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強 Maung Chan (緬甸華族)譯自緬文原版
我欽民族陣線(Chin
National Front)對簽訂NCA全國和停火協議必須包容所有組織的立場與要求:
1.羅基拉會議要求“NCA全國停火協議必須堅持全體一同簽字”的決定,我欽民族陣線CNF原則上堅定同意。
2.我欽民族陣線CNF原則上堅定同意的——不僅是在簽訂全國停火協議方面,在所有政治對話方面,也認為所有民族武裝組織必須參加。
3.我欽民族陣線CNF認為:因面臨種種困難情況,或基於本身立場看法或其他原由而不能在NCA全國停火協議參加簽字的組織,應該給予以下處理、解決、對待:
(A)被政府以“不具備軍事條件”理由而不讓參加NCA全國停火協議簽字的ANC若開民族委員會、LDU拉祜民主聯合會、WNO佤民族組織,我們必須堅持他們絕對有權參加政治對話。即使他們沒在NCA全國停火協議簽字,但由於他們必須參加政治對話,所以政府必須保證不引用非法組織法規第17A對他們進行追究。
(B)(政府)應和AA若開軍、MNDAA果敢同盟軍簽雙邊協定,讓他們參加各階層的政治對話。
(C)按吳昂明所說,政府承認的組織有16組,PSLF/TNLA布朗邦解放陣線/德昂民族解放軍是在16組織內。所以簽NCA全國停火協議時,政府應力促PSLF/TNLA布朗邦解放陣線/德昂民族解放軍一同參加簽字。
4.因各種原因而不能參加NCA全國停火協議簽字的組織,政府應保證對他們:
(A)絕對不軍事攻擊。
(B)他們有權參加各層次政治對話。
(C)充分享有人道支援與國際道義援助。
5.有些民族武裝組織因各種原由而無法參加NCA全國停火協議的簽訂,為了保證對他們“不進行軍事攻擊”,政府應儘快宣布全國範圍內停火。
以上是我CNF欽民族陣線對全體參與的立場和要求。
欽民族陣線總書記
布辛宗
敬啟
2015年7月27日於清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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