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的生長和家庭背景,加上其犯案的特點和判決的戲劇性,註定了他將會受到人們長期的關注。
最近德州宣判了一個案子,在全國鬧得沸沸揚揚的。雖說案件的判決結果不同,但其中涉案人的個人情況,家庭環境和審判過程與李天一案多有相似之處,故說來與大家分享:
案中的被告是一個富家子弟,從小到大驕生慣養,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年齡不大,劣績不少。不管是在家裡頭摔碗砸盆,還是在外惹事生非,他爹娘都能拎着成捆的錢給擺平了。小子從來沒有,也不知道要為他的所做所為負責任。
去年六月份,十六歲的他先是在家裡喝得酩酊大醉,然後開着他爹的皮卡,載着一幫狐朋狗友到外面去兜風。在居民區里,他將車飆到時速100多公里上,車子失控,衝着停在路邊的一輛車子而去,當時幾個人圍在那正鼓搗着重新起動車了,一下子連人帶車被撞飛了出去。四人當場死亡,另二人終生致殘。公訴人以過失殺人罪起訴他,尋刑二十年。
這小子他娘很"鴿子",也不含乎,抬手拍出大把的票子,重金聘下最好的律師為子辯護,還叫來了著名的心理學家出庭陳述被告不應該受到刑罰。心理學家認為,被告由於從小富生富養,從來沒有為他的所做所為受到過任何處罰,所以聯想不到自已的行為會造成什麼樣的嚴重後果,專家稱這一現象為 affluenza, 我把它形象化地譯成:阿福兒笨傻; 專家還認為監獄裡的環境也不利被告的改造,被告更應該送去做心理康復治療。
匪夷所思的是 法官還信了這專家了,二次都判被告緩刑,不用入監,只要被告的"鴿子"娘出資送被告去做心理康復。據說他將去的治療中心,收費高昂,設置豪華,到那裡做治療不異是一種享受。
法官每一次的宣判都導致群情激憤,被社會各界紛紛揮磚猛砸。怕"阿福兒笨傻"變成流行語,昨天憤怒的加州提議禁止以後用它為被告脫罪。我害怕此案的判決給有錢人不必負刑事責任找到了一個光明堂皇的理由,更怕從此再延生出其他諸如此類的脫罪之辭,比如"阿窮兒笨傻","阿黑兒笨傻"等等,那還不把現有的司法系統給搞砸了。所以加州的提議很明智很及時。其它各州是否跟進,將試目以待。
有興趣的同學不妨比較一下中美兩案的異同,很有意思。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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