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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哲學嗎?(上)
   

               中國有哲學嗎?(上)


                        ——吾嘗終日而學矣,不如須臾之所思也。



  您眼前的這篇文章或許只能算是一幅“素描”,因為不單很多引文尚且沒有註明出處、一些觀點還缺乏詳盡的展示,而且語言風格也欠統一:除了炭筆,還有油彩,就是說:除了學術語言,還有日常語言……這是因為其目的是暫且為一個構想,或說一個視角,勾勒出簡明的輪廓。當然,有些素描本身也是一件作品。




目次


前言

什麼是哲學?

諸子百家:先說“易經”——再說老子——接下來說莊子——公孫龍子——關於商鞅——

          最後說說孔子

儒家:漢—清——近現代——新儒家——馬克思主義儒法道

結語











                     前言


  作為一門科學,哲學之“難”在於它是用哲學概念,簡單說:專門術語,來探討問題的。這些概念有它們自身的邏輯和體系,即使出現在日常語言之中,也會多少失去它們抽象的內涵,就像肉體失去了血液。這是因為“部分”和“全體”,處於相輔相成的關係之中:不了解部分就不可能了解全體,而不了解全體也不可能對部分作出綜合的判斷。打個比方:這就像芯片和手機的關係。你甚至可以說作為“部分”的芯片就是作為“全體”的手機,因為手機的藍圖已經存在於芯片的設計之中。對於不了解這些哲學概念的人來說,入門之前就仿佛吃了閉門羹。這對於中國人來說更是如此。因為我們的老祖宗並沒有給我們提供這麼些經過了界定的清晰的哲學概念,當然也包括這些概念所需的邏輯思維方法,我們現在所使用的“哲學概念”大多是隨着近代的到來而逐漸仿造或說生造出來的,就像我們仿造名牌表和名牌包兒一樣。其中大都沒有經過,或說有待,嚴謹而細緻的界定,有些甚至不倫不類,令人無所適從。這就是哲學的真髓離我們尚且遙遠的原因。

  無需贅言,在討論所謂“中國哲學”之前,首先要了解什麼是哲學。而我國近現代的很多“專家、學者”大多把次序搞顛倒了,甚至在不了解“什麼是哲學”的情況下就開始了“中國哲學”、“中國哲學史”的研討,因此製造出了一套有中國特色的“理論”。他們把大量的時間都花費在無止無休的版本考證和解開古漢語之謎——註疏上,而對於那些“中國思想家”是否有什麼可以稱作哲學的概念或思想卻語焉不詳、一筆帶過,甚至毫不涉及。(事實表明,他們這樣做與其說是為了追求真理,不如說是為了以此謀求一個職業。)而當他們之中的某些人終於感到了彷徨、無助,為了尋找出路,才想到藉助西方哲學的某些概念、某種方法。談何容易!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追求,因而也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體系和思維方式!他們沒有意識到:那些優秀的方法都是建立在哲學家的批判精神之上,而這種精神正巧與這些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中國思想研究者的初衷相悖!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只能製作出一些不土不洋的半成品,簡言之:文化垃圾!

  根據他們的理論,從中國古代開始,不單孔子,數不清的形形色色的人物,甚至他們自己,都被扣上了哲學家的帽子,這種操作手法頗似聲稱:我們雖然沒有自主研發的芯片,卻有自主研發的手機,甚至宇宙飛船……隨之,是哲學的庸俗化:任何分野或領域,甚至行業,都有了它們自己的“哲學”。確切地說,這些做法從根本上就違背了“哲學精神”。


  “哲學”這一概念的原文出自古希臘,經日本哲學家西周(1829-1897)譯作“哲學”,十九世紀末傳入中國。但是問題不在這裡,即我們不能因為中國古來沒有“哲學”一詞,或者單單因為孔子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而否認中國從來就沒有什麼哲學思想;當然,也不能把什麼想法都扣上哲學的帽子、把什麼人都稱作哲學家。我們需要討論的是:哲學的構成要件是什麼,什麼思想能夠滿足這些條件。

  不用說,在討論問題的時候,作為中國人,筆者最要避免的就是魯迅嘲諷的那種“阿Q精神”,因為這種精神,或說“國民性”在學術界由來已久、根深蒂固。比如,動不動先給別人扣上一頂所謂“西方中心論”的帽子,並因此逃避對具體問題的分析。這就好像看到別人不戴中國手錶、甚至認為中國手錶不是手錶而是“玩具”,因而責怪他們“瑞士中心論”一樣。領域不同,“精神”一樣。再比如,強調某某觀點的提起先於西方某某哲學家若干年,而無視這個觀點是否建立在一個相對科學的理論基礎之上,就好像說“老子先前比你闊多了!”實際證明:這種預設立場不單是自悲且缺乏學術涵養的表現,更悲慘的是阻礙了反思,即反思所謂“中國哲學”是不是經得住批判。

























                  什麼是哲學?


  “中國有哲學嗎?”這個題目由來已久,沒有答案是因為中國人基本上搞不清何謂哲學,還因為中國人的一般性格,這個性格的養成與懼怕有一個明確的答案相關,因此問題最終不了了之。

  必須有一個“起點”,否則一切將無從開始。當然,這個起點也不能逃脫被懷疑的命運。

  幾乎所有的哲學家都用他們的著述為哲學準備了一個他們認為恰當的定義,誰說了算呢?

  可以肯定,這種狀況今後也不會改變。因為哲學是一個“生命體”,隨着人類精神的成長而成長。但是,儘管哲學家們的出發點、視角和手段各不相同,我們還是可以從五花八門的定義中找到他們的理論在哲學中所處的位置。如果“瞎子摸象”這個成語不僅有貶義,同時也包含褒義的話,我們不妨用它來比喻哲學家們關於哲學的定義。這並不是說因此我們就失去了定義哲學的坐標,我們可以暫且選擇那些經過時間考驗、被後來的哲學家們公認為哲學做出巨大貢獻的、影響深遠並且風格截然不同的哲學家作為參考。例如考察認識能力的康德,還有找尋失去了的哲學精神的尼采:“尼採用解釋價值判斷代替認識的理想、真實的發現。”(參見筆者所譯【解讀尼采】都魯茲,百花文藝出版社)

  如果說康德用他的三個批判來界定哲學,與此對照的是尼采,他不但不會給哲學下一個永恆的定義,甚至會反對這樣做,他對“體系”毫無興趣。因為根據“重估一切價值”,在尼采看來,哲學是一個推倒、重建、推倒、重建……的過程,這或許更接近尼采“永遠回歸”的本意。在這個過程中,只有“哲學精神”是永存的。在尼采看來,哲學是精神的表現,精神隨時隨地都處在浴火重生的可能之中,就像“永遠回歸”這一靈感會突然降臨一樣。在這個推倒重建的過程之中——我甚至懷疑加繆的“西西佛斯的神話”是否受到了尼采的啟發?儘管兩者的視角不盡相同——只有哲學精神是永存的“本體”,是“權力意志”,它體現為不斷的反思和批判之中。

  康德和尼采的這種表面的對立,或說差異,當然不能否定康德哲學本身體現了哲學精神,也不否定尼采作為哲學家正是因為他所討論的問題都處於康德為哲學界定的框架之中。

  廣義地說,哲學以“真、善、美”為其領地;狹義地說,哲學以“真”為其目的,並且探索通向“真”的道路。

  這樣的說法是根據一個前提:因為人有理性、感性,和與他人交往並共存的需求(這裡暫且擱置精神分析學對精神的界定)。

  可以這樣說:哲學是探討理性的科學,美學是探討感性的科學,而倫理學則是探討人類共存的手段的學問。當然這三者並不孤立存在。

  說康德是劃時代的哲學家,正是因為他為哲學做出了清晰的界定,並寫下了三大批判,試圖解讀哲學的這三個課題:真、善、美,或者說為真、善、美的判斷尋找可靠的根據。如果可以使用詩的語言來描述,我們可以把康德哲學看做粗壯的樹幹,在他之前的哲學是盤根錯節的樹根,在他之後則是枝葉繁茂的樹冠。那麼尼采呢?尼采更關注的是這棵大樹的生命。比喻或許簡陋,為了容易把握。

  歸根結底,哲學是人的哲學,離開人一切都無從談起。對真、善、美的嚮往出自人的生存本能:求知、行動、感知和情感(生存和繁衍的需求),也即所謂“知、情、意”(儘管順序不同)。在三者之中,真之所以排在首位,是因為真甚至為善與美提供了可靠的依據。或者這麼說:沒有真的支撐,善與美都是虛妄的。有人喜歡把倫理學稱作“道德哲學”、把美學稱作“藝術哲學”,也是源於這個原因。美學和倫理學獨立於哲學是由於“細分化”的需要。實際上,也就是說從“人”的角度出發,三位是一體的。最好的例子是尼采,他的哲學也是行動的哲學、審美的哲學。

  從哲學角度看,哲學也可以稱為“知識的知識”。現代把科學分為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人文科學,這是一種把知識“平面化”的做法。實際上,自然科學也源自對真理的追求,是哲學精神在某一領域的體現。

  從科學角度看,科學訴諸理性,其內容雖包羅萬象,因而手段各不相同,但卻專注於事物的性質、法則或說規律。這就是廣義的科學。在此意義上,哲學屬於科學。後來又有了狹義的科學,專指自然科學。

  也是根據如上界說,哲學起源於古希臘的說法至今無人能夠否定,甚至有哲學家認為古希臘哲學是其後來的哲學的胚胎,或者這樣說,其後的哲學所討論的所有根本問題都已經在古希臘哲學中顯露過。好像過譽,但卻有一定的根據。

  哲學令人眼花繚亂是因為哲學的命題繁多,流派紛呈,即因為哲學家關注的領域(認識、本體……),以及為達到目標所採用的手段(語言學、邏輯學……)各不相同。正所謂萬變不離其宗,我們還是可以將它們分門別類。順便說一句:把哲學家分為“唯心”與“唯物”是一種簡單粗暴的做法,這種貼標籤的做法不但妨礙認識哲學思想的價值,也違背了哲學的基本精神。哲學也經過了漫長的去偽存真、從摒棄神話語言、宗教語言向科學語言進化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概念和命題像生命一樣經歷着生死存亡,有些概念和命題逐漸隱退、消失,而有些卻迎來了新生或獲得了新鮮的血液。這也可以幫助我們識別什麼是“偽哲學”。

  正如我們可以把宗教、政治、倫理、法律……歸在“善”的名下,我們也可以把形而上學、認識論、語言哲學、邏輯學、科學哲學……歸在“真”的名下。有了這個大致的“坐標”,或說有了如上的界說,我們再來討論中國是否有哲學這一問題。

  幾點說明:

  1 這裡不可能、也沒必要面面俱到,因為本文的目的不是記述思想史(實際上思想史也不可能面面俱到),而是說明一個問題。如果在“中國思想史”的代表人物的中心思想中找不到滿足哲學所必備條件的論述,再多的討論也無濟於事。

  2 不同於中國傳統的考據、訓詁,這裡省卻對著作權及其年代的討論,也就是說只關注著作的內容,不管它出於何人之手、何種年代,只希望能找到中國的“哲學”。

  3 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方法是:如果把哲學作為一門科學,那麼它必須滿足作為科學的最基本條件:概念的界定和邏輯的合理,因為試圖用概念和邏輯來解讀真理是哲學的初衷。這也是哲學和中國傳統的“忽悠”的本質區別。打個也許過於簡單的比方:如果說哲學是一座大廈,那麼磚瓦便是概念,而組建就是邏輯。磚瓦和組建是實現設計思想的最基本的條件。如果在磚瓦的質量或是尺寸、組建的嚴謹合規方面出現了問題,這座“大廈”是否雄偉、美觀,是否可以使用,甚至是否可以稱作大廈就都因此而無需置疑了。進一步:磚瓦材質的改變會導致組建程序的改變,進而導致大廈這一觀念或說概念的不同。試圖用土坯即使建造二層小樓,在防震方面必然存在着隱患。

  最後,關於“原創性”。翻譯、介紹、注釋、編纂、借鑑乃至模仿和改造都不能說是原創,毋庸置疑。說德國有哲學是因為德國有康德、黑格爾、尼采、海德格爾……並且他們有着不同於前人和他人的哲學思想,也正是這些不同於前人和他人的地方構成了他們獨特的哲學思想。這是原創的本意。


















                  諸子百家


  先說“易經”。

  似乎應該根據先後次序把“易”、“周易”、“易傳”和“易經”分開來說。

  只能是據說。據說文字出現之前,“易”首先是一幅標着符號的“圖”,後來演變成八卦、六十四卦,又配以卦辭,是謂“周易”……進而,據說孔子為之做注,成為“易傳”。又經後人奉為經典,便是“易經”(“易經”是否包括“易傳”好像因人而異)。

  有些尚古的“學者”把“周易”看做中國最古老的哲學著述,因為它試圖通過一套獨特的語言或說符號體系來解讀自然的運行規律,屬於“本體論”。然而事實上它只是出於對自然的無知和恐懼而希望預知未來的一本臆造的卦書。即使不否認它試圖理解宇宙真理的善意,其迷信成分也遠遠大於科學,毫無實踐意義和指導價值。因為它的“概念”屬於“神話語言”,按照中國現代對西洋概念的誤解,可以說它貌似“唯物”,實際上最為“唯心”。其“八卦”發展為道教的經典,正是神話語言演變為宗教語言的一個範例,更遑論日常用語中“八卦”的含義。如果說“周易”中有一些合理的因素,那也沒有超出“常識”的範疇。當然,這並不妨礙一些缺乏哲學素養的“學者”照樣把它奉為“經典”。如果說它是中國最早的哲學,那麼它的非科學的神秘主義只是開啟了所謂“中國哲學”多舛的命運。在這裡討論八卦,對筆者和讀者都不啻浪費時間!……順便說一句:我絕沒有妨礙算卦先生靠八卦賺錢的意思……

  從思維方法的角度,無論“周易”還是後來的“易經”都具有現代漢語所說的“忽悠”的典型特徵。這裡說的“易經”是指“易傳”,即經過孔子(或他人)之手的“易經”。

  在“繫辭傳”,作者毫不含糊,開篇就是一句:“天尊地卑,乾坤定矣。”我孤陋寡聞,居然沒發現從古至今有一個中國人對這種說法感到不可思議!這可真是不可思議!根據前面磚瓦和大廈,或芯片和手機的道理,我們先來看看作者的概念和邏輯。眾所周知:“天”和“地”屬於自然科學的概念,而“尊”與“卑”屬於倫理學,至少是人文科學的概念。只有在日常語言中,我們對兩者才不加區別,但是日常語言不是科學語言。如果我說“狗尊貓卑”,養貓的同志一定會大駡:“你他媽的這是根據什麼邏輯?!”但是卻沒有一個人質問“易經”的作者!——順便提一句,日本也有一個有趣的現象:天上的飛禽,不論“善惡”都得到保護,但是海里的動物卻生來不幸,都難免被撈上來吃掉。真是“一方水土養一方人”!——我百思不得其解,難道作者是根據天和地的位置才這樣考慮的麼?那他為什麼不說“天上地下”呢?根據“忽悠術”的基本手法:混淆不同的語言形式(認真琢磨商業廣告和政治宣傳也能提高我們區別神話語言和科學語言的能力),我猜想:作者是不是在忽悠誰?……不過據此,我倒傾向於起碼這句話是出自孔子之口,因為與孔子的思維方式和語言風格十分接近。我還猜測:中國傳統的忽悠是否源於“易經”?

  我挺奇怪,“乾坤”的另一個象徵不是男女麼?如果根據作者的“綱領”、這個宇宙之“理”得出“男尊女卑”的結論,中國歷代的女同志們似乎也沒有什麼嘔吐的感覺。有的同志說:天和地也是一種象徵的說法,比如象徵君子、小人,或者君王、臣民……我無可厚非,但是他起碼承認了一點:這不是用哲學語言在說話。

  “易經”的作者確是有點石成金的本領,經他這麼一“點化”,神話語言一下子上升為(世俗)宗教語言,開啟了大中華思想的康莊大道。

  根據這樣的概念和邏輯,“心有靈犀一點通”的讀者舉一反三,大概能夠展望作者的思想體系了,儘管也許還不夠清晰、全面。筆者雖不欣賞黑格爾的理論,但是對他存有尊敬之念。不欣賞是因為喜歡“終極真理”的他把歷史削足適履地塞進按照他的辯證法而演進的“絕對精神”之中,被他這麼一忽悠,馬克思甚至發明了人類的終極目標“共產主義”——一個像天堂一樣千人一面、極其無聊的世界。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忽悠術”的另一手法:給你一個類似於“未來”、“明天”、“夢”……一樣的東西。幸而德國,不像中國,允許不同思想的存在。當尼采、弗洛伊德的思想被逐漸理解,黑格爾在哲學界的統治地位才開始動搖。

  尊敬是因為他學問淵博,這淵博不單表現為“知”,更為可貴的是“識”,這也是他之所以還被稱作哲學家的根本。就是說他不但知道“何為哲學”,而且以此區別真假哲學。以中國為例,他一反西方不加批判地忽略亦或讚賞中國思想的常態而進入了中國文化的多個領域,儘管不及詳述,但卻切中要害。在談及“易經”時,他說:“我們必須注意——他們也達到了對於純粹思想的意識,但並不深入,只停留在最淺薄的思想裡面。這些規定誠然也是具體的,但是這種具體沒有概念化,沒有被思辯地思考,而只是從通常的觀念中取來,按照直觀的形式和通常感覺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因此在這一套具體原則中,找不到對於自然力量或精神力量有意義的認識。”黑格爾把“概念化”和“思辨地思考”作為判斷的基本原則,應該無可置疑。但是有些中國人卻繞開這個關鍵的地方質問黑格爾:“你了解中國麼?你去過中國麼?……”這也是中國人特有的一種思維方式!


  再說老子。

  前面說到“真”是哲學的生命,或曰本質,追求“真”是哲學的精神,那麼我們再來看看接下來的諸子百家。“百家”說得有點兒過,值得一提的撐死了也就十來家。看來阿Q的“精神勝利法”古來有之。順便說一句,就連“百家”的標準都含糊不清,是根據學說的價值呢,還是流派?亦或職業?或者乾脆按人頭兒算……

  被最為看好的是老子,其原因是【道經】的開篇頗有點兒哲學味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順便說幾句:隨着不斷的私人盜墓和公家挖墳(前者常常是後者的起因),我們發現:存在着多種【老子】的版本。不但文字不同,而且編排也不盡相同。這讓研究家們大為頭疼,他們不但要不停地修改之前自己認為正確的主張,而且提心弔膽:下一次盜墓或挖墳的結果會不會又令他們蒙受恥辱。研究竟該如何開始?……就連【老子】究竟是應該稱為【道德經】還是【德道經】都無法定論。當然這並不影響筆者的行文,因為筆者想要知道的是:是否存在着一種可謂哲學的思想,不管什麼版本。

  回到主題:說“中國沒有哲學”,最典型的根據即在於此!哲學的大廈建立在概念的磚石之上,就像每一塊磚石都必須能夠承載大廈交給它的重荷,每一個概念都需經過精確的界定,具有統一而普遍的意義。然而老子的所謂“概念”卻省掉了這個界定的工序,恐怕除了他自己,沒人知道他說的是什麼(甚至有理由認為他也沒搞清楚)!我甚至懷疑他繼承“周易”的優良傳統也在忽悠。叔本華說:“沒有什麼事情比寫作但卻無人理解更容易了;相反,沒有什麼事情比表達深奧的內容而又使每個人必然能夠理解更為困難。”(參見筆者所譯【論風格】文學研究第一期)在這裡,叔本華用來比較的一方是古希臘的文風;另一方是德國,比如黑格爾的文風。

  問題好像不單是古漢語在表達上的缺陷,更重要的是治學的方法。這種“猜謎”的遊戲貫穿了中國的所謂“哲學史”,讓人誤以為猜謎(考據、訓詁)也是在搞哲學。

  甚至在古代就有了至少三種解釋:

1,道(如果)可以言說,(那就)不是永恆的道(了)。

2,道可以言說,(但是)不是平常所說的道。

3,道可以言說,(但是)不是永恆不變的道。

  據說漢文帝劉恆因為忌諱,改原文“恆道”為後來的“常道”,但是這也不能為第3種(據說唐玄宗就持這種論調)說法辯護,因為“道”如果是所謂的“客觀真理”,就必須具備相對穩定這一條件。萬物可以變化無常,主張變化的“道”卻不可以,否則何以稱“道”?當然,這樣說是假設老子具有基本的哲學素養。

  第2種說法不管把“常道”看做什麼(儒家理論或是常識……),都是一句廢話。因為“道”本身並不支持什麼,也不反對什麼;更不應該分你的道、我的道。這樣說也是假設老子具有基本的哲學素養的話。

  隨時光流逝,五花八門的解讀更是層出不窮,而且每個解讀者都有自己的故事和理由……互不相容。筆者並非反對有的人願意窮畢生精力搞懂“道可道”到底是什麼意思,而是着眼這個類似猜謎的現象:造成這一現象的責任者是誰?是老子?還是古代漢語的簡陋、不適合作為科學語言?亦或是中國的古代思想家普遍缺乏基本的哲學思維的素質?當然,這裡也有一個參照物,那就是古希臘。

  中國人也真有意思,為了解決這一現象,應運而生的不是改造語言的文學家、語言學家,而是訓詁學家:給每個瘸子配上一條拐杖!以至於發展到清代,喧賓奪主,訓詁幾乎代替了所有的學問!而這正中統治者的奸計:走自己的老路,讓傻屄們去研究吧!

  如果覺得說“語言就是思想”有點兒“武斷”,不妨說“語言是表達思想的工具”。隨着思維的進化,世界上所有堪稱“偉大”的哲學家或文學家都為改善這個“工具”,也即為改良和豐富語言貢獻了一份財富,無論康德還是普希金……但是在中國,這一過程如果不是退步,就是止步不前。到了朱熹,“天理”這個宗教概念竟然大放異彩!

  上述這種猜謎現象並非只限於老子,在中國所有“思想家”的著述中,我們都可以找到這種範例。老子應該是傳承了“周易”的衣缽,也試圖來解讀宇宙的所謂客觀真理“道”,不同的只是公然玩兒起了神秘主義。不錯,康德也為知識劃定了國界,把國界之外的領域歸為了信仰。但是老子幾乎開宗明義就否定了試圖用概念和邏輯來解讀真理的哲學的初衷,或說良好的意願!後人最圓滑的辯解也許是:老子的說法充滿了“辯證法”和“東方色彩”……云云。老子的“辯證法”純屬忽悠。據說“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就源於老子。看來“阿Q精神”、“心靈雞湯”……古來有之。“福”與“禍”本不具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剛丟了100萬就撿了1000萬的事情並非沒有,但是概率極低,而且兩者之間發生關係純屬偶然,除非你信神。

  估計是因為難以為繼,接下來老子話鋒一轉,也進入了“倫理學”、甚至“處世哲學”等等的領域。不同於古希臘哲學以至康德的是比例問題:相對真正意義上的哲學,老子為教條和信仰留下了無比廣闊的領地,據說他的神秘主義把莊子和孔子都忽悠了。

  如果說語言(廣義的)就是思想,或說,語言是思想表達的工具(在此可以暫且無視兩種說法的區別),那麼我們也可以從語言發展的角度來考察思想的發展。“倉頡造字”的故事有多種版本,大都是後人造神的成果,無法作為論述的依據。根據考古,漢字起源於象形文字,後經形聲、會意等造字手法進行繁衍。如果為了準確地規定“詞”與“意”之間一一對應的關係,必須創造大量的單音詞,這顯然是不實際的。(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漢字據說一度高達數萬,但實際能被掌握的一般最多不到五千。)眾所周知,古代漢語以單音詞為主(逐漸過渡到以雙音詞為主的現代漢語),這種現象,必然造成單音詞的多意性:一個漢字不但指代大量的個別現象,還需負責複數的詞性(例如“道”);進而在思維方式上造成一種結果,那就是單音詞的表達必須藉助於想象。這也是導致後來詩詞歌賦出類拔萃的原因:它們的美感主要的是想象帶來的快感。與此同時,詩詞歌賦也使語言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窗含西嶺千秋雪,門泊東吳萬里船。”非用這種絕句的格式來表達,才能以少勝多、給想象以空間:只用28個配以韻律的漢字就使你感到有遠有近、有動有靜、有聲有色的秀美而又遼闊的景色。如果翻譯成白話文,不管翻譯得多麼準確,想象的快感幾乎蕩然無存:失去了少中見多,小中見大的效果。這美景又是情感的表露,這情感又關聯着時運的變遷……而這一切都藉助於你的想象,是一種想象的“遊戲”,頗似水墨畫的效果。這就是所謂的“文人情懷”……

  根據廣義的“遊戲”的定義,詩詞也屬於“遊戲”,在不違反遊戲規則的情況下達到最大限度的自由。古代漢語所激發的想象力在唐詩宋詞中發揮到了極致,才創造出令今天的讀者都驚嘆的美妙,但是如果翻譯成外文,即使再精準,也像跑了氣兒的啤酒。這是因為,用黑格爾的話說:只是“形式”上的遊戲。當然,也是在這種遊戲之中,雙音詞不斷增加,使漢語得到了長足的發展。黑格爾把這種遊戲稱作“形式”上的遊戲,未免苛刻,卻不無道理。像水墨畫一樣,詩詞更適合表現的是文人士大夫的某種情懷,與現實確實比較疏離。但是不能否認也偶有“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這樣的關注現實的佳句,儘管只停留在現象層面。

  古代的文學家為文字的改革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他們把單音詞組合起來創造出更為具體和精準的詞彙;遺憾的是在抽象思維的領域,幾乎無人做出如此偉大的貢獻。我們的所謂“古典哲學”依然必須依賴想象,甚至信仰!

  與此相對,歐洲的文字大都依賴二十幾個字母。這些字母相互拼湊就可以繁衍出大量的詞彙。把這些詞彙作為詞根,加上前綴、後綴,進而豐富為多層的含義和詞性。在詞尾稍作改變就規定了時態或數量。把詞彙互相連接又可以創造出大量的新詞,就像“詞組”。這種造字能力真是別開生面:由此,“能指”與“所指”之間自然而然地建立了一套緊密、必然、精確的邏輯關係。我們從德語中可以找到“造詞”的典型的範例:有的德語單詞十分冗長,幾十個字母,甚至創造了吉尼斯紀錄。這是德語“自由的”的造詞機能所決定的:把幾個單詞組合起來達到更為具體和精準的效果,這大概也是當初德國哲學十分發達的原因吧!

  中國也有不少的語言學家,但是幾乎沒有從哲學的角度,或說從語言形式與思維形式、以及兩者之間的關係的角度來考察古代漢語的。甚至這種說法對於對哲學缺乏了解的他們來說都是不可思議的:神話語言、宗教語言、藝術語言、哲學語言、科學語言……的區別究竟在哪裡?


  接下來說莊子。

  不單在道家之中,即使在諸子之中,最為璀璨的明星也應數莊子!不過他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哲學家,因為他所倡導的是從審美的角度看待一切,包括人生(參見筆者的[論「莊子-內篇」中的概念“游”]文學研究第6期)。從對後來社會進程所起到的相對積極的作用的角度看,這也是莊子勝於儒家和法家的所以。莊子絕頂聰明,他大概也遇到了語言表達上的障礙,因此不像玄乎其玄的老子,而是乾脆寄希望於想象。莊子的文風主要是用寓言來闡述他的觀點,而不是用一套自成系統的概念,在這個意義上,稱莊子為美學家甚至不如文學家更為貼切,只是他的寓言中充滿了哲理。

  這樣說並不是想否認諸子著述中含有樸素、原始的哲學思想的要素的萌芽,而是希望強調作為哲學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概念和邏輯。正如化學有化學嚴密的符號系統、數學有數學嚴密的符號系統……一樣,哲學也是如此。德國哲學家卡西爾在他的【象徵形式的哲學】一書中討論了語言的形成和發展,闡述了神話語言、宗教語言、藝術語言、科學語言……的特徵以及其所關聯的思維方式(參見筆者的[卡西爾哲學的出發點——“概念說”]東京大學【美學藝術學研究】第14期)。藉此,我們很容易鑑定中國的所謂“哲學家”們的著述屬於什麼性質。

  科學的娘胎叫做懷疑,與此相反的是宗教,它的母體是信仰,雖然我們很難在信仰和迷信之間畫出界限,但是無可置疑的事實是,中國古代漢語和所謂古典“哲學概念”的不確定性,或說非科學性,為信仰和迷信留下了充分的空間,貽害無窮!

    但是……如何區別語言的形式呢?舉個最簡單、大家都知道的例子:毛主席教導我們說“凡是錯誤的思想,凡是毒草,凡是牛鬼蛇神,都應該進行批判,決不能讓它們自由泛濫。”

  從概念的角度看,什麼是“毒草”呢,如果它是一個哲學概念,一定有一個相對清晰、穩固的定義。“牛鬼蛇神”也是如此,根據什麼標準?這些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詞彙或說比喻就屬於神話語言,至少藝術語言。

  再說邏輯。“凡是”常常意味着100%、絕對、“絕對真理”,但是以“凡是”開頭的這個句子裡卻有很多意思模糊不清的詞彙,這難免讓人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給人忽悠的感覺,起碼不嚴謹,或說,不科學。主席很喜歡“凡是”這個詞兒:“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這個以“凡是”開頭的名句也存在着概念和邏輯上的問題:“反對”怎麼定義?給我們提建議的人算不算敵人?如果敵人反對吃屎,那麼我們怎麼辦?……如果你說我矯情,那是因為句子本身邏輯上的疏鬆:只可意會不可言傳……

  如果有誰具有基礎的哲學素養,又真的肯於認真閱讀主席的文章,他一定會發現,這樣的表述在主席那裡數不勝數,這是主席“瀟灑”的文風所決定的。這樣的文章甚至滿足不了政論文的條件。與其說主席是個思想家,不如說是個“藝術家”更為恰當。主席與一般藝術家的區別只在於他是用神話語言或藝術語言來表述政治問題。相同的是:他們都訴諸讀者的感性。

  這也說明主席沒有經過最基本的哲學思維的訓練。當然,這不是主席的錯兒,並且他也知道:只有這種語言形式才能被廣大人民群眾所接受。這是相輔相成的關係。

  我的分析也許會被奧迪不屑一顧。1995年由劍橋大學出版社推出了一本【劍橋哲學詞典】,總編就是奧迪。其新意便是一反慣例、大量地收錄了關於東方、特別是中國的詞條。我查了一下,其中就有毛澤東,甚至劉少奇……然而卻沒有斯大林!按說後者應該是前者的老師呀?幸好還沒有收錄“希特勒”。同時我也感到不解或者說不平:比較毛澤東和希特勒,兩者的“主義”、手段乃至語言形式有很多類似之處,並且理論水平也不相上下,為什麼希特勒就沒有被收錄呢?就因為他們的路線一個是向外、一個是對內?希特勒的集中營、斯大林的古拉格和毛澤東的勞改農場難道不是異曲同工?只是中國不可能有,或說不允許有索爾仁尼琴那樣的作家罷了……亦或是奧迪更多地考慮到中國經濟在發展,這樣做詞典會有更多的銷路?

  ……到了林副主席,他的“四個偉大”已經進入了宗教語言的領域。

  如果一種理論認為:皇帝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因此正確無比,這就屬於神話領域的問題。如果一種理論認為:皇帝是“天之驕子”,即天子,皇權神授,見面得喊“萬歲,萬歲,萬萬歲!”那麼這種現象就屬於宗教或宗教語言的領域。我們比較一下歌曲【東方紅】的“他是人民大救星”和【國際歌】的“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就會發現其中在語言形式上的本質區別,儘管同為歌曲。

  很多人認為:一般說來,中國沒有什麼宗教、信仰,其實不然。中國人的宗教體現在他們的思想和行為之中。這種(世俗)宗教雖不大拘泥於形式,卻深入人心。它經過數千年的洗禮,以“集體無意識”的方式潛藏在中國人的心底,表現在風俗、習慣、主流思想、社會制度……之中。就像空氣一樣無所不在又令人難以察覺。它越來越強大是因為權力使它能夠吸收一切理論、宗教、社會體制……甚至與它敵對的力量(包括馬克思主義)的可以利用的要素來豐滿和強壯自己,並以改朝換代的方式來美化自己。這也是中國人的“智慧”的體現。如果按照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理論,可以說中國人的“超我”中充斥着儒家(包括其變種)的倫理觀念和道德律令(參見筆者所譯【自我與本我】上海譯文出版社)。我們在幾乎所有的中國人心中都能發現宗教的圖騰帶來的恐懼,超越世界上一切恐懼的恐懼。這個恐懼迫使中國人走在同一條老路上,任何出軌的言行都首先將被同類唾棄!如果我們把這個宗教叫做廣義的儒教(融匯佛、法、道),那麼這個圖騰的靈魂就是不倒翁孔子!

  至於大多數中國人並不這麼認為,那是因為中國人沒有反思的習慣,或說能力。這裡說的“反思”是一個哲學概念,儘管哲學家們給它的定義不盡相同,但絕不同於“反省”或“吾日三省吾身”,那撐死了屬於倫理學範疇,而恰恰正是孔子的教條扼殺了中國人學會“反思”的可能。

  “反思”是哲學精神的表現,是對既成的經驗、思想的懷疑和思考。舉一個典型的例子:尼采!這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既成價值批判者!他的“善”和“美”體現在他對真的不懈不息的追求之中。眾所周知,他的【扎拉圖士特拉如是說】是以一個寓言開始的:“精神如何變成駱駝,駱駝如何變成獅子,最後,獅子如何變成孩子。駱駝是馱東西的動物:它馱着既成價值的重荷。它在沙漠中馱着這些重荷,並且在沙漠中變成獅子;獅子打碎雕像,踐踏重荷,對所有的既成價值進行批判。於是獅子的使命就是變成孩子、即變成‘遊戲’和新的開端,變成新的價值和新的價值判斷原理的創造者。”(參見筆者所譯【解讀尼采】都魯茲,百花文藝出版社)你可以說尼采有點兒莊子的味道,但不同的是:尼采專注於哲學最根本的問題,這也是尼采盼望哲學回歸本源的道理所在。

  這個寓言描繪了(包括他的)精神的歷程和應有的姿態。在尼采那裡,哲學不是“學問”(叔本華也表示了類似的觀點),尼采希望讀者通過閱讀他的著作培養一種批判的精神,超越自己也超越一切(“超人”,與此相對的是“奴隸”),成為有獨立思考能力的自由人格。只有如此,“新的開端”才可能開始。

  在尼采那裡,哲學是用來“反思”或說批判的武器,為了摧毀陳舊的價值體系,掙脫枷鎖獲得解放。出身於宗教家庭並且以神學作為學術開端的他居然喊出了“上帝死了!”的口號,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是因為他多麼希望人們扔掉宗教這一拐杖學會用自己的雙腿走路,建立獨立思考的精神和人格!把無法說明的東西奉為教條就是迷信,就是非哲學。我們把各種宗教的誦經和全國人民學毛選或者“政府工作報告”進行比較,也能發現它們的類似之處。與尼采幾乎同時,德國還出了一個馬克思。馬克思的“批判的武器代替不了武器的批判”則導向了無產階級專政。相比之下,誰更靠譜呢?歷史正在證明……

  尼采的偉大在於他預言了德國意識形態的墮落,一語成讖。而一些懼怕尼采精神的人卻故意歪曲尼采的理論,甚至為他畫了一幅面目全非的肖像。當然,這與尼采十分不喜歡的他的妹妹甘願配合希特勒不無關係。

  饒了一大圈兒,還是想說明語言和思想處於互相制約又相輔相成的關係之中。再舉個簡單的、關於“意識”的例子:樂觀一點兒說,中國生產的“名表”的價格是瑞士生產的名表的價格的大約千分之一,這是為什麼?除了工匠意識、材料的質量,就是工具:需要不斷改良的工具!或者這樣說:工具意識是工匠意識的重要組成部分。經過改良的工具可以製作出更為精密的零件,而設計師的想法要求工匠創造更為新穎的工具以適應更為精巧的零件。在這裡,需要的首先是徹底“反思”的精神,留戀和固守毫無意義,因為中國不可能用當前的工具和材料製造出與瑞士名表匹敵的作品來。你說中國有手錶麼?……道理很簡單,但是換一個領域,中國人就搞不清楚了。


  公孫龍子。

  如果根據尼采對哲學的理解,公孫龍大概是諸子中最配得上“哲學家”稱號的人選,因為他邁出了企圖顛覆常識的一步,儘管這一步通向何處,因為沒有下文,我們無從了解,但這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也是難得的一步。還有,他似乎也是唯一一個啟發思考——儘管不那麼徹底——而不是單純向他人灌輸自己思想的頗具哲學味道的人。

  我們無法知道公孫龍還有什麼著述,就像我們無法知道諸子百家中,以及中國歷史上是否有過我們尚且不知的什麼偉大的哲學著作。說來很值得玩味:中國人喜歡死後把能帶走的都帶到墳墓里去,而不是成立什麼“基金會”、“圖書館”、“博物館”之類的,儘管他們知道十墓九空的道理,甚至看到了盜墓賊的眼睛在盯着……有人說這是自私和仇恨的惡性循環,但是中國人大都認為這是“偉大而優良的文化傳統”!

  與此類似的是在改朝換代、推翻腐朽政權之際,同時銷毀一切腐朽的文化遺產,不光建築,還有圖書。這種循環往復也是五千年中華文明的一部分。大概是因此,可能很多“好東西”沒能流傳於世。如果說“中華文明光輝燦爛”,或者說“老子先前比你闊多了”,很有可能是事實,只是無法考證,只能有待進一步盜墓或發掘古墓……

  說“白馬”不是(屬於、等於)“馬”,這顯然是“胡攪”。問題是公孫龍胡攪的目的是什麼?

  “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馬非馬。”形與色固然不同,但都是事物的特徵或說屬性,屬於“特殊”,或說“種概念”,而馬是物體、事物,屬於“一般”,或說“屬概念”。把事物與其性質、種概念與屬概念混為一談,再嚴密的邏輯也無濟於事!何況,白馬並非不同時具有“形”這一馬的特徵。照公孫龍的“瞎子摸象”,即把部分作為全體的邏輯,徐悲鴻畫的馬甚至都可以拉車!墨子就曾指出了公孫龍謬誤的根源所在……

  說公孫龍的“白馬論”具有初級的哲學意識是因為存在着後人另一層次的、懷着“善意”的解讀:公孫龍強調了個別與一般、種概念與屬概念的區別。問題就在這裡:說明問題是用形象的語言,還是用抽象的語言,這關繫到是否有資格進入哲學的殿堂,因為形象語言仍屬於“個別”,而抽象語言才能表述“一般”,真理正是靠着一般性,或說普遍性才得以成立的。筆者甚至可以進行目前尚無人涉及的、更哲學的借題發揮,說:公孫龍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意識到了現象與本體的區別的“哲學家”,其“理論”比康德還要早若干年。但這只是我的觀點,無法證明它是否屬於公孫龍。無論後人如何拔苗助長,公孫龍的文本本身對他們的“拔高”並沒有提供強有力的支持。是古漢語的局限,還是公孫龍的局限?亦或兩者互相局限?退一步講,就說公孫龍涉及了一個關於概念的問題,它也是一個屬於“哲學入門”的問題,並且用的還是“反證法”。

  說公孫龍詭辯的證據也來自“堅白論”。在那裡他同樣割裂“分析判斷”與“綜合判斷”,無視精神的“悟性”功能,充分暴露了自己的主張毫無認識論的支撐。所謂悟性,簡單說就是“一斑見豹”,即從個別領悟一般的能力。這種能力當然與智商有關。如果公孫龍不是另有目的,我甚至懷疑,公孫龍如此堅信自己的結論,不是故弄玄虛,就是智商問題,否則他怎麼從來不懷疑自己概念和邏輯是否存在着缺陷?

  當然,作為辯論,一問一答是【公孫龍子】的格式。就提出的問題來看,公孫龍並非不了解一般的常識,但是由於提問同樣沒有提高到“理論的高度”,而是幾乎重複同樣的問題,因而被公孫龍當成了靶子。但如果把這種“辯論”看做哲學思辨,哪怕是辯論的典範,那可真是災難!和孔子的“誨人不倦”能有一拼!

  對照古希臘的哲學對談,我們發現,在那裡,位置是相反的,提問者總是讓解答者漏洞百出、下不來台,因而不得不不斷地改進以接近真理。到底“學問“的精神不一樣啊!

  關於【指物論】。應該說“指物”是“白馬”和“堅白”的歸納和抽象,或者這麼說,後兩者是前者的實例演習。

  如果想在諸子百家中找出一篇最像哲學語言的“哲學論文”,大概應該首推公孫龍的“指物論”。之所以被譽為所有文章中最難理解的“論文”,正是由於古漢語的局限性:沒有經過界定的哲學概念,或說術語。公孫龍的“概念”使用的就是日常語言詞彙,而且拿來就用!這不但是語言本身造成誤解的原因——當然,說的不僅是在今天,而是從當時開始——而且也是中國人自古就遠離哲學的原因之一。

  開篇:“物莫非指,而指非指。”比老子的“道可道”還要玄虛,當然,其解釋也更為千奇百怪。只能假設,儘可能根據公孫龍的邏輯:“物”是事物,應該沒有問題。“指”應該是一個命名、或曰指稱的行為的結果。那麼前半句就是:事物都是(因為)命名(而被把握的)。接着“指非指”,可以肯定的是這兩個“指”不一樣。前者承接上文的“指”,而後者則應該與上文的“物”有關,就是說:指稱與被指稱的不是一回事兒。道理雖並不深奧,但是他的表述把後來者都搞蒙了!這就是“中國哲學”的“深奧”之處!

  是古漢語就這個樣兒呢,還是龍子的表達問題呢?同一個“指”卻含義不同(這個“指非指”還真有點兒“道可道”的風格)!而且不經過定義拿來就用!在今人看來,這不單違背哲學最基本的遊戲規則,甚至不是好的文風!龍子是在玩兒文字遊戲?應該不會……當然,這裡並非責怪古人工具的簡陋,而是想要指出這種開端會指向一條多麼艱難而無望的道路。沒有一套哲學概念就不可能有一個系統的哲學思想和哲學理論。這是一個最為簡單的因果關係,就像沒有好的工具,做不出精美的家具,或者,沒有堅實的磚瓦建不成雄偉的大廈一樣,但是在中國,幾千年來都不被理解,總是把土坯房子註疏成為大廈。

  接着說“指非指”。對“指”的解讀因人而異,這毫不誇張:有多少解讀者就有多少解讀。這就是中國“古典哲學”的偉大之處:為了了解他是否有什麼思想,你必須先聽懂他的“方言”。但是不管你把作為指稱的“指”看做名稱還是特徵、或者拔高,藉助西方哲學的觀念,看做認識內容或是象徵符號……其實都是一回事兒!這些區別只是認識手段、或說語言形式的不同,都是人類把握世界的方法。根據龍子的本文,看不出他有這層意識。我們期待的是他起碼能透露一點兒有關知識與客觀世界,即“指1”與“指2”之間的秘密,但是沒有下文,只能失望。

  主客體的關係問題也始終貫穿西方哲學,這是我們應該為龍子感到驕傲的。其次,龍子明顯的因果邏輯的推論,也是他區別於孔子等的思考方式的特徵。不過也應該指出:“物莫非指”似乎走上了一條通往認識論的道路,但是“而指非指”立即又把他拖回了討論的起點。

  換個層面,如果根據“物莫非指”,我們是否可以解讀說:語言就是思想?難說,龍子已經把當時的語言功能發揮到極致,但是這種語言仍然限制了思想向體系化、向更深刻、嚴密、精細的方向發展。這是局限性的根源,也是龍子哲學才能的悲哀!

  在諸子之中,【公孫龍子】的地位遜於儒法道各家是因為他的領域與哲學接壤,從古代就被視為毫無實用價值的“異類”,甚至是對維護統治的威脅,我們在甚至諸子百家中都難以找到提倡“思維訓練”的說法,這是“中國哲學”的悲哀!

  順便說一句,在討論哲學問題的時候,把古漢語的詞彙置換成西方某一哲學家的概念是一種缺乏哲學素養和基本分析、表達能力的表現,因為中國的餐具和法國的餐具畢竟不一樣。當然寫小說不必計較,因為小說需要讀者的想象,儘管“想當然”的結果並不一樣。遺憾的是從近代開始,這種“削足適履”、“崇洋媚外”的行為似乎成了主流。

  當然,了解西方哲學對於了解中國的思想非但有益,而且必須。因為不了解全體,也就不可能了解部分的意義。歌德說不了解外語也就不可能了解母語。同樣,不了解外國哲學,也就不可能說了解了“中國哲學”。


  關於商鞅。

  如果說儒家企圖用“道德”來維持“天子”的地位,那麼法家用的則是“法律”,這個法律的特點集中表現在“刑法”上。其實,道德和法律是一對兒相輔相成的概念,各有各的位置和用處,就像蘋果和梨都是水果。但是在諸子百家那裡,它們常常處於對立的狀態,就如儒家與法家。中國古人的思維是否都是“單弦兒”呢?是不是像中國的樂器,比如二胡,你只能拉一根弦,而不能像提琴那樣同時拉兩根弦,即和弦呢?說來真是個有趣的現象:二胡與提琴的創造者的“發想”,或說構思為什麼如此不同呢?當然,二胡確實有二胡的味道……

  如同儒家的“非哲學”是用“禮教”泯滅中國人的思維和判斷能力,法家用的是“法制”。儒法是統治者的兩把刀,不同的是:一把是軟刀子,一把是硬刀子。是儒是法,基本上根據統治者的喜好。一般認為中國以儒家思想為其特徵,這是因為大多數統治者認為用軟刀子扼殺人的精神更有效、更“文明”,就像狼應該披上一張羊皮。說來有趣:從“精神”角度,道德精神和法律精神本來是一體的,只是法律出現在道德的“底線”上,或說一旦僭越道德,便由法律來裁判。但是在中國,儒法是統治術里互相制約的兩級,為了避免“跑偏”。

  在法家之中,韓非子最受後人推崇,被稱為“集大成者”。究其原因,大概是因為他提供了一套相對“完整、合理”的統治術,或稱“御人之術”,因而很合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胃口。……但是談到哲學,只能說聲抱歉,總不能把哲學降低到“常識”的地步吧?把韓非稱作“哲學家”不是外行就是忽悠。

  還是說說商鞅吧,他是法家中的法家。

  據說有兩個商鞅:變法的“好”商鞅和【商君書】里的“壞”商君。但是從商鞅登台後秦國一以貫之的歷史看,似乎只有一個商鞅。兩個商鞅的說法是恐怕是中國人嫁禍於人的慣用伎倆。搞不清楚的還有:如同中國幾乎所有古典,【商君書】也存在整體或部分的“著作權”的問題,在筆者看來,這並不重要,因為筆者對商鞅本人並無什麼興趣。重要的是【商君書】的“理論”,不管它是誰的。

  談商君不是因為他那裡有什麼哲學的要素,而是想舉例說明缺乏哲學會有多麼可怕!還有一個間接原因:“法”也在廣義的哲學範圍之內。

  辛虧好像還沒有“學者”給商鞅戴上“哲學家”的帽子,這大概是因為在商鞅看來,““知識越多越反動”,就連探討知識問題都是違法的吧。……難道古來真的也存在着這麼一層顧慮:過度宣傳商鞅反而會適得其反?根據統治術,這個擔心的存在很有可能。

  如果說秦始皇統一的中國對中國未來意義深遠,那麼商鞅功不可沒,因為秦國之所以強大與商鞅變法有着必然的關係。據司馬遷說,商鞅有好幾套治國方案,只是為了配合秦孝公想當霸主的願望才最終選擇了急速“富國強兵”的路線。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難道商鞅真的可能在登門拜訪之前竟然對“面試”毫無準備、對秦孝公一無所知?難道商鞅真的愚鈍到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婉拒才領悟到孝公的意思嗎?……幸虧孝公閒暇,如果孝公拒絕第四次接見商鞅,商鞅真可能懷才不遇了!從商鞅的所作所為來看,他的“徹底”的精神似乎只適用一套方案,即使真有幾套方案,也一定大同小異。這是他的人品所決定的。

  筆者不是搞歷史的,也許難免有錯誤的判斷。不得不提一筆的是:在發現中國沒有哲學精神的同時,又開始懷疑中國是否也缺乏“歷史精神”。縱觀史書,隨意編造的“歷史”隨處可見,這大概也是中華優良傳統的一個組成部分吧。好像歷史就是用來被隨意消滅、篡改、偽造、美化……的,為了達到“事出有因,查無實據”的效果。由於沒有批判和反思的精神,於是乎一傳十十傳百、人云亦云、三人成虎。還是舉個例子吧:據說商鞅變法始於前356年,為了立竿見影還搞了“徙木立信”,並在“朞年”(司馬遷如是說)因公子駟犯法,為殺雞馴猴懲處了他的兩位老師。我算了一下,公子駟據說生於前356年,那麼犯法的時候才一歲,連站都站不穩……假設司馬遷筆誤,那麼換一個通融的算法:據說公子駟繼位於前338年,接着商鞅被車裂。鑑於公子虔檢舉商鞅謀反之前因為又犯了法而被剜去了鼻子因而8年大門不出,那麼最遲第二次犯法也在前346年之前,即使省略與兩次(一說就是一次)被處罰之間的空檔,公子駟犯法的時候也不到10歲!到底犯了什麼罪(一說殺人,還因此被流放,查無實據)?難道商君還制定了“兒童犯法與成人同罪”的“兒童法”?是否這個“兒童法”因為年久失傳而不為我們所知?哎……沒準兒搞歷史的比搞哲學的還要不幸!

  事情還沒搞清,一些缺乏法律概念的人就開始謳歌商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竟然理解不了這正是不平等的典型範例,不但立法,而且執法!……我們最終無法知道歷史真相,這正是統治者們的願望,也是現今的寫照!

  商君的“理論”基礎在於:“民弱國強,民強國弱,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 在這裡,“國”與“民”是一對兒對立的概念。不知商君人品的人對這一“奇妙而深奧”的道理百思不得其解。按理說整體由部分組成,部分大整體才能大,怎麼可能相反呢?這是根據什麼邏輯?在這裡商君玩兒的是文字遊戲:偷換概念。這種遊戲很有效,不管對上還是對下,皆大歡喜,我國到今天不是還在玩兒嗎?根據中國的傳統觀念: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國”就是“君”,“君”就是“國”,就像黨就是國,國就是黨。只有這樣,商君的理論才合乎邏輯。或者說:這就是有商君特色的邏輯!如果直說“民弱君強”不是太露骨了麼?只有讓老百姓像崔健唱的那樣“一無所有”,統治才能固若金湯。

  商君這種“消滅私有財產”的觀點要比馬克思早多了!這可不是阿Q精神。我們中國雖然沒有什麼像樣兒的哲學,但是世界上所有的歪理邪說,我們早就有了!這絕不是瞎吹!眾所周知:一個謊言需要N個圓謊的謊言;同樣要想讓人民相信獨裁的好處,也需要N個歪理邪說。這是必然的。獨裁越是長久,歪理邪說就越是豐富、完美!作為經濟學家的馬克思,其理論的致命缺點在於沒有詳細論述“按勞分配”如何“過度”到“按需分配”、共產以後的財產如何管理、如何保證不被個人或者黨派竊取、無產階級專政的頭目如何不會變成皇帝……等等,這點不如商君:中央集權,其餘一律論功行賞。簡明扼要,多麼實在!

  難怪毛主席這麼喜歡商鞅和馬克思,把兩個人的精神揉和起來就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我黨比商鞅更加合理、周密、徹底!在某種意義上,你是否有權出生、是否有權“報戶口”、是否有權選擇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接受教育,是否有權選擇居住地、是否有權選擇某種工作、是否有權和某人結婚、是否有權生育或生病、是否有權擁有私有土地和財產、是否有權發表個人意見……生老病死一切都由黨決定。這就使你不由不隨時隨地消滅個性,養成 “本能地” 服從黨的毛病,不管你是不是黨的一員。這就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制……

  說來耐人尋味:“法制”與“法治”有着本質上的區別,那就是是否以“平等”的觀念為其前提條件。中國從古至今有的只是“法制”,而西洋的倫理精神孜孜以求的卻是“法治”!好像在說繞口令:在這一點上,你可以看到中國人的聰明才智,“法治”與“法制”發音一樣,你搞不清楚他在說什麼,忽悠起來得心應手!

  這裡並非以今人的觀點要求古人。幾乎與商鞅同時的亞里士多德就認為“法治比任何個人的統治更好。”並且古希臘還有用生命捍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範例。被視為“異端”(儘管關於“異端”的說法各異)的蘇格拉底欣然接受了陪審團的死刑判決,而拒絕了逃生的手段。插一句,我不知道蘇格拉底是有意還是無意,總之,他用死給後世留下了一道難題:一個“天才”(這個概念原本只限於藝術領域,這裡取其“廣義”)如何可能被“群眾”認知?當然不是指事後。(筆者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有類似的體驗:曾擔任“智商鑑定所”所長,幾乎得罪了所有的客戶,實在是個費力不討好兒的買賣!)這也是民主所要面對的最大難題。因為歷史上很多騙子都是借着“天才”的光環登場的,進而把民主搞成獨裁。

  有人把【商君書】的理論歸結為“馭民五術”,不無道理。這裡省卻對“壹民(或愚民)、弱民、疲民、辱民、貧民”的細節討論,只要是中國人都明白,或有所體驗,除了裝傻或者真傻。做一個中西比較:作為一種現象,希特勒的“理論”出現於上世紀,但是本質上類似的理論在中國古代就已經存在,並且有過之而無不及。我這樣說頗有點兒阿Q的“老子先前比你闊多了”、希特勒“算什麼東西”的味道,不過話說回來,兩者也確是“人性”具有普遍性的一個證明。如果說希特勒有什麼勝於商鞅之處,那就是希特勒把“儒家”和“法家”結合得更加完美。

  目前,紀念希特勒的人恐怕已經不多了,但是在中國,歷代紀念商鞅、包括秦始皇的人卻大有人在,好像“國家統一”了人民就幸福了,一切問題都解決了……本末倒置!幾乎歷代的中國人都把商鞅看做是中國偉大的思想家、政治家……詞典、教科書、學者如是說,紀念商鞅的形式也不少見。確實也不無道理:商鞅的思想在今天仍然在中國的體制、法律、道德觀念……中發揮着積極作用。同時也仿佛在證明中國人缺乏哲學素養到何種程度;還證明着一個有中國特色的邏輯:你越把他們不當人看,他們就越是把你當偉人!中國有個日常用語“賤骨頭”,說的是……你懂的。

  順便提一句。新一輪的商鞅熱起源於偉大領袖毛主席。據說目前有據可查的毛子最早的文字是他18歲作為湖南省全省高等中學校的高材生時的作文,得了老師的滿分,並眉批“傳觀”,因而得以保存。題目是“商鞅徒木立信論”。可以看出澤東毫不懷疑地站在商鞅的立場上:“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試一披吾國四千餘年之紀載,而求其利國福民偉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而把國民置於對立面:“而嘆吾國國民之愚也,而嘆執政者之煞費苦心也。”真可謂商鞅附體!故而國文教師柳潛批語加以激勵:“自是偉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果如所料,毛澤東用馬克思主義法家又一次統一了中國!

  中國的傳統思維方式是:把“別人”打了就興高采烈,被“別人”打了就哭天喊地,卻從來不對“打人”——不管是打人還是被打——這一行為本身進行反思。同樣的思維方式,當“商鞅變法”,搞極權,搞軍事化……秦國最終消滅了其他六國,統一了中華大地,史書則大書特書其偉大功績。當“百家爭鳴”徹底消失,民不聊生,又稱其為“暴秦”。殊不知前者是後者的原因、後者是前者的結果。就像你無法證明魏蜀吳三國誰統一中國,人民更安居樂業;或者共產黨、國民黨誰統一中國,人民更平等、自由,你很難證明春秋戰國和秦朝究竟孰優孰劣。當然,我這樣提出問題有點兒滑稽,因為中國人歷來認為“老百姓”不是炮灰就是垃圾,他們幸不幸福是不在考慮的範圍之內的。

  岡倉天心曾不無諷刺地寫道:“當日本沉迷於溫文爾雅的和平的藝術中時,西方人慣常把日本看做野蠻的民族;相反,當日本在滿洲戰場開始進行大屠殺時,他們卻稱日本為文明的國度。”(參見筆者所譯【說茶】百花文藝出版社)【說茶】初版於1906年,正值日本沉浸在戰勝俄國的喜慶之中,這可真是冒天下之大不違!也足見他對日本的“文明化”抱着多麼激烈的態度。因此,就是在日本,對天心的評價也是不一而足……討論明治維新與侵略擴張的關係不是本文的課題,但是必須指出的是:天心的理想與當時日本軍國主義的“理想”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兒。遺憾的是:就像當初德國無視尼采的思想一樣,日本也沒有採納天心的“意見”(兩者的共同點還在於都被歪曲、利用),最終走上了自取其辱的道路。

  話說回來,因為古代的中國人太自私、太虛偽,致使“合縱連橫”根本沒有可能。由於哲學和契約精神的不在場,只好兵戎相見。假設,我是說假設:古人不那麼自私,也不那麼虛偽,並且當時有“平等”的觀念和邏輯思維的能力,七國成立聯合國,有了矛盾大家就能坐下來商量解決。即使秦國退出聯合國,其餘六國聯合起來,就是打消耗戰,地廣人稀的秦國也未必是對手。弄不好秦始皇沒準兒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開槍自盡。這樣的話,中國歷史肯定就改寫了,現在沒準兒是一個無比文明、發達的聯邦共和國。不過人口兒恐怕得有三十億不止!

  據說商鞅時代和文革時代的國民都道德高尚,“路不拾遺”。究其原因,不是出於道德,而是出於恐懼。還有,盜賊心知肚明:反正大家都一樣,沒什麼值錢的東西;就是有,偷了也沒處賣去……有了錢反而麻煩。就倫理學而言,商君是“惡”的化身,因而也是“惡”的發明家。不單中國歷史,世界歷史上所有“惡”的典型表現都可以在商君的思想中找到痕跡。不論法西斯主義、馬克思主義、軍國主義……的理論,還是以弱去強、以奸馭良、全民皆兵……的說法,其目的就是泯滅人性中善的成分、消滅良知。商君的思想被社會體制固定和傳承下來,直到今天。它和儒家一起不斷創造着自私、虛偽、沒有思考和判斷能力、道德淪喪、感情用事的國民。筆者不了解目前的官場,據說十官九貪;對比官場,具有獨立思考和判斷真偽善惡美醜能力的知識分子則更為稀有。不如這樣說:正是所謂的教授、學者在不斷地製造着假惡丑。筆者可以斷言:世界上如果還剩一個社會主義國家,那麼這個國家一定是中國,這也正是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共同願望。信不信由你,反正我信……


  最後說說孔子。

  與幾乎所有的“學者”不同,本文把孔子排在了諸子的最後。其理由:除了他是阻礙中國人養成獨立思考能力的罪魁,還有就是他的那些教條引起的筆者的生理反應。

  想要在孔子的“儒家思想”中尋找哲學,那可真是雞蛋裡挑骨頭!因為在他的儒家思想里想要找到合乎邏輯的概念就像大海撈針,自然,想要找到由這樣的概念構成的邏輯更是痴心妄想。廣義地說,儒家的所謂概念幾乎無不屬於倫理學範疇,即使有一些對“認識”或“本體”的討論,所使用的概念也都屬於神話語言或宗傲語言。狹義地說,儒家的所謂“倫理學”一方面缺乏哲學的支撐,甚至泯滅哲學的精神,另一方面徹底無視倫理學的最基本原則。

  中國人卻不這麼認為——這裡的所謂“中國人”是指歷代作為“主流”或“正能量”的中國人。僅從這一現象就可以看出:中國人對概念與邏輯、對哲學、對科學的認識缺乏到何種程度!

在這一問題上,想要說服中國人,幾乎是沒有希望的。這就像你對不懂外文的人說外語。說“幾乎是沒有希望的”是因為中國——這裡所說的“中國”是指那片遼闊的土地,不管使其遼闊的是蒙元還是滿清——自始至終就沒有為學習這門“外語”留下空間,其結果:對於完全沒有概念的東西自然沒有獲取的願望。這是相輔相成的。

  我這樣說,或許還是有人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舉個例子吧:圍棋(假設中國人對自己的老祖宗發明的東西都有一個概念)。當然,對於不了解“精神”為何物的人,這個例子或許又是不倫不類。

  圍棋與哲學一樣,與智商的分布無關,但卻與智商的開發有關,當代中國的優秀棋手便是證明。圍棋是中國人發明的世界上最偉大的遊戲,不是之一。“四大發明”里如果有圍棋則會更有說服力。在圍棋界沒有常勝將軍,這是腦力的壽命所致。但問題不在這裡。最優秀的棋手一般都沒有一定的“方針政策”,都是根據對手的每一着法、根據對手的風格,即時做出判斷和最佳選擇,即所謂隨機應變(參見筆者所譯【超越實地與模樣】趙治勳,百花文藝出版社)。因此,趙治勳對武宮正樹的“宇宙流”很不以為然,也因此,前者成了後者的剋星。大概在趙志勛看來,“宇宙流”就是個大定式,讓對手有的放矢。同樣,藤澤秀行嘲笑那些只會背定式的學生(參見筆者所譯【勝負與藝術】藤澤秀行,百花文藝出版社)。當然,更應該遭到譴責的是那些只會教學生背定式的圍棋先生。因為他們錯誤地理解了圍棋的目的和精神,扼殺了學生的思維能力。在秀行先生看來,勝負雖然與“名譽”有關,而且直接關繫到棋手的生活質量,但是勝負不是圍棋這種遊戲的目的,充其量是一種刺激的手段。圍棋的目的是追求“最善”的一着,並且在不斷的追求,即批判、改良的創新中提高棋手的思維能力,同時也提高作為“藝術(芸)”的圍棋的水平。這才是圍棋的“精神”!這恰巧與西方哲學(當然不包括中世紀的主流)的精神相一致。

  然而孔子正是那類“教定式的先生”!我們在儒家的“經典”里找得到那種通過反思批判不斷提煉思維的哲學精神嗎?儒家所能提供的都是一些定式一樣的教條!“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管你如何解釋)”就是這類定式的典型,並且是建立在違背倫理道德的基礎之上!獨立思考和照本宣科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前者可以培養真正意義上的道德判斷力,而後者則是前者的死敵。道理很簡單:不單所有的人不可能處於同樣的境況之中,同一個人也不可能總是處於同一個場景之中。古希臘的哲人赫拉克利特說“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這句話用在這裡應該沒錯兒。從思想的源頭,儒家和古希臘哲學就已經分道揚鑣了。

  說圍棋是一項偉大的遊戲還因為它能夠促使棋手徹底貫徹“認識”的反思和批判精神,並在此基礎上不斷掙脫舊有理論的束縛、不斷創新。軟件的設計者們證明了戰勝圍棋選手要比戰勝(國際)象棋選手困難得多。圍棋是一個相互消滅對手可能性的遊戲。一開始,雙方都有“無限”的可能性,但隨棋局推移,可能性越來越少,走到最後,你就只剩下了一個可能性:勝或負(當然也有和棋,只是可能性極低)。生理原因決定人腦不可能像電腦那樣“窮盡”這些“無限”的可能性,兩者相比,大概像用肉眼和天文望遠鏡觀望星空一樣。在挑戰人類思維的極限的時候,寄希望於某種“套路”的想法已經失去了生存的土壤,這不但因為新的套路一旦產生,解套的手法便隨之而來;更因為你在選擇某個可能性的同時卻喪失了更多的可能性。儘管你必須選擇,但不能像賭博,孤注一擲。在這裡沒有所謂“信仰”的空間,因為信仰出現在理性思維的極限,就是說,在理性思維消失的地方,信仰就會出現。我們在哲學和宗教的此消彼長中也能看到這一現象。這也是AlphaGo能夠戰勝人的原因之一,這是你弱它就強的關係。因為作為人類,你的最後的選擇很可能是相信“運氣”,但你的戰績和頭銜只能威懾活人,AlphaGo可不吃這一套。同樣的思維方法,但是換一個領域:道德。以道德的教條作為行為的準則與培養判斷善惡的能力是兩回事,甚至是相互矛盾的兩回事,因為前者抑制了後者,而後者為了盡善盡美的目標必須踐踏前者。

  據說是孔子首創了“辦學”的教育形式,與此同時,孔子也開創了影響了中國兩千多年的腐敗的學風!孔子的教學關係是填鴨式的,這從【論語】中就可以看出:一方“誨人不倦”,全知全能;一方“學而不厭”,從不懷疑。尚古者美化孔子,認為孔子所言是雙向的:對己對人,那麼是否可以提供一個範例?在孔子那裡,我們看不到古希臘的學風,比如辯論,以及為了證偽而提問。固然,孔子也有“教學相長”的說法,但是其關係與“君臣父子”相類,還得有一個先天的“弗學不知其善”的“至道”。

  上述學風之所以存在還有着更深一層的原因:“平等”是否在場。前面也提到:“平等”並不是一個新詞兒,早在公元前的古希臘就已存在。與其孿生的觀念還有“民主”。並且這些觀念還體現在一些國家的政治體制之中,雖經漫長的中世紀的打壓,但終於非但沒有消亡,反而生命力日趨旺盛。真正意義上的“道德”和“法律”就是建立在“平等”的觀念之上。或者這樣說:不以“平等”為前提的“道德”和“法律”都是“偽道德”和“不公平的法律”。順便插一句:黑格爾似乎認為在中國,除了皇帝高高在上以外,其他人都是平等的。實際上,在中國社會的每一個細胞都存在着不平等,只是人們已經習以為常、不以為怪罷了。……難道真的存在着另一種可能:中國人揣着明白裝糊塗?

  “大浪淘沙”,在中國的歷史長河中,那些被淘汰的往往含金量比較高,而留下來的大抵是糟粕!這真是個有趣的現象。據說楊朱就有“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的說法。如果說中國古代真有什麼“民主”思想的萌芽,那麼楊朱的說法可謂首屈一指。不過他的理念,或說理想在戰國時代毫不現實,簡直就是“烏托邦”:如果人人一毛不拔,統治者吃什麼?這顯然行不通。大概這就是楊朱的著作沒有流傳下來的原因吧。非但如此,楊朱還被世人冠以“一毛不拔”這個成語的版權持有者,可謂黑色幽默,跟“人血饅頭”能有一比。

  與楊朱相對的是墨翟。據說墨子主張“兼愛”。但是“愛”的理念同樣應該是建立在平等的前提之上,就連夫妻之愛也是如此。而墨子的“愛”卻是以利害為前提,如果沒有作為條件(地位、財富……)的平等,“兼相愛、交相利”只能是““烏托邦”,最好的例子恐怕也只是“大款兒”和“小三兒”之間的愛情:互相占有或者“等價交換”。日本甚至有更“完美”的例子“援助交際”,但還是被認為是不道德的行為。

  中國古代確實有一些貌似相當不錯的理論,只是深度不夠,楊朱和墨翟就是例子。兩者貌似對立,實質是一體。作為哲學命題缺乏能夠滿足這一命題的前提條件,作為行動綱領又沒有得以推行的現實基礎。它們就像中國美麗的詩詞和繪畫,只能欣賞。我們只能猜想:如果他們的理論能夠在深一步,並且通過教育深入人心,進而在制度上得到保障,中國的歷史肯定會被改寫。

  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便是建立在不平等這個“先天的”觀念之上,而“禮”則是固化這個不平等觀念的工具。像所有中國“思想家”的綱領一樣,孔子的這個綱領,或說治國之道也可做多種解釋。這是古漢語作為日常語言的“優點”,也是中國思想家的狡猾之處:可以給發揮留有餘地。但是不管你把這個說法按動賓結構還是主謂結構來解釋,都是在“手段”上兜圈子。如果我們承認部分能夠構成整體,那麼同時也應該承認全體賦予部分以意義或說價值:沒有大象,大象的鼻子毫無意義(當然,在中國,象牙只有離開大象才意義或說價值)!在孔子的觀念之中,社會是一個由階級構成的“金字塔”,與此相應的是:他的理論也是一個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為總綱的金字塔形狀的網。在這裡,忽視整體而討論局部毫無意義,只能是有意無意的誤導,而這正是統治者的希望所在。說孔子是個“哲學家”就是一個別有用心的誤導。與其說他是“哲學家”,不如說他是個“非哲學家”或者“反哲學家”。

  筆者並非要求中國古人也具有“平等”的觀念(中國古人缺乏平等觀念屬天經地義),而是指出“道德”必須以平等為前提,否則就是偽道德。當然,“法律”也是如此。以孔子的理想,即所謂“君子”為例:君子和老百姓是無關的,正所謂“禮不下庶人”。不管如何美化孔子的“理論”,這個對百姓以刑,對官僚以禮的雙重標準是無法無視的。這裡有真理嗎?這裡有哲學嗎?如果說孔子的理論屬於倫理學範疇,那麼可以說,他連最起碼的公平、正義的精神都沒有,遑論“平等”!孔子的這種觀點到了朱熹那裡得到了進一步發揮,簡直就成了“缺德”!……孔子就是孔子,給孔子扣上哲學家的帽子實際上害了他,讓他連“和事老兒”都做不成了!

  這裡也並非試圖用今人的眼光看待古人,而是有一個參照物,還是古希臘哲學。                             前面提到:“民主”一詞也源於古希臘,並且當時確實存在着各種實踐這一理念的民主體制,其中以雅典最為著名。儘管它有着各種缺陷,但仍然不愧為後世的楷模,其精神貫穿了許多國家的歷史。這就是筆者為什麼主張:阻礙中國社會發展的禍首是儒家,首推孔子!和法家一樣,他們一切所謂理論的前提都是維護既成的皇權統治的正當性,懷疑這個正當性是超越他們的想象力或說智商的。儒法不同的僅僅只是手段:是依仗道德還是法律。你在他們的著述里找不到哲學的影子,說是倫理學吧,不如說是一些沒有哲學支撐的道德說教,或曰“偽道德”。荀子甚至創造了一通奴才“哲學”,與其比美的就是【商君書】,在那裡,法網之下,百姓的待遇甚至不如牲口。

  更為災難的是:這種虛偽的道德,即偽道德似乎是要維持社會的正常運轉,實際上卻掩蓋了不平等而造成的矛盾。它不但使中國人變得更為虛偽、自私及由此帶來的必然結果:道德敗壞;更可怕的是阻塞了“改良”的道路。一旦矛盾激化,隨之而來的只能是你死我活的農民起義和軍閥混戰,正所謂“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永遠的換湯不換藥。這就是中國人擺脫不了的宿命,或者叫做“怪圈”。究其原因,孔子的偽道德首當其衝!當然,其次是偽法律。相對於平等觀念,孔子的“學說”就是忽悠;從對待這個忽悠的態度中,也可以看出某某“學者”是否具有平等觀念。

  來一段插話:很多人,包括孔子,以為道德是教育的結果,其實不盡然。舉個簡單的例子:筆者長期生活在日本,最先發現的是日本的飯館、車站、公園、街道、海灘……都比較乾淨,幾乎沒有隨地吐痰或亂扔垃圾……的現象。一旦發生這種現象,肯定會引來旁人的側目。開始我也以為這是教育的結果,但是時間長了才發現,他們在這方面的教育上,並沒有下什麼功夫,和中國簡直無法相比。事實是:促使他們形成共識的是一種“主人翁”的態度,就像這街道、公園……是他們家的一樣!再看中國,即使是那些愛國憤青們聚集之後,“杯盤狼藉”都是必然結果,就好像這個飯館兒、街道……國家不是他們家的一樣……不過這一事實好像就是在證明:這個國家就不是他們的!

  這僅是一個例子。一個國家的整體道德狀況,或說水準也是如此。

  前面說過,本文不可能,也不必要面面俱到,因為這裡只關注原則問題,希望達到一斑見豹的效果。這裡所說原則問題就是:哲學是一種思維方式,不同於神話、宗教、藝術……的是,像任何一門科學一樣,它有其獨自的手段:經過界定的清晰的概念、經過嚴密的邏輯的推理、在此基礎上提出的合理的命題……還有,自始至終的懷疑一切的精神。如果原則出現了問題,細節的討論也就失去了價值。借用孔子的話說:“易曰:君子慎始。差若毫釐,謬以千里。此之謂也。”說得多好,但這屬於常識,並非哲學。

  後人對孔子的評價,頗似瞎子摸象,不得要領。這是因為缺乏哲學素養的原因。簡明扼要地說:孔子一生只有一個工作,即是(為了混得好一點兒)不但自己要做君子,而且教導他的弟子們也要做君子。所謂 “君子” 顧名思義就是“國君之子”,或曰“貴族”。由於孔子認為人心不古、周禮崩壞,於是寄希望於新興的貴族,也即他定義的“君子”。君子承上啟下,外以禮、內以仁。這個“禮”不但是個人行為,也能成為社會秩序的約束力;“仁”呢,“克己復禮為仁”,孔子如是說。也就是說,“禮”和“仁”表里一體。這些說法似乎並不陌生,陌生的是如何把它們放在一個更大的框架,即人類文明的框架之中來進行審視!或許屬於老調重彈,並且在中國人看來還屬於“非主流”,可見中國人對“平等”多麼陌生,也足見中國人缺乏追求“理念”的精神到何種地步!至今,“君子”都是中國“知識分子”的理想……


  總而言之,為什麼在中國歷史上,春秋戰國時代的諸子百家顯得光彩奪目?道理很簡單:因為自商鞅變法以後,中國再也沒有了獨立思考的空間。在精神上,中國人成為了“閹人”,不論統治者,還是被統治者。不管你承認與否,中國人的DNA里的自由精神已經被閹割了。至今我們還在懷戀未被閹割的少年時代,還在為兩千多年前的孔子、商鞅而感動不已,這就是明證!因此,在只有窯洞的黃土高原上,土坯房子也令人驚嘆。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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