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痴迷法輪功的時候,總認為李洪志是我們德高望重的師父,對他我們言聽計從。而李洪志卻愧對我們對他的尊重。
按照李洪志的要求,我們修煉人不能有情,李洪志說過:“只有放棄人間的一切情愛和欲望,才能上層次,才能達到最高境界”(《轉法輪》);“親情、友情、愛情、父母之情……修煉就把這些常人所執著的東西看淡。”(《李洪志在北京〈轉法輪〉首發式上講話》);“修去名利情,圓滿上蒼穹。”(李洪志《新加坡講法》);“執著於名、錢、色、情,則必口善心魔,惑眾亂法,與惡者無別,無法圓滿。”(李洪志《修者忌》)。然而,當我們習練者嚴格按照他的要求,冷淡親人不顧念他們的痛苦,甚至傷害親人的時候,李洪志卻攜妻帶女去了美國,並且還把自己的母親、妹妹都帶到了美國,無時無刻不自享受着親人團聚的幸福。
就拿我自己來說吧,1999年國家依法取締法輪功後,我妻子規勸我為了家人特別是為了幼小的女兒,不要再為法輪功做事了,可我覺得妻子的人情太濃,干擾了我“學法“、上層次”,為此,我把妻子和年僅2歲的女兒丟在老家,自己獨自去了外地,一走就是三年,直到妻子與我離婚、改嫁,我也沒出現在她的面前。2002年在社會志願者的幫助下,我走出了邪教,噩夢醒來,我才知道自己傷了妻子、毀了她的人生。
若不是李洪志的所謂的“去情”圓滿,我也不會走到家破的地步,現在在看李洪志,他就是個地地道道的騙子。
背景資料:劉哲,山東省萊陽市人。1996年開始習練法輪功,為了圓滿拋棄了家庭,給自己留下了一生的遺憾。這都是說做不已的李洪志矇騙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