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醜不可外揚”,是一個家庭不幸的根源 2017-04-04 21:14 婚戀 去他的家醜吧!早日終結不幸的生活,努力追求新的人生意義。說到底,你的幸福比父母虛榮的家醜重要一百倍! 作者:李清淺 昨天我聽說了一個非常不可思議的故事。 鄰居表姐的老公非常愛喝酒,經常喝得醉醺醺回家,其實性質已經類似於酗酒了。 有一次,他又喝醉了,表姐很生氣,就抱怨了幾句,結果他一揮手就打了表姐一個耳光。 表姐怔愣了幾秒鐘,反手推了姐夫一把,結果竟被姐夫拽住頭髮往牆上磕去,磕得鼻青臉腫,表姐見狀不妙,抱起孩子連夜逃到了娘家。 表姐原本就經常為了醉酒這件事和姐夫吵架,這次還挨了打,表姐痛下決心不和他過了。 結果鄰居的姑姑,也就是表姐的媽媽堅決反對他們離婚。 媽媽的態度是:哪能為了一點小事離婚,能過還是要過。表姐覺得打人並不是小事,反駁說她怎麼知道下次還會不會被家暴。媽媽繼續勸她,喝酒了嘛,頭腦不清醒,再者說,家醜不可外揚。 因為父母百般阻撓,表姐於是選擇了原諒,結果事隔不久,她就遭遇了第二次家暴,這次姐夫不但打斷了她一根肋骨,還踹了孩子一腳。 這次表姐無論如何都要離婚,沒想到的是,父母竟然還反對,他們建議和姐夫的父母溝通一下,讓他們勸勸兒子戒酒,還說了就沒事了。 表姐冷冷地看着自己的父母,問道:我真是你們親生的嗎?如果是,我都被打了兩次,你們還勸我忍?他喝酒不是一兩天,也不是一兩個月了,能戒早就戒了。你們是怕我離婚連累你們,還是覺得我離婚很丟人? 鄰居和我解釋,姑姑的確感覺離婚會被鄰居笑話,姑姑一向主張家醜不可外揚,還說夫妻之間哪有不吵架的。 我嘆口氣說:表姐和姐夫已經不是吵架那麼簡單了吧,酗酒、家暴都是很嚴重的問題,恐怕很多女人都不能容忍吧? 鄰居說,誰說不是呢,我姑姑這個人也真是,什麼家醜不可外揚,糊塗。 她說完,我怔了一下,我覺得這不是糊塗,這是愚蠢。 愚蠢的父母,真的會抱着“家醜不可外揚”的想法,把兒女推向苦難的深淵,《半生緣》裡顧曼楨的媽媽就是如此。 電視劇《半生緣》中,曼楨的父親早亡,為了養活一家人,曼楨的姐姐曼璐無奈選擇做舞女謀生。 隨着年老色衰,曼璐走了嫁做商人婦這條道路,結婚對象是祝鴻才,婚後祝鴻才發達了,逐漸對曼璐態度惡劣,曼璐早年流過產,不能生育,一直深感遺憾。這時曼璐發現祝鴻才對妹妹曼楨有興趣,為了挽留丈夫的心,便假裝病危,騙妹妹來家裡,然後設計讓鴻才強姦了曼楨。性格剛烈的曼楨誓死反抗,曼璐便把妹妹軟禁了起來。 得逞之後,鴻才問曼璐接下來該怎麼辦:“老把她鎖在屋裡也不是事,早晚你媽要來問我們要人。”曼璐說了這麼一句話:“那倒不怕她,我媽是最容易對付的。” 怎麼容易對付呢?曼璐的媽媽顧太太來後,曼璐推說祝鴻才喝多了,不小心走進了曼楨的房間才發生這種事。起初老太太很生氣,急得眼睛都直了:“鴻才呢,我去跟他拼命去!”可一聽說鴻才願意娶妹妹,顧太太馬上淡定了很多。 雖然知道讓曼楨就此嫁了祝鴻才,一定不願意,但老太太以為,事到如今只好委曲求全了。這也算“無辦法中的一個辦法”。什麼叫沒辦法,既“生米已經煮成熟飯”,只好認命。 後來顧太太得知曼楨鬧得很厲害,要報警,更是大驚失色:“哎呀,這孩子就是這樣不懂事,這種事怎麼能嚷嚷出去,自己也沒臉哪。” 這一刻,顧太太擔心的不是女兒受了侮辱與傷害有多麼難過,而是不要丟臉。因為顧太太心中,家醜不可外揚才是最重要的。 回家後,顧太太見到了曼楨的男友沈世鈞,她本來想和他商量一下怎麼辦,猛又覺得如果告訴他,“年輕人都是意氣用事的,勢必要驚官動府,鬧得不可收拾。要是給他知道曼楨現在這樁事情,他能說一點都不在乎嗎?到了兒也不知道他們還結得成結不成婚,倒先把鴻才這頭的事情打散了,反而兩頭落空。” 在顧太太狹隘的世界觀里,女兒受了玷污,未婚夫一定會嫌棄,嫁給祝鴻才至少有個下家,可是嫁給一個強姦犯後會幸福嗎,她是不會考慮的!“遮住這家醜”才是她要考慮的首要問題。因為老太太錯誤的決定,曼楨生生被囚禁了近一年才逃脫。 何其愚蠢,何其愚昧!!你覺得顧太太會這樣想這樣做,是因為自身時代的局限嗎? 不好意思,以為“家醜不可外揚”的父母,即使到了今天,依然大有人在。 一個學醫的朋友在婦產科上班,她告訴我,有一次,一個懷孕的年輕女孩兒獨自來做流產手術,醫院有規定,流產必須要家屬簽字才行,女孩兒問道,男朋友可以嗎?朋友回答必須是法律意義上的家屬,女孩哭着說:“我媽媽知道了,會打死我的。” 朋友說她絕對相信女孩兒並非妄言,她曾經見過一個媽媽,得知讀高中的女兒不小心懷孕了,第一反應就是扇了女兒一個耳光,然後抬起腳來就要去踹女兒的肚子,同時罵道:“我們家的臉,都被你丟盡了。” 因為她覺得女兒懷孕是家醜,至於女兒怎麼懷孕的,為什麼懷孕,她並不關心。哪怕女兒是被強姦,是受害者,需要安慰和同情,她也不是很在意,反而只因家醜外揚而氣得渾身發抖。 而認為離婚或被玷污是“家醜”,無法骨子裡還抱着“從一而終”的思想,甚至把貞潔看得比生命還重要。 500多年前,據說著名的清官海瑞,有一次,看見五歲的女兒在吃一個糕餅,就問糕餅是誰給她的。當得知是某僕人給的時,海瑞大怒,訓斥女兒:“女子哪能隨便接受男僕的糕餅?你不是我的女兒!你如果能餓死,才算我的女兒!”小女嚇得啼哭不止,從此不喝也不吃,家裡人怎麼哄她勸她也沒有用,七天之後終於餓死了。 我當時都震驚了。活生生把女兒逼死了,太慘無人道了吧?這真是親爹嗎? 的確,這和海瑞自然的局限性有關,因為他生活在那個封建禮教吃人的社會,我們當然無法要求一個原始人相信進化論。 可現今社會,依然有很多父母,用傳統落後的思想鉗制着兒女,面對兒女婚姻的不幸,甚至肉體、精神的不幸,非但不用心體諒,不同情,還以“家醜不可外揚”為名,勸其忍耐!!打掉了牙齒往肚裡吞。一切都因為,在他們看來,家醜不可外揚!! 何為家醜?婚姻不幸,不是家醜,被玷污也不是家醜,做父母的,忽略兒女的痛苦,更關心自己的面子或者所謂的“尊嚴”,才是真正的家醜!這樣的父母,只會加重兒女的不幸。 去他的家醜吧!早日終結不幸的生活,努力追求新的人生意義。說到底,你的幸福比父母虛榮的家醜重要一百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