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選票、國會、總統、首相等這些老生常談的東西只是西方政治的表象,而在這些表象背後卻隱藏著西方人自古以來的“小政府,大社會”觀念,這與當下大多數中國人的觀念大相徑庭。 一個社會的基本組成單位是什麼?有人說是家庭,可是從經濟角度來看,社會顯然是由無數個“組織”形成的,一家家規模不一的公司或是個體戶,一個個非盈利機構,學校以及各種NGO,當然還有一個個政府機關。其中,以盈利為目的的公司貢獻了一個社會絕大多數的經濟收入,非盈利機構NGO依靠前者的捐款在社會上活動進而影響人們的認知。在成熟的西方社會,大公司財團以及一些NGO的影響力很大,可以與政府匹敵,而在中國黨與政府的影響力無出其右。 那麼西方的民主是不是真的“以人民為主”呢?答案是“YES”!但是作為人民,你的社會影響力要足夠大才能影響政府的政策,比如黃仁勛、馬斯克、扎克伯格......作為極具影響力的商業精英,他們對社會的貢獻有目共睹,但是他們也不是慈善家,如今的美國標普500屢創新高,可是整個社會卻向右轉兩次選擇特朗普。 和商業精英相比,美國步槍協會NRA顯然就是一個比較有爭議性的例子了,美國每年發生的槍支暴力事件不用贅述了吧。在德國,高速公路不限速同樣也是政治正確;甚至在中國,煙草行業幾乎每年都是繳稅的冠軍。舉這些例子只是想說明有些極具影響力團體的利益往往和社會大眾的安全健康福祉是相互違背的,而他們同樣也是“人民”的一部分。 即便如此,美國整體還是一個成熟且富裕的社會,也是全世界人民夢想中的移民目的地。可是如果你看看他們南邊的鄰國墨西哥,人家什麼團體有社會影響力?毒梟!再看看印度,人家的宗教勢力完全可以影響政府,遊說政府把預算用於建設寺廟而不是用於基礎設施建設,更別說菲律賓南部的極端武裝勢力了。當一個社會普遍貧窮時,人民找不到合法賺錢的渠道,只好去從事灰色行業,甚至鋌而走險加入黑道,窮國搞民主就是劣幣驅除良幣,毒梟與極端武裝勢力橫著走,百姓瑟瑟發抖,而小政府卻無力對付他們甚至於他們沆瀣一氣。 綜上所述,一個民主社會,政府影響力有限的情況下,必然會有其他團體站出來建立其影響力,他們可以是大企業家、科技精英、大財團,也可以是宗教勢力、邪教組織、毒梟,並且他們都是“人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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