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欲讓天下長久和諧, 必依民主機制之創建 鄉村凌晨火災突起, 村民緊急起來滅火的同時, 撥打119報警. 消防大隊出發, 行至半途, 村長擔心事情傳揚出去不利於政績, 竟打電話給消防大隊稱火勢沒嚴重蔓延, 消防車可不用來了; 而消防大隊竟也真的讓消防車回去, 僅領導乘坐指揮車抵達現場, 以致最有效的滅火措施沒能用到, 導致起火的民宅主人呂生亮、倪金娣夫婦兩人喪生火災. 火災現場冒着生命危險急着實施滅火自救的群眾看到消防大隊只有小車來而不見消防車, 自然紛紛譴責消防大隊的見死不救. 等消防大隊於兩人喪生後意識到後果嚴重, 到中午火已滅盡時才另派了輛消防車來現場, 已是罪孽釀成, 彌補已晚. 民眾則義憤填膺, 聯合壓手印簽名起草了一份關於建陽消防大隊不作為的投訴書, 但又遭到一些部門的互相推諉, 至今無進展. 這種民怨沸騰的事情, 竟一直遭到壓制推拖而無人處理, 勢必導致官民不和諧. 由此可見, 和諧社會之建設, 首當官民和諧; 而官民和諧之維持, 首當基層鄉村幹部群眾關係之和諧. 基層干群若不和諧, 則民怨滋生; 長此以往, 則矛盾日積, 民怨沸騰. 怨不在大, 可畏惟人; 載舟覆舟, 所宜深慎. 故治國必先治黨, 治黨必先治好村吏. 欲村吏不胡作非為, 必當讓民眾疾苦得以申訴; 否則, 哀怨日積而冤屈不得伸張, 衝突頻增而矛盾不得化解, 將動搖社稷根基, 危及中華偉業. 欲讓天下和諧, 必須基層干群和諧. 基層干群皆知法守法而互敬互督, 則自和諧相處而無民怨之四起, 無亂局之隱危. 欲使村官知法守法而廉政, 必讓群眾知法用法以督之, 隨之而有干群之和諧, 社稷之安寧. 改革開放, 逾三十年, 經濟建設大興, 法制框架初成; 法制體系有所建樹, 法制意識有所普及. 然從上述事件可見, 如欲進一步深化改革, 讓改革真正成為有利於社稷安定, 有利於國富民強, 有利於中華振興的改革, 必依法制公正之有效推進與普及; 而法制公正之有效推進與普及, 必依黨派競爭之順民意者上台、逆民意者下台之民選政黨的民主機制之創建. 因而, 拋棄獨裁專政, 進而建立一個民辦、民選、民營的政府機制,是當代公民的最基本的權利與義務. …………………………………………………………… 另附反映現實之相關案情(郵箱: http://blog.sina.com.cn/awzhcn01): 2007年8月21日凌晨2時許, 位於福建建陽市徐市鎮林墩村13號的呂生亮、倪金娣夫婦家的房屋發生火災(消防大隊離火災現場僅22公里), 呂生亮、倪金娣夫婦被困家中. 一時間, 周圍村民紛紛起來參加滅火. 凌晨2時18分, 參加滅火的村民肖生泉第一次撥打了"119"報警, 請求消防部門火速趕來滅火, 並且隨後的短時間內, 其他村民也撥打了數個"119"報警電話, 請求儘快來人. 村民在報警的同時一邊利用各種方法滅火, 一邊焦急地等待消防官兵的到來. 凌晨3時10分, 消防大隊的領導坐着小車來到現場, 但奇怪的是消防車卻沒有來, 致使無法採取最有效的滅火措施, 村民無奈只得冒着生命危險實施自救. 因為報了警卻沒有消防車趕來, 大家紛紛指責消防大隊的見死不救, 迫於村民的壓力, 到了中午12時50分, 才來了一輛消防車, 但此時火已滅, 隨後人們從火災現場中發現了兩具燒焦的骨架. 消防大隊做為專業的滅火部門, 在村民數次撥打"119"報警電話後沒有做出緊急反應, 拖延近一小時卻是開着小車到現場, 而沒有帶着消防車, 導致兩個人在火災中喪生, 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因此, 林墩村民群眾義憤填膺, 聯合壓手印簽名起草了一份關於建陽消防大隊不作為的投訴書. 但一些部門互相推諉, 至今無進展. 附林墩村民聯合壓手印簽名的關於建陽消防大隊不作為的投訴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