精神瘟疫来毒害同胞,全然不顾廉耻与良心……李洪志之流的心是黑的。”他还怨气冲天地喊:“我要大喊一声,李洪志,你是一个大骗子,快收拾起你骗人的把戏吧,不要再害人了!”
他们的回答中,哪一句不证明他们不是法轮功的忠实习练习者?哪一句不证明“自焚”是李洪志要求与命令的结果?
无情无义,撇清于法轮功不利的弟子的关系,这也符合法轮功一贯的做法。可以这么说,只要是对法轮功不利的事,就一定不是法轮功弟子干的,或者就不成承认你是法轮功弟子。李洪志宣称自己神通广大,可以治病救人,“一巴掌治好驼背”等各种“神迹”也屡屡出现,然而,一旦出现修炼者病故的情况时,李洪志便马上改口,将自己的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似乎得病和病故都是他人的责任,要么是修炼者修炼“不精进”,要么是“魔”和“旧势力”作祟,总之,与他毫无干系。李洪志要法轮功练习者拒医拒药的,可是面对许多法轮功练习者因拒药拒医导致病重或病故的冰冷现实,他却将说过的话全都抛诸脑后。
王彤文,一个众所周知的曾经“精进”的大法弟子,就因为没按要求去做,被师父无情地踢出了法轮功队伍。
舍弃生命,自焚追求“圆满”够精进了吧,够虔诚了吧,没用,因为你给法轮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不管你是普通弟子也好,精进弟子也罢,或者你曾经是“骨干”“功臣”,也不管你是主动还是被动影响了法轮功的“形象”,那你就不是法轮功弟子。法轮功只会用对弟子们的无情无义换取自己“法轮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