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八卦新聞,關於劉強東的案件。 也想八卦一下。 劉與原告女,原不在一個層次上的兩個人,而且階層還不是差的一點點。一個是中國的成功企業家,身價幾百個億, 一個是女留學生。不知道哪來的勇氣和能量,一個平凡女子能把這事搞響了全世界,歷時幾年之久。 就像是一個世界冠軍對於一個業餘選手, 這種比賽就是對冠軍的污辱。可事實就是這樣荒誕,這樣無情!這是發生在什麼皆有可能的美國。 如果這事發生在中國,早就被資本以及各種白道黑道拿住了, 哪有你小女子的發聲通道。 不管最後的結果如何,劉早已經輸了。從四年前的事情全面公開,劉就被一次次的拿到火上烤。這不是體面的事,尤其對於一向好面子的中國人而言。 四年之後,當人們已經開始淡忘此事,而且有不少人傾向於同情劉,這事又一次被推上風口浪尖。 那女生贏了嗎?不見得。即使她得到了金錢上的滿足,她的後半生也不會太平。能把一個全球著名商人搞倒,她也真是有本事了,估計以後會作家找她寫傳記,這也不失為又一生財之道。 贏家只有是雙方的律師。歷時四年,賺足了銀子。 希望這事就此結束,大眾的時間還要花費在許多重要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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