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嗣源的博客  
我的實名是鄧嗣源,生於1941,1月18日,來自上海,目前居住在加拿大Calgary  
https://blog.creaders.net/u/16783/ > 複製 > 收藏本頁
我的名片
嗣源
註冊日期: 2019-01-08
訪問總量: 3,464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欄
最新發布
· 波普爾的難題
· 駁康德“先天知識”論
· 與劉軍寧先生商榷(一)
友好鏈接
分類目錄
【政論】
· 波普爾的難題
· 駁康德“先天知識”論
· 與劉軍寧先生商榷(一)
存檔目錄
12/01/2025 - 12/31/2025
05/01/2019 - 05/31/2019
發表評論
作者:
用戶名: 密碼: 您還不是博客/論壇用戶?現在就註冊!
     
評論:
駁康德“先天知識”論
   



康德的哲學在西方哲學史上被認為是一道分水嶺,尤其是關於“先天知識”(a priori knowledge)的理論,被譽為理性主義的巔峰之作。康德還自詡他的思想體系是一場“哥白尼式的革命”,他用自創的“先天知識”論證人類能夠獲得必然的、普遍的知識,從而奠定了理性知識的基石;他對洛克和休謨等經驗論者進行了有力的批判,挽救了理性。但是,在經驗日益豐富、語言分析愈發深入的今天,康德之說已難以成立。


一,人類知識無法具有“必然性、普遍性”


康德以數學和自然科學為例,斷言其中的知識具有“必然性、普遍性”,但不可能來自於經驗;因為經驗“沒有告訴我們它不能是別的樣子”(即指沒有必然性),“經驗永遠不賦予自己的判斷一真正的或嚴格的普遍性”,接着他指出“這種必然性和嚴格的普遍性是一種先天知識的可靠標誌”(注一),知識的必然性、普遍性只能來源於先天知識。


人們可以發現,康德的論證有兩條路徑。一是由人類知識的必然性、普遍性來論證先天知識的存在;二是由先天知識的“可靠標誌”來論證人類知識具有必然性、普遍性。疑似同義反覆。


那麼,人類知識是否具有必然性、普遍性呢?康德舉出實例來論證。他寫道:“在人類知識中確實有諸如此類必然的,在嚴格意義上普遍的,從而純粹的先天判斷”,他舉了兩個例子,一是“數學的所有命題”,二是“一切變化都必然有其原因”(注二)。


數學命題是必然的、普遍的純粹先天判斷嗎?例如,1加1等於2這一命題是“必然的、普遍的純粹先天判斷”嗎?很遺憾,這一命題是人為的,是人們約定俗成的結果。


1889年,意大利的數學家皮亞諾提出五條公理對自然數加以定義,得到人們的認可,於是人們約定俗成地用“自然數”(非負整數)指稱0、1、2、3、4……這一系列數字。按照皮亞諾的定義,在自然數集中的每一個數字為前一個數字加上1(不是加上0·5)。所以1+1=2,只是約定俗成的定義的一個具體實例,這實例對於定義而言,當然是“必然的”,“普遍的”,也就是說,只要約定俗成的定義不變,那麼這一命題也在任何時候都必定不會變,所以,如果說“1加1等於2”這一判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那是出自人為的定義,而不是出自“先天知識”。


“一切變化都必然有其原因”這一命題是“必然的、普遍的純粹先天判斷”嗎?


康德解釋說,“一個原因的概念如此明顯地包含着一種與結果相聯結的必然性和一種規則的嚴格普遍性的概念。”他的意思是說,該判斷中的“變化”必定有結果,因為原因與結果的聯結包含着“必然性和普遍性”,所以“變化”也必定有原因,這一命題成立。他認為這種“必然性和普遍性”不可能出自經驗(因為經驗總是偶然的、不確定的),故只能出自先天知識,所以該判斷屬於先天判斷。這種解釋能夠成立嗎?


原因與結果這兩個概念是如何建立起來的?首先,人們積累了大量的經驗,其中包括了各種各樣的事物及其相互關係;然後,從這大量的經驗中,人們經過反覆回憶、聯想、比較,發現有許多現象表明事物之間存在着某種相同的關係——某一事物或現象的出現會導致另一個事物或現象的出現。例如滿天烏雲的出現接着就是狂風暴雨,寒冬襲來河水結冰,吃了有毒蘑菇將會致死,吃了不潔食物會肚瀉,秧苗缺水會枯死,暴飲暴食會致病,等等。在大量類似這種情況之中,每一對前後相繼出現的事物或現象之間的關係,都有着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前一事物的出現導致後一個事物的出現,人們把這種共同點用語詞來標誌,用“原因”標誌前一事物及現象,用“結果”標誌後一種事物及現象。原因與結果這一對概念,是專門用來指稱這種相互關係的,這種關係決定了這兩個概念配對地、互為前提地聯結在一起,沒有無原因的結果,也沒有無結果的原因。人們可以說,發生的事情必有原因,同時也可以說,發生的事情必有結果。原因與結果這一對相互聯結的概念就是這樣被約定俗成地確定了,也確定了二者之間的聯結是必然的、普遍的,或者說,人在創造這兩個語詞之時,已經把“必然性和普遍性”注入或蘊含其中了。可見,“原因與結果相聯結”的必然性來自於語言結構,是語言約定下的必然的語義聯繫,非所謂“先天知識”(“先天理性形式”)。


可以聯想一下“上”與“下”這兩個概念,有上必有下,有下必有上,人觀察事物所處的位置時,在思考“什麼在什麼之上”的同時必定也想到“什麼在什麼之下”。“上”與“下”的聯結是“必然的和普遍的”,但這不是出自“先天知識”,而是人在創造着兩個語詞時已經把這種“必然性和普遍性”注入或蘊含其中了。


由上可見,“1+1=2”這類數學命題,或者“一切變化都有其原因”這類命題,其隱含的“必然性和普遍性”與“先天知識”無關,而是人為的結果,是語言結構本身的邏輯聯繫使然。康德的“先天知識”論,把語言的邏輯關係誤當為先驗的理性結構。


自古至今,人類已有的知識都經歷過補充、質疑、修改、否定,這是事實。譬如:牛頓力學曾被視為“理性法則”,後被愛因斯坦相對論所顛覆。再譬如,歐幾里得幾何中的“平行公設”曾被視為先驗真理,後來誕生了非歐幾何。事實證明,人類知識不可能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


這是為什麼?至少,有三方面原因:


一是,人類知識來源於感覺經驗,而個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人類生命史也是有限的,相對於康德所說的那個“物自體”——那個無限的存在,有限的人類無法把無限存在的所有事物作為經驗對象。人類已經積累了大量的驚人的感覺經驗,但有限的生命只能積累有限的知識。因而,每當出現新的感覺經驗(這是永遠可能發生的情況),且可能與已有知識不相符合時,就會出現對已有知識的補充、質疑、修改、批評和否定等等。人類獲得知識的過程可以說是無限的,任何知識都不是永遠不變、正確無誤的。


二是,人的一生都在謀求生存和發展,但是生存和發展所需的資源不可能滿足所有人,競爭也就不可避免。知識、思想、理論都是競爭的工具、手段,是人與自然的競爭、人與人的競爭之工具手段。人的思維,起於經驗,行於語言,成於競爭。思想之所依成立,是因為它在競爭中有效,能說服他人、組織共識、指導行動。作為人的工具、手段的知識或思想,當然是因人而異,不可能是“必然的、普遍的”。


三是,正如波普爾所言,人類的知識不能“證實”而只能“證偽”。唯一正確的真理是不存在的。馬克思主義自詡為真理,據說他們的理論是“客觀存在的正確反映”。這是無稽之談,試問如何證明是“正確的反映”?那就必須把你的理論與“客觀存在”作一番比較才能定論,可是那個“客觀存在”是什麼?沒有人知道,所以根本無法比較,也無法“證實”你的理論是“正確的反映”。


一切知識來自於經驗,這就決定了知識不可能具有必然性、普遍性,康德所言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出自於語言的結構,“先天知識”只是一個杜撰的多餘的術語而已。


二,不存在所謂的“先天綜合判斷”


康德把判斷區分為分析判斷、綜合判斷及先天綜合判斷(注三),在談到分析判斷和綜合判斷的區別時,他是從“概念之間的關係”來論述的(即謂詞B概念是否屬於主詞A概念)。那麼問題首先在於概念(語詞),如果在使用語詞(概念)之時,違背了語詞的、約定俗成的、確定的意義,則判斷就不能成立。


譬如,康德所說的“一切物體都有其重量”這一綜合判斷,是不能成立的。什麼是“重量”?物體的重量指的是重力作用在其身上的力,簡言之,重量是力,而“力”是“物體之間”相互作用時產生的。“物體”與“物體之間”完全是兩碼事;更何況,物體不可能在任何時候都有重量,在自由落體過程中,物體沒有重量,即“失重”現象,航天飛機里的宇宙員就處在這種狀態。所以,該判斷不能成立。在分析“概念之間的關係”之前,連概念的意義尚未明白,或違背了約定俗成的意義,那麼不管是分析判斷還是綜合判斷,都無法成立,對於無法成立的判斷區分其“分析”還是“綜合”,還有什麼意義呢?


這一例子凸顯出“概念”(語言)的重要性。概念是人類知識中的基本單位,判斷是由概念組成的,對於人類知識的可靠性及有效性來說,“概念”比“區分判斷類型”更為重要。


實際上,康德提出分析判斷和綜合判斷出於另一目的,即為了在此基礎上提出先天綜合判斷。他認為分析判斷沒能增加知識,綜合判斷依據經驗,而經驗不具備必然性和普遍性。於是,康德提出另一種判斷——先天綜合判斷(注四),他舉例說“凡是發生的事情都有其原因”就是先天綜合判斷。該判斷與上文提到的“一切變化必然有其原因”相同,並且已經論證“原因與結果相聯結”的必然性來自於語言結構,是語言約定下的必然的語義聯繫,非所謂“先天知識”。


另一個例子是如下判斷:“在形體世界的一切變化中,物質的量保持不變”(注五)。他認為“保持不變”不在“物質”概念之中,則該判斷不是分析判斷,而是綜合判斷,但是該判斷顯示出必然性和普遍性(指“在一切變化中”和“保持不變”),它的依據是什麼?不可能依據經驗,因為經驗是偶然的、不確定的,它只能依據先天知識,所以該判斷不屬於分析判斷,也不是綜合判斷,屬於先天綜合判斷,這才是必然的、普遍的知識。


遺憾的是,後來人們遇到了新的感覺經驗,得知該判斷是有條件的,即“在封閉系統內”。再者,按照《量子力學》和《狹義相對論》,該判斷(即“物質的量保持不變”)應該修改為“能量和質量形成一個守恆量”(至於《量子力學》,在學界內部尚存在爭議,不能肯定它是必然的、普遍的知識),可見,康德舉出的這一判斷,不具備必然性和普遍性。


這個例子恰恰說明了,新的感覺經驗推翻了“判斷的必然性和普遍性”(不是完全徹底推翻了那個判斷),人類文明的歷史證明這種“推翻”從未停止過。憑藉“先天理性”、“純粹理性”注入必然性和普遍性的所謂“先天判斷”,在新的感覺經驗面前都將遭遇質疑、補充、修改、批評等等,從而失去其必然性及普遍性;與此同時,先天知識也就失去了它的標誌(必然性、普遍性)而成為子虛烏有的東西。


康德認為人的全部的思辨知識或科學知識都是以先天綜合判斷為原則而得到的,他寫道:“在理性的所有理論科學中都包含着作為原則的先天綜合判斷”(注六),如果人們聽從這種誤導,那麼人類尋求知識的努力將被引向一條無法達到目的的歧途,那是一條把子虛烏有的“必然性、普遍性”作為目標的歧途,那是一條慫恿人們吹噓獲得必然的、普遍的真理並以此蠱惑民眾的邪途。人類尋求知識的努力必須遵循兩個原則:理性思維源於語言,思想理論源於經驗。


三,空間是一個概念,不是“先天直觀形式”


康德寫道:“有兩種作為先天知識原則的感性直觀純形式,即空間和時間”。他認為,“空間不是事物自身固有的形式”,它不是“本來屬於事物的規定或者關係”,“它是僅僅依附於直觀形式、從而依附於我們心靈的主觀性狀”,它“已經先天地蘊涵在心靈中”,“在其中找不到任何屬於感覺的東西”,“關於空間的原始表象是一個先天直觀,而不是概念”,“空間無非是外感官的一切顯象的形式,也就是說,是感性的主觀條件”,等等(注七)。康德談到空間時,用了表象、先天表象、直觀、先天直觀、直觀形式、直觀純形式、主觀性狀、顯象的形式、主觀條件,等等。真是眼花繚亂,一頭霧水。


我們不能糾纏在這些“康德術語”之中,我們認為,“空間”這個詞語是人創造出來的,這一語詞標誌着一個概念,空間也就是一個概念。這概念被用來指稱人對外界存在的認知,空間這一概念,指稱人對事物的某種“存在形式”的認知。


事物(及其關係)都必定以某些形式表現其存在,人通過這些存在形式去認知事物,譬如,以大小(體積、重量)的形式、形狀的形式、顏色的形式、力的形式、靜止的形式、運動的形式,變化的形式,固體的形式、流體的形式,等等。事物存在在那裡,它以各種形式表現它的存在,這種種“形式”可以被人感知,由此,人獲得有關事物的感覺經驗,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抽象出概念。每一種“存在形式”都可以作為研究的領域,譬如,研究顏色的領域,研究流體的領域,研究力的領域,研究物質變化的領域。事物的整體究竟是什麼東西,人的有限認知無法完全知道,但事物的“存在形式”則可以被人所感覺、認知。事物的“存在形式”是由事物表現出來的,事物以怎樣的形式表現出來,由事物內在的組成、性質以及與其它事物的關係等等決定。離開了存在的事物,也就不再表現出“存在形式”。“空間”就是事物存在的一種形式,所有事物都以“空間”的形式而存在,離開了“所有事物”,人就無法感知“空間”這一表現形式。


“空間”這個語詞標誌的概念是怎麼形成的呢?


請想象一下獵豹抓捕小鹿的情景,獵豹死死盯着小鹿,輕輕地匍匐前進,突然,獵豹一躍而起,撒腿狂奔,小鹿見狀立即逃跑,並不斷變換方向和速度,獵豹馬上調整奔跑的方向和速度……。由此人們觀察到,動物依靠感覺能夠辨別大小、遠近、位置、方向、快慢等等,或者說,動物依靠感覺能夠接受有關空間、時間的信息並作出反應,這是出於動物的先天的本能,如果沒有這些感覺,動物無法控制捕獵時的動作,以至維持不了生命。就這一點而言,人類與動物是相同的。人類的感覺也能夠辨別大小、遠近、位置、方向、快慢等等,這是人的感覺本身具備的能力,與動物一樣屬於本能。


感覺對於人和動物的生存而言具有重大意義,在維持生命的活動中,大多數行為都是經由感覺來調控的。人和動物的區別在於:人類創造了語言,用符號來標誌這些感覺經驗,從中抽象出概念。


大小、距離、長度、位置、方向等等概念,都是人在大量感覺經驗中抽象出來的。不但如此,人們還發現它們有共同點,都指向事物的同一種存在形式,人們約定俗成地用“空間”這一詞語來指稱事物的這種存在形式。所以,空間這個概念是以其他一些概念如大小、距離、長度、位置、方向等等為基礎,抽取這些概念的共同點而形成的。於後,人們使用“空間”這個詞語(概念)來表達他對於事物的認知。譬如,任何物體的存在都表現為處在空間的某個位置,物體的運動表現為它在空間移動了一段距離後處在了另一個位置。再譬如,任何事物的存在都表現為占有一定的空間,占有的空間有大小之別,占有空間的大小可以用長度、寬度、高度等來比較。再者,在空間概念建立起來以後,對空間的研究就成為一個研究的新領域,就像事物“以流體的形式”存在,對流體的研究成為一個領域那樣。


諸如大小、距離、長度、位置、方向等等的概念,是從大量感覺經驗中“抽”出其共同點而形成的,而空間這概念是在上述概念的關係中再一次“抽”出其共同點而形成的。前一次“抽象”的結果含有的“屬於感覺的東西”比較多,而後一次“抽象”的結果含有的“屬於感覺的東西”就難以發現了。不過,通過學習並經常使用,人們能夠明白“空間”這概念中含有“屬於感覺的東西”。譬如,當人們在買房看房時常常會聽到他們說:“這客廳的空間好大喔!”,再譬如人們說“輿論空間被壓縮了!”,“這股票沒有升值的空間”,等等。


人類的知識中,很多概念都像“空間”那樣,經過一次再一次的抽象建立起來,譬如社會這一概念。在氏族、部落、鄉村、城鎮等等概念的基礎上,人們發現這些概念都有共同之處,即都是由聚居在某個地域的許多個體構建而成的群體,這些個體憑藉血緣及共同認可的文化、風俗習慣等等連結在一起。於是人們用“社會”這個語詞標誌這個共同點,建立了“社會”這一概念。


四,感覺經驗是有組織的,並非雜多無序


康德承認,感覺是感官被對象所刺激而產生的,可是他卻認為感覺是“雜多”的,需要由“形式”來加以整理以後才能有所認知,他所謂的“形式”不是感覺,也與對象的刺激無關,“形式”先天地存在於心靈之中。譬如,空間就是一種“直觀形式”。他這樣寫道:“在顯象中,我把與感覺相應的東西稱為顯象的質料,而把使得顯象的雜多能夠在某些關係中得到整理的東西稱為顯象的形式。由於感覺唯有在其中才能得到整理並置於某種形式中的東西,自身不可能又是感覺,所以,雖然一切顯象的質料只是後天被給予我們的,但顯象的形式卻為了顯象而必須全部已經先天地蘊涵在心靈中,因而可以與一切感覺分離開來予以考察。”(注八)


那麼,人的感覺是“雜多”的嗎?人的感覺只是雜多的“質料”而沒有“形式”的嗎?人的感覺是沒有意義的某種“東西”嗎?


隨手舉個例子:一個人在聽一首樂曲。這時他的感覺是什麼?他的聽覺所感受到的刺激,不只是一連串的聲波(質料),還感受到其它一些刺激,譬如音質、音調、節奏(形式),所以他會說“我聽到了一首樂曲”。也就是說,外在的刺激包涵着兩方面,即“質料”和“形式”,人的聽覺接受刺激而產生的感覺也包涵“質料”和“形式”,或者說是“有組織的一連串聲音”。不論是外在的刺激還是人的感覺,都是有組織、有結構的一連串“質料”。康德把質料與形式分離開來,是對知覺過程的誤讀。


當然,嬰兒對樂曲不會產生成人那樣的感覺,這說明感覺是一種複雜的心理現象。隨着人的成長,經過多次的感覺而積累成經驗,經過學習而會使用語言,在經驗和語言的幫助下,人的感覺會發達、成熟起來,感覺不但能識別刺激的種類(是聲?是光?是硬?是軟?),感覺還能識別音質、音調、節奏,識別明亮、昏暗、柔和,甚至還能識別歡快的音樂或哀傷的音樂。現代心理學的研究成果之一,就是認為心理現象是有整體性、有結構的,不可孤立地看待個別心理現象。更重要的是,還應該看到語言、經驗與心理現象之間的相互影響。這種心理現象的複雜性、整體性,對於康德把感覺和經驗看成是“雜多的質料”、並與“形式”分離開來的方法,是一個有力的批判。


在上文提到的獵豹捕獵小鹿的情景中,人們可以看到,獵豹不是接受個別刺激而做出反應,它是在用感覺識別所處環境的整體情況下做出反應,所謂“整體情況”是指各種感覺(質料和形式)的綜合,包括大小、距離、方向、速度等方面的感覺。動物的感覺也顯現出其整體性、結構性。另外,不可忘記,這一切都離不開獵豹先前獲得的經驗。人的感覺與動物不同,不但與經驗有關,更與語言的使用有關。


康德把感覺說成是雜多的、無意義的“東西”,就顯得有點簡單粗暴了。


五,理性源於語言,沒有什麼先天理性形式


康德承認知識必須包括兩個要素,即直觀和概念,二者缺一不可。我們認為,在感覺經驗的基礎上經過理性的“加工”而得到知識,這與康德的說法大致相似。但是,他認為“直觀”是由“先天直觀形式”對雜多的感覺加以整理而得,而“概念”是由“先天理性形式”對雜多的感覺經驗加以整理而得。


上文已經評析過所謂的“先天直觀形式”(空間),下面將評析所謂的“先天理性形式”。


康德認為人的知性(理性)先天地包含有若干概念(他也稱之為範疇),它們就是理性思維的形式,其功能是對“雜多的直觀”進行聯結、整理、綜合、統一。也就是對客體進行思維,從而獲得知識。他列出了一些先天的概念(範疇),他列出的範疇包括:量的範疇、質的範疇、關係的範疇(如原因與結果)、模態的範疇,各範疇又包括若干概念,等等。


他寫道:“這就是知性先天地包含在自身的所有原始純粹的綜合概念一覽表,知性也只是由於這些概念才是一種純粹的知性,因為知性唯有通過它們才能夠就直觀的雜多而言理解某種東西,也就是說,思維直觀的一個客體。”(注九)


康德一再強調,範疇只是形式,如果沒有直觀作為基礎,就不可能得到知識。他寫道:“知性單憑自己不認識任何東西,而只是對知識的材料、對必須通過客體給予它的直觀進行聯結和整理而已。”

這些“形式”沒有內容,就好像是一個空空的、有某種結構的框架,由它去組織、整理雜多的感覺經驗而得到知識。而感覺經驗是只有“內容”而沒有“形式”的、雜亂的一堆東西。


內容與形式這兩個詞語是人創造出來用以描繪事物及其關係的概念,它們二者是成對地、互為前提地生成的,既沒有“無形式的內容”,也沒有“無內容的形式”。可是康德卻把二者分離、孤立起來,這樣地使用語言不符合語言本身的邏輯結構,同時還歪曲了實際的認知過程。上文已經論證,感覺既包含“內容”也包含“形式”(來源於外來刺激的內容和形式)。康德在談到理性的時候,又把經驗說成“無形式的內容”,而“先天理性形式”則成為“無內容的形式”。實際上,感覺經驗既包含內容也包含形式,形式是由內容表現出來,是由內容決定的(見下文)。


至於說,在未有後天經驗之前人的心靈中早已經存在什麼“概念”,那是毫無根據的想象。


概念是什麼?概念是用語言來指稱人對事物的某種認知。動物能識別對象是鹿還是虎,但它們不會使用語言,所以不可能形成概念。人在創造並使用語言的過程中,演化出理性的功能。什麼是理性?理性是人類的認知功能,主要指:一是“抽象”的能力,即認知一類事物的共同點;二是創造和使用語言來指稱抽象而得的結果,即把此類事物歸於同一類,創造並使用語言符號來指稱;三是探究概念之間的關係做出更高級的抽象和推理判斷。


譬如,“馬”這一語詞標誌一個概念,人觀察過大量的馬而積累成經驗(如果只有一、二次看見馬的個體,不可能形成馬的概念),從中識別出大量的馬的個體具有共同點,譬如體形、食草、奔跑的形象等等,於是就用“馬”這一語言符號(先有聽覺符號,後有視覺符號)來指稱這一類具有共同點的動物。“馬”這個概念指稱人對所有個體馬的某種認知。


所有概念都包含外延和內涵,例如馬這個概念,它的外延指所有個體,內涵指所有個體的共同點。外延是概念的內容,內涵是概念的形式即所有個體的相互關係(共同點)。


再如,原因與結果這一對概念,指稱人在大量經驗中得到的某種認知——事物之間存在同樣一種的關係,即一個事物的出現導致另一個事物的出現;人們使用語言來指稱對這一種關係的認知,把前一種事物稱之為“原因”,把後一種事物稱之為“結果”。原因與結果這兩個概念(語詞),是從大量經驗中抽象出來的,這些經驗既有“內容”(事物),又有“形式”(事物之間存在相同關係),人們只是用語言來標誌對於這些“內容與形式”的認知。顯然,這裡根本不需要什麼“先天理性形式”,它只是杜撰出來的多餘的術語而已。


據上所述,必須指出:一,沒有語言就沒有概念,沒有語言也就沒有理性;二,概念指稱人對事物的認知,包括事物的內容(外延)和事物的形式(內涵),內容和形式都是事物本身的存在狀態;三,每一個概念都以經驗的長期積累為基礎,只憑少量的經驗難以獲得對一類事物之“共同點”的認知。


康德所謂的先天理性、先天概念從何而來,何時在人類的心靈中存有先天知識?在人類創造並使用語言之前就已經存在於心靈之中?在沒有語言的情況下,心靈中就已經有“範疇”或“概念”了嗎?豈不是有了語言以後才會在康德的頭腦里出現有形的視覺符號?才會出現範疇、概念這類語詞?


最後,以下面一段話作為此文的結語——總之,人類的理性是經驗加上語言才可能演化而得的認知功能,哲學有兩條基本知識,即理性思維源於語言,思想理論源於經驗。


注一:康德著《純粹理性批判》導論第二節。本文摘錄的康德的文字,出於《純粹理性批判》的中譯本,由李秋零翻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於2011年7月出版。


注二:導論第二節。


注三:導論第四節。


注四:導論第四節。


注五:導論第五節。


注六:導論第五節。


注七:第一部、第一部分、第二節。


注八:第一部、第一部分、第一節。


注九:第二部分、第一編、第一卷、第一篇、第三章。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5.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