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去深圳大梅沙游玩的人都知道那里不仅人山人海,小偷更是屡禁不绝;一次偶然机会我了解到内幕。 按当地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及主流媒体所讲,小偷太多,抓了不少,处罚完了继续偷。果真如是吗?真相就一句话:他们都是一伙的。
在大梅沙干活的小偷分许多团伙,每个团伙成员每一次出工都要向当天现场值班的派出所、街道和治安联防队巡逻的头交出工费,10至11年行情是每个人头1000元,交了钱的会领到一个标牌或简单信物,游客不会留意,但这个小偷这一天就可放心大胆地偷;若不走运被游客抓获交给派出所或联防队也是按最轻处罚,罚款了事。据一个长期待在大梅沙的惯偷讲每年半年的旅游旺季游荡在大梅沙的领证小偷不下300、400百人,即使淡季海边游客稀少出工费一分不会少,但业务范围会扩大到周边的餐厅、商场、酒店和停车场,小偷规模会减半(因技术要求较高)。偷窃到的财物主要是手机和相机,主要手法是调包,这样万一被抓一口咬定拿错了也不会有什么事。于是你在大梅沙海边经常看到一群群二十来岁小年青拎着各式各样的手提包、塑料袋和其它包装袋,他们从沙滩一头走到另一头不用半小时,专门装赃物的袋子一般都是满满的。曾经有新来联防队员实在看不过眼让他们收收手,他们老大一句话顶回去:那你们降降份子钱,我们也要吃饭啊;实际上他早已有房有车了。
我粗略计算加上逢年过节这些小偷的孝敬(他们之间也有竞争),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当年一年下来获利超过一个亿,现在肯定水涨船高了。但更可怕的是为了对上对下有个交代,当地执法部门采用极其严酷手段处理那些"无证"小偷,抓到后不仅暴打还要游街示众,所盗财物还会被估价监管部门定的高高的,这样大都要追刑责,于是每年盐田区看守所关押许多这样的小偷。有一个江西来的大学生长时间找不到工作无奈在大梅沙一个工地当保安,期间女朋友来了怀孕生子,日子过的非常艰难,突有一日小孩患病无钱住院,他在大梅沙游荡时鬼使神差向一个小贩下手,抢得一包还未打开即被抓,例行毒打游街后他在派出所当晚开具的估价单签名,听讲这个小贩包里居然有二个手机、一个相机和其它贵重物品及现金,估值15000元,他被判2年。
于是形成这样一个奇观:真正大奸大恶的惯偷受到保护,与当地各个政府执法部门大发横财,受到打击的是因一念之差迫于无奈挺而走险的社会底层群体,这是何等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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