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信仰是什麼?是已知的和可知的之外的,人不可知的一切問題的答案,或者歸宿。因為人,特別是隨着年歲的增長,必需要對這些問題有個答案,無法迴避。實際上,既然這些問題本來就是不可知的,答案必然是不確定的,只能是個“信”字,憑着信來確定。這就是信仰的實質。
信仰有什麼用?最直接的好處就是簡單了、了了。因為沒有,就總要想,想不通;有了,就通了,就不想了。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寄託”、“盼望”。一個有寄託和盼望的人活得充實。在別人看來,他可能表現得“痴”、“有毛病”,而在他本人卻是活在“幸福”之中的。而我們所謂的正常人,那些沒有信仰的人,在面對信仰問題的時候,茫然、以至絕望,當然也就沒有平安和福樂了。你願意做那種人呢?如果你明白了這個道理,在樹立信仰的問題上也就不會那樣固執了。
世界上有各種不同的信仰,而不同人把不同的東西當作自己的信仰。有的人把科學當作信仰,有的人把哲學當作信仰,有的人把宗教當作信仰,有的常常把某個人(活着的或者死去的)當作信仰。這反映出不同的人在不同發展階段的信仰變化和歷程。但是,人的最高、最終的信仰不應該是某個人,也不是某種科學、哲學和宗教,因為這一切都是有限的;有限的不可能包含無限的問題的答案。真真的信仰乃是無限的、無終結的盼望,在我看來,那就是基督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