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美國該退出《中程核力量條約》? 美國指責俄羅斯違反了《中程核力量條約》(以下簡稱“中導條約”, 陸基短、中程500—5500KM以內的條約),並且聲稱將會退出該條約。 美國肯定評估過退出“中導條約”對美國自身陸基的戰略安全影響,也肯定評估過對條約締結方俄羅斯的戰略安全影響;同時不可能不評估對歐洲,或者說目前局勢中東歐或有北歐等熱點地區的戰略安全影響,不可能不評估對亞洲,或者說目前局勢中的東北亞、東亞、南亞、西南亞的戰略安全影響。既然評估過對美國自身的戰略安全影響,對俄羅斯、中國、歐洲、亞洲,甚至全世界都會產生重大戰略安全影響,為什麼聲稱將會單邊退出條約呢?退出欲圖何為呢? 聲稱俄羅斯違反了 “中導條約”將會退出該雙邊條約,只是表面表述的理由,簡單的表述並不能讓俄羅斯信服、接受,也並不能讓涉入局中的歐盟各國、中國、亞洲各國信服。各個相關國家的戰略專家、參謀智囊,肯定都在作戰略安全的各項評估。 美俄雙邊條約,如果俄羅斯違反了,美國聲稱將會退出該條約,這是條約締結一方美國的權力。但是作為世界第一強國的美國,退出該條約將會對歐洲、亞洲、乃至全世界的戰略安全產生什麼樣的重大影響,美國應該說很清楚,應該有評估結論,仍然堅持將會直接退出,那美俄雙邊“中導條約”將會瓦解不復存在,存在的問題是條約簽署的大部分安全影響依然存在,或者說不簽署的大部分不安全影響依然存在。問題是這麼簡單地退出,太簡單,也說不過去。俄羅斯釋放出繼續談判保留條約的意願(據媒體報道),美國會雙邊繼續條約談判嗎?如果談判,是防範、消除“中程核力量”隱患、風險的福音;如果不談判,將會留給歐洲、亞洲、乃至世界什麼樣的戰略安全問題呢?又欲圖何為呢?大部分只有拭目以待美國的戰略安全宣言、戰略部署、實施了,本文只略作不怎麼專業的一二問詢探討。 作為世界第一強國的美國,不可能不着重注重“中程核力量”的安全,事實上至今留存在“中導條約”內也是顧及“中程核力量”的安全。如將會有的退出,那可能是既保證了美國自身本土的“中程核力量”的安全,又把“中程核力量”的安全問題,留給了俄羅斯、歐盟以及俄羅斯西部邊境北約東擴進駐有所爭議地、敘利亞戰局、烏克蘭局勢涉入局的相關國家,留給了東北亞朝鮮半島、西太平洋釣魚島、台灣局勢未來走向的中國、中國台灣、日本、印度等等相關國家。 如前文所說美國退出“中導條約”, 美國陸基《中程核力量》覆蓋的(5500KM)是安全的。時至今日古巴、委內瑞拉不大可能部署中程彈道核導彈,加拿大、墨西哥、阿根廷等美洲國家更不可能部署,美國置身“中導條約”戰略局外的陸基,是安全的。 美國人可能應該更多地考慮條約一方美國安全了,或者說自己條約戰略安全了,條約的另一方俄羅斯,或者說戰略對手安全嗎? 俄羅斯陸基《中程核力量》覆蓋的安全嗎?俄羅斯大部是內陸國家,陸基安全相對比美國陸基安全占比成份多、重要。俄羅斯西部陸基安全嗎?明顯可見的是不安全。西部北約東擴國臨近部署的戰略防禦導彈系統,俄羅斯不得不回應部署短、中程的戰略武器系統,爭議地的局勢及其走向,待見相關方協商、談判及可能簽署的軍控或和平條約,不明朗以前,相關方都存在安全隱患、風險,陸基都不安全。俄羅斯的南面、西南面陸基戰略安全嗎?烏克蘭及其周邊局勢及走向有待各方斡旋、協商、談判、有待於相關方採取的戰略運用戰術,敘利亞戰局、周邊局勢及其走向也待協商、談判、有待於相關方採取的戰略運用戰術,存在陸基戰略安全隱患、風險,南面、西南面陸基也不安全。俄羅斯陸基不安全,美國除外較遠的法國、英國距離是3000-4000KM,北約大部分成員國陸基可能安全嗎?存在安全隱患、風險,不可能安全。烏克蘭、敘利亞及其涉入局的相關國家陸基可能安全嗎?同樣陸基存在安全隱患、風險,不可能安全。好在俄羅斯還沒有退出“中導條約”,北約大部分成員國、烏克蘭、敘利亞及其相關涉入局國家,相對陸基降低了《中程核力量》的風險、增加了安全。 戰略時局中,“中導條約”覆蓋的美國安全了,美國設定的戰略對手不安全,例如俄羅斯、首領同盟的北約、中國不安全,美國可能有置身局外的安全嗎?只可能有置身局外的假設相對安全。美國人可能要強調也就是只顧自己本土,不管俄羅斯、北約成員國、中國、日本等等其他國家的陸基,他也能夠相對安全。這可能也是美國將會退出“中導條約”,而欲圖俄羅斯、北約成員國、中國、日本等等其他國家作其想要的深思熟慮的,或許是談判籌碼、軍費分攤籌碼。 時至今日,大國作為戰略目標、對象的戰略局勢中,戰略狀況出現時,沒有大國可以置身局外,換句話說,俄羅斯、北約成員國、中國等等其他國家不安全,美國不可能真正安全;俄羅斯、北約成員國、中國等等其他國家安全了,美國才可能真正安全;當然,也只有美國安全了,俄羅斯、北約成員國、中國等等其他國家,才可能安全。 美國退出美俄雙邊“中導條約”,是欲圖中、英、法、更多的國家協商談判簽署“中導條約”的多邊條約嗎?如果是,為什麼不向相關國家提議先戰略協商、談判呢?或者為什麼不直接向聯合國提案提議呢?期望早日能有疑惑的答案。 美國、西方幾個國家為防止戰爭、爭取和平的戰略着重取向問題因太愚鈍多有疑惑,作一點請教、探討,並期望能得到解疑釋惑。 北約東擴在臨近俄羅斯的成員國、美軍在朝鮮半島、駐日美軍基地部署的彈道導彈防禦系統,戰略上不是戰略進攻系統部署的一部分嗎,而只僅僅是戰略防禦系統部署嗎?常態的解讀是:部署了防禦系統,才可能採用戰略進攻系統;部署戰略進攻系統,也必須採取戰略防禦系統。戰略防禦與戰略進攻,是相輔相成的。 防禦不是目的,戰略狀態出現的戰時,戰勝才是目的;不需要防禦的和平安全才是目的。如果萬一擦槍走火發生了衝突,而又不幸升級出現了戰略狀態的戰爭,有可能出現一方的完勝嗎?不可能。一方完勝的戰略結局,不現實,不可能。只可能有損耗、毀損程度不同的勝負。時至現代,大國真正捲入的戰略狀態的戰爭,不會有勝利者,只有不知道不同程度毀損倒退到哪個年代的結局問題,或者嚴重一點說是倒退到近代、近古,還是遠古的問題。 說到戰略狀態事態,又有頻繁的軍演的問題。例如巴倫支海和挪威海域、黑海海域的北約軍演,非得要軍演的戰略威懾、演練、試探嗎?此前、與此同時,相關國家進行了多少的協商、談判呢?為什麼不多準備或多進行協商、和談呢?這裡務請關注時局狀況,前後發生了什麼事,誰先期軍演威懾、演練、試探,誰又回應了威懾、演練、試探後期的軍演(下同)。軍演的威懾、反威懾,此類的循環多了,更多地會引入哪個方向?各位讀者可能因視角不同,會有自己的解讀、見解與答案。 西太平洋美韓軍演,是在朝鮮停止核導彈試驗、準備棄核、朝韓簽署了停戰草案、希望朝美簽署停戰、和平條約的局勢背景下,有必要再進行軍演的戰略威懾、演練、試探嗎?在既成局勢下,為什麼不多注重多顧及朝鮮、韓國及半島本身的安全呢?為什麼不多着重強化和平談判,而側重於軍演威懾、演練、試探呢? 美日軍演,是在中日釣魚島雙方都“固有領土” 的一種擱置態勢下,但局勢相對已經緩和,日中也積極在接觸準備和談的時機背景下,有必要再進行軍演戰略演練、試探嗎?為什麼美國不更多地支持日本與中國和平談判呢? 軍演,通常是在已經熄滅的火種之上,有再點燃之嫌;在即將熄滅的火種上,有助燃甚至火上澆油之嫌,是不是? 軍演只是防止戰爭的形式手段,如果能夠通過其他形式手段,例如協商、談判、簽署各類軍控、裁軍、和平條約來防止戰爭,為什麼不多着重多優先採用呢?再以朝鮮半島局勢為例,朝鮮希望先簽署停戰協議、和平條約保障安全,為什麼不能先簽署停戰協議、和平條約呢?停戰協定、和平條約條款里停止戰略核導彈試驗、棄核是就是其中幾項條款,而且朝鮮先期已經關閉、廢棄了北部核試驗場、已經作出棄核的意向承諾,給朝鮮一定時間(譬如半年、一年或者別的期限)的緩衝執行的停戰協議草案、和平條約草案為什麼不能協商、談判試簽署呢? 戰略事態中,還有南中國海自由航行的問題。南中國海美軍的軍演、巡航更沒有必要、沒有理由。為什麼不更多地支持相關國家與中國和談解決爭議呢?如果欲圖通過武力解決,行不通,相關國家只會帶來更多的耗損、毀損,不可能保有、得到比和談更多的。 南中國海自由航行是個藉口掛名的偽命題。大部分爭議海域歷史上歸屬於中國今暫且不論,多少年以來,歷史領土慣例屬於中國的海域周邊、相關國家爭議的海域周邊、或爭議國認為屬於自己國的海域周邊,至今航行、飛越一直是安全的,公海公共海域航行、飛越一直安全的,待相關國協商談判的需要自由航行、飛越的公共海域也會協商談判確定的,往後也會一直安全的。航行、飛越屬於中國的領海海域是對中國主權的侵犯,航行、飛越屬於相關國家爭議的領海海域是對相關爭議國家主權的侵犯。不知美國為首的幾個西方國家,如是在爭議地航行、飛越,得到相關國家的允許了嗎?不是指公海,公海從古至今一直是可安全航行、飛越,不在乎損耗油料、艦船、飛機的耗損,就航行、飛越好了。 軍演威懾、威脅、戰略演練、試探,只能防止戰爭,並不能促進和平。同樣,戰略的軍備、部署,不從戰略上戰時打得贏的角度,也是一種戰略制衡手段,也只能防止戰爭,不能更多地促進和平。協商、談判,大國帶頭、各個國家簽署各類軍控、裁軍條約、和平條約,才能消除戰爭或有的隱患、更多地防止戰爭發生的風險,才是爭取、促進和平的更有前景的方式途徑,才是實現同一個地球村和平安全的目標,是嗎?相信美俄、中英法、各個大國、各個國家,都意願更多地投入傾入維護和平、促進和平的前景途徑。和平屬於世界各個國家,屬於世界各國人民。 作者所知、水平有限,疑惑、疑問不爭對某一個國家或同盟,沒有不敬之意,只作某個問題疑惑的探討,如有不妥不當、或用辭不準確不達意,恭請指點指正,以便改正改進。 “中導條約”的探討可參見前文 —美國該退出《中程核力量條約》? 2018年12月2日下午初稿 晚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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