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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男非女,亦男亦女,不男不女,半男半女,宜男宜女,時男時女,可男可女,忽男忽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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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你會“變”成同性戀嗎? 2011-08-07 17:22:42

不少非同志,談論起同性戀的話題,如果想冒充一把思想開放,可能會對同性戀相關的所有平權議題,都抱一種看上去無所謂的開放態度:

一年一度的同性戀大遊行,行啊,你們愛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唄,反正海外所謂的民主國家,遊行示威都是家常便飯,何況妖魔鬼怪的同性戀打扮起來讓大家飽眼福,免費娛樂,贊成!反正自己又不是同性戀!

各個大都會的同性戀居住區,好啊,關上門,你們愛跟誰上床就跟誰上床唄,何況,好奇心殺死貓,跑到同性戀酒吧舞廳偷窺獵奇一把,體驗一下謠傳中的同性戀藝術天分,不是也挺好的嘛,反正自己又不是同性戀!

有的所謂的平等表演,更活靈活現一些,不僅不反對同性戀情侶的親熱和關係,而且,時不時冒出來為同性情愛的動人故事動人一把,以示自己的觀點多麼前衛,多麼先進,多麼與時俱進。反正自己又不是同性戀!

看見了吧,說一千道一萬,反正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只要自己不是同性戀,居高臨下也好,施捨憐憫也好,愛誰誰去。

對照這個罈子上形形色色的發言,各位對號入座,看看俺所言是否不虛。

比起那些明目張胆扯出反同性戀大旗的花崗石腦袋,比起那些自以為真理在握一味表演異性戀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的歇斯底里,這些貌似同性戀平權運動同盟軍的開放非同志們,已經是50步和100步的區別了,哪一天,量變到質變,也說不定呢!

不過,這些貌似者,心底其實有她自己的所謂道德倫理底線,那就是死守自己天經地義“絕對不是同性戀”的結論不放,也絕對抱住享受的異性戀特權不放,更可悲的是,甚至從來也沒意識到自己長年累月獨享的異性戀特權,比如結婚權,比如參軍權,甚至,獻血權,也不奇怪,古典中國有“何不食肉糜”的名言,洋人古典,有“為啥不吃蛋糕”的金句,既得利益者,古今中外都是心有靈犀的一家子。

比如平等婚姻權的議題,你們女愛女,男愛男,結合,聯合,同居,登記,典禮,儀式,證書,叫什麼都可以,就是不能叫婚姻,不能叫結婚,不能叫伴侶配偶,不能叫家庭,因為什麼?表面上講了一大堆的頭頭是道,振振有辭,骨子裡,其實只有一個道理,因為婚姻是一女一男既定既得的獨霸獨占獨享的名詞,不想和你們分享,不許你們使用。

連一個名稱名詞都不願和同志們分享,你還指望這些所謂的不反對同性戀的非同志,有多少平等之心?

還往往有一個是否真正理解同志平權議題的試金石,就是這些號稱平等對待同性戀的非同志們,如何對待同性戀產生的先天后天。如果是堅信同性戀是先天的,即略感欣慰,覺得罪減一等,要是同性戀居然是後天習得,則無論如何也絕不饒恕。

更是充分利用異性戀在整個男權父權社會中獨霸一方的特權,一手把保護革命純潔青少年的名分牢牢地抓在手上,拒腐蝕永不沾,堅決反對同性戀家庭收養孩子,堅決反對學校教育開展同性戀平權話題的活動,堅決反對公開的同性戀者在青少年的活動中擔當義工志願者,少兒節目中,少兒讀物中,出現同性戀人物的角色,更是萬惡不赦。

自以為感天動地泣鬼神的理由,自以為零容忍姿態,自以為不可能被說服的道理,天經地義地保護孩子們,正常,健康,異性戀地成長,絕對絕對不容許任何一個小孩子,“變成”同性戀!

非常搞笑的是,如果我問如何一位這樣防火防水防同性戀的人,你會變成同性戀嘛?100%的回答,根本就不經過腦子的,永遠都是一模一樣的答案:我當然不會。我才不會變成如此噁心,如此變態,如此道德敗壞的同性戀呢!

是哦,天底下所有的孩子,純潔革命青少年,都那麼讓您老人家擔驚受怕地,怕被同性戀教壞帶壞,天底下那麼多的孩子,都是那麼容易那麼輕而易舉地“變”成了同性戀,就剩下你自己一個人,千年的妖精萬年的怪,當然當然當然不會變成同性戀!

你什麼邏輯啊?

別跟我狡辯孩子小,沒有鑑別能力,所以會“變”,沒看懂宋歌同志這篇博客的話,罰你再看一遍,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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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NZFP 留言時間:2011-08-10 09:15:14
說白了,日腚眼比日B快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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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女同性戀者是"日腚眼"還是"日B"?

梁山伯與祝英台是"日腚眼"還是"日B"?

羅米歐與朱麗葉是"日腚眼"還是"日B"?

為什麼梁山伯與祝英台,羅米歐與朱麗葉被千古傳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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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隻XX,鑑定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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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hengcaixiansheng 留言時間:2011-08-10 02:40:50
中國人喜歡裝B,這篇文章最典型了。
中國有句古言:操扁不如操圓,操圓勝似過年。
說白了,日腚眼比日B快活得多。
別裝啊。說真的。
平等的事,再說了,首先感覺就不一樣,怎麼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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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留言時間:2011-08-09 18:36:15
謝謝宋歌同志! 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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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歌同志 留言時間:2011-08-09 16:02:12
是的,加拿大有不少對同性戀非常友好的教會和教堂,甚至有專門供同性戀者做禮拜做崇拜的教堂。

在教堂舉辦同性婚姻的宗教儀式,也早就已經不能引起任何新聞媒體的注意了,因為是大家習以為常的日常生活。倒是有一位拒絕給同性婚姻行宗教儀式的宗教人士,惹得少數媒體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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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留言時間:2011-08-09 10:47:33
但在另外一些基督徒的見識中,如果不是100%的錯,至少也不是那麼豪言壯語地以迫害同性戀者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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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在加拿大,有同性戀者是在教堂舉行婚禮的,不知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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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留言時間:2011-08-09 10:38:05
這個炮彈如何?信仰基督的就不能是同性戀,否則就是偽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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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看看這個"基督徒",人家還是美國福音教派領導人呢.

http://articles.cnn.com/2006-11-02/us/haggard.allegations_1_haggard-three-year-sexual-relationship-influential-evangelical-leaders?_s=PM:US
Evangelical leader quits, denies male escort's allegations

擇錄:The allegations were made Tuesday and Wednesday on Denver radio station KHOW by Mike Jones, who said he was a male prostitute and had a three-year sexual relationship with Haggard, with the last tryst occurring in August. He also said Haggard used methamphetamine during their encounters.

http://www.msnbc.msn.com/id/15536263
Haggard admits ‘sexual immorality,’ apologizes

擇錄:“The fact is I am guilty of sexual immorality. And I tak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entire problem. I am a deceiver and a liar. There’s a part of my life that is so repulsive and dark that I have been warring against it for all of my adult life,” he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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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留言時間:2011-08-09 10:30:02
“體制內”的含義就是中共體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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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中共體制"拿來說事? "中共體制"在臭名昭著的文革期間還把同性戀者處死呢,你是不是要歡呼雀耀?

說句公道話,中共從處死同性戀者到現今的有限度的接受科學,我持正面看法:

轉貼:http://forum.home.news.cn/detail/86001414/1.html
呂麗萍遭央視嚴詞痛斥

央視新聞主播:“呂麗萍女士的反同性戀言論遭到社會如此猛烈的抨擊,我想作為一個社會名人、有影響力的名人應該反思或者反省一下。我們尊重名人本身的信仰,甚至允許他們對事物有自己獨特的看法,但是,這並不等於去認同一個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可以如此公開地對一個對中國社會還有些“特殊”的群體去表達你的歧視。

  不用迴避,在我們周圍還有一部分人的取向和大部分人是不同的,但是他們也在為這個社會辛勤的付出着,同性戀者和我們一樣,都有着在這個社會上生存和發展的權利,並且這樣的權利不應該受到哪怕是觀念上侵犯。我們想對同性戀人群說一聲,套用一句我們非常熟悉的話,我可以不認同你生活的方式,但是我願意捍衛你不同於我的生活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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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中共的進步(說收斂也行),你倒是"巍然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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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歌同志 留言時間:2011-08-09 08:48:32
原來來了一位號稱當今基督教代表“最文明,最先進”的虔誠人士,歡迎歡迎。

中文網絡上,老早就有“基督教是極毒教”的說法,我看我這個非宗教人士還是不添油加醋煽風點火了。如果不在同一個“場”當中,基督教聖經中的天堂和地獄,都失去了獎賞或者懲罰的意義。基督教的聖經也許是這個星球上“銷量”最高的書籍,幸運的是,我們人類畢竟還出版了其它的書,來狀述其她人心目中的真理和神。

也不知道是基督教的幸,還是不幸,哪怕是世界上只剩下聖經這一本書,也都在為同一本書上的同一版本的同一段隻字片語,因為理解的不同,解釋的不同,誰都在充當上帝的代言人,誰都在誓死捍衛自己版本的正統地位,打得不可開交。這兒的打,還不是一個文字遊戲,而是實實在在的戰爭,如果華山是基督教徒,你懂的。

比如愛爾蘭共和國讀聖經的教徒,和大英帝國北愛爾蘭地區讀聖經的教徒,至今還在明爭暗鬥,打來打去。

有了千奇百怪的聖經教派教義解釋這樣的事實做墊底,所以,你的結論說“基督教義最反同性戀”,在你的見識中,100%是對的,但在另外一些基督徒的見識中,如果不是100%的錯,至少也不是那麼豪言壯語地以迫害同性戀者為榮。

作為非宗教人士,也許我是無知吧,當我對一個以“神愛世人”為號召的宗教指手劃腳的時候,也許我是在有意迴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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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1-08-08 21:57:26
宋歌同志,

你的炮彈顯然分量不足。不是希特勒最反同性戀,也不是穆斯林最反同性戀,而是代表當今當今最文明,最先進的基督教義最反同性戀,在這點上你是無知呢,還是有意迴避:

聖經一直告誡我們同性性行為是罪(創世紀19:1-13:利未記18:22;羅馬書1:26-27;哥林多前書6:9)。羅馬書1:26-27 特別教導同性性行為是否定神和違背神的結果。聖經告訴我們當一個人繼續活在罪里,不信神的時候,神“任憑他們縱情於”更邪惡墮落的罪里,為的是給他們看背棄神之後的無益和無望的生活。哥林多前書6:9說同性“性侵犯者”是不能承受神的國的。

神沒有創造有同性戀傾向的人。聖經告訴我們一個人因為罪才變成同性戀者(羅馬書1:24-27),並且都是出於他們自己的選擇。一個人可能生來對同性性行為敏感,就像一個人生來有暴力或其它罪的傾向。這不能成為一個人陷入罪的欲望中而選擇罪的藉口。如果一個人天生容易發怒,他順自己的性情做的事就是正確的嗎?當然不是!同性性行為也是同樣道理。

然而,聖經沒有說同性性行為比其它罪更嚴重。所有的罪都是對神的悖逆。同性性行為只是哥林多前書6:9-10中羅列的眾多罪中的一個,它們會阻止人進入神的國。依照聖經,神的赦免同樣是針對同性戀者的,就如同對姦淫,偶像敬拜,兇殺,偷盜者一樣。神也承諾賜予戰勝罪的力量,包括同性戀者和其他所有相信耶穌基督為他們救恩的人(哥林多前書6:11;哥林多後書5:17)。

這個炮彈如何?信仰基督的就不能是同性戀,否則就是偽基督徒。這樣不僅穆斯林不會成為你的同志,基督徒也不會成為你的同志,三大教派中你只有去佛教中碰碰運氣了。

另外那位N先生,“體制內”的含義就是中共體制內,這點約定俗成,沒有異議,不會說荷蘭是體制內的。美國聯邦法律禁止美國政府承認同性婚姻。而同性戀合法只有六個州,沒有你說的那麼多,你有點過急了。請看下面連接:

當地時間1月7日(2010),美國新澤西州的同性婚姻法案在州參議院投票中未獲通過,這一結果使得該州在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將難以實現同性婚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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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留言時間:2011-08-08 21:24:10
還遺漏了一些國家和地區:

法國,丹麥,英國,德國,墨西哥的墨西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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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留言時間:2011-08-08 21:05:23
最好先放棄婚姻打算,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一紙婚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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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某些異性戀者如何心安理得地壓迫少數族群嗎? 這就是! 人和人就是不能平等! 什麼人權,哪涼快哪呆着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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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留言時間:2011-08-08 20:43:20
但你無法找到體制內的話來證明同性戀可以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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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結婚? 已經結婚了!

轉貼: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03539760.html?fr=qrl&cid=172&index=2&fr2=query
請問 目前允許同性戀結婚的國家有哪些?

以下國家都已經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即同性也可以登記領證結婚。
1.荷蘭(2001)
2.比利時(2003)
3.西班牙(2005)
4.加拿大(2005)
5.南非(2006)
6.挪威(2009)
7.瑞典(2009)
8.葡萄牙(2010)
9.冰島(2010)
10.阿根廷(2010)
克羅地亞、瑞士、芬蘭等國家。
美利堅合眾國目前有華盛頓、佛蒙特州、新罕布什爾州、涅狄格州、愛荷華州、馬薩諸塞州,新澤西州、康涅狄格州等州同性婚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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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歌同志 留言時間:2011-08-08 18:15:45
再次感謝華山留言。

在另外一篇博文中,我號稱不另類,俺要的就是這個效果:別把同性戀當根蔥,算是讓你說中了。

很有意思的一個現象是,我剛以宋歌同志開博,此處的名人皇城根兒,非要說我是假同性戀者,問來問去的判斷理由,居然是,他所見所聞的同性戀者,統統都低調得可以,所以,遇到如此高調自稱同志的博客,立馬判決為假同性戀者。

這會子,又有人講俺自戀,因為老把同性戀當根蔥。

上綱上線的說,這種有意思的現象,可能還真的和說漢語講中文的那個傳統相關。嘿嘿,高調是不行的,拿自己的性身份當根蔥是自戀的,LOL

至於說到反對同性戀,壓迫同性戀,不許同性戀者結婚,說數目,說比例,說美國的州,說中國,再給你多幾發槍藥炮彈,美國最恐同的州,指望中國最不拿同性戀當根蔥,都比不上當年的希特勒將同性戀者,貼上粉紅三角,如同迫害猶太人一樣關進集中營,也比不上伊斯蘭原教旨主義國家,將同性戀者和有同性性行為的人,實行石頭砸死的宗教處罰。

坦率的說,我高度懷疑某些讀者的理解能力,只好拿自己當根蔥自己跳將出來,將這樣的類比背後的意義,提示一把:如今你如此自豪88%美國的州不給同性戀者結婚的權利,如此信心滿滿預言,中國大陸的同性戀結婚,在我有生之年也難以美夢成真,跟希特勒站在同一條戰線,或者說,繼續希特勒的路線,和原教旨主義國家並肩,你真的就那麼得意洋洋麼?

最後透露一點個人隱私,很榮幸,我生活在加拿大,很不幸,你說我有生之年見不到的美夢,如今是加拿大的生活現實,不需要做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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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1-08-08 17:00:34
說作者自戀,沒冤枉你。這世界上沒有多少人把同性戀者當根蔥。要說“對號入座”,怕你沒那麼多座位。美國有四十四個州同性婚姻非法,占總數的88%。中國就不用說了,怕你有生之年,都別想。這些座位你就慢慢給打造吧。

整篇文字,要觀點沒觀點,要論據沒論據,要邏輯沒邏輯。唯一的像似論據的就是那句“別跟我狡辯孩子小,沒有鑑別能力,所以會變””,這就變了?

還有那位NZFP老弟,初次打交道,把我封為某些口中高喊"自由,民主,人權"的所謂"民主人士",太抬舉我了,受之有愧。你用體制內的話來證明同性戀不是病態,但你無法找到體制內的話來證明同性戀可以結婚,請記住:同性戀婚姻是當今所有爭論的關鍵。

愛情和婚姻不是一碼事。愛情是愛情,婚姻是契約,已經多了許多世俗的成分。樓上已有人提到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兄妹戀,甚至還有戀童情結的,那裡都可能有愛情。你怎麼戀都可以,只是想結婚沒門。儘管前途是光明的,可惜道路是曲折的。最好先放棄婚姻打算,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一紙婚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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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留言時間:2011-08-08 15:45:45
贊成同性戀,也應該贊成群婚制,多夫制,多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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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算不錯,沒說人獸制,說明你還有點人性.

你作的對比應該是:

贊成同性群婚制,也應該贊成男女群婚制,多夫制,多妻制。

這樣才對等!

請睜大眼睛看事實:

1)有許多歐洲國家,加拿大,南非等國同性婚姻已成法律,已有許許多多同性伴侶生話在和你同一個的世界上.

2)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權威機構都贊成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應享有同等的權利.

3)美國總統奧巴馬幾年前就已宣布6月為同性戀驕傲月,在軍中取締"不問不說"政策.

4)總有一天,全世界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會享有同等的權利,到那一天,你就向隅而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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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unny 留言時間:2011-08-08 13:14:20
贊成同性戀,也應該贊成群婚制,多夫制,多妻制。所有支持同性戀的理由,什麼愛情,自願,不影響他人等等,這些制度也都可以具備。如果要公平,請連這些一併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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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留言時間:2011-08-08 09:38:50
還有人嫌人間的愛人和愛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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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的癥結是:你看到的是愛,他們看到的是F...

古人云: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所以,只知愛的人看到的是愛,只知F...的人看到的是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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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歌同志 留言時間:2011-08-08 09:20:39
原文有語:“對照這個罈子上形形色色的發言,各位對號入座,看看俺所言是否不虛。”

所以,也多謝華山的關注和發言,說實在的,這篇博客的潛在讀者,正是你這樣的“絕對不是同性戀”的人。多謝你脫口而出的振振有辭“人們只把它當成病態”,好典型,好代表,好對號入座。

但說我“太自我陶醉”,好像有點沒抓住中心思想吧?再仔細看看我原話的諷刺性語氣,譏笑那些恐同症患者的自相矛盾。本來就是想說,不必擔心變成同性戀,才是常態,整天防火防水防同性戀的人,才是病態。

哈哈,考語文恐怕會不及格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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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歌同志 留言時間:2011-08-08 09:03:39
多謝珍曼,椰子來訪。

關於所謂的後天“變”成的同性戀,其實我已經在這個博客貼了一篇舊文,如果同性戀是後天選擇,論及這個議題。一家之言,其中觀點可供椰子參考。

我本身的認識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沒有人是後天變成的,但我的態度是,就算是後天自我選擇去“愛”一個同性,也是一種偉大光榮正確的“愛”,學會的是愛,習得的是愛,社會的打壓,個人的歧視,理性來看,感性來想,都毫無道理。如今這世道,打打殺殺的恨太多,還有人嫌人間的愛人和愛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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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ZFP 留言時間:2011-08-08 07:50:29
去調查一下,有百分之幾的家庭,特別是華人家庭去擔心同性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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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調查過了嗎? 在網上看看那些所謂的"基督徒"氣急敗壞的模樣吧!


人們只把它當成病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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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http://ent.qq.com/a/20110706/000195.htm / 著名主持人孟非談金馬獎封殺呂麗萍

2001年4月出台的《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中,我國對同性戀有了專業定位,同性戀活動並非一定是心理異常,官方界定不再將同性戀視為病態,官方文本中也禁止使用同性戀患者這個詞。孟非表示,作為一個現代人應該具備這樣的常識:同性戀是和生物遺傳基因有關,和一個人道德水準和受教育程度毫無關係。

連被"民主人士"天天攻擊的中共都認為同性戀不是病態,但某些口中高喊"自由,民主,人權"的所謂"民主人士"卻認為同性戀是病態!


回家關門偷着樂就是了,包括那些先天的,後天的。或者想嘗嘗鮮,換換口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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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天天和你老婆"樂"來着? 你是為了"樂"才和你老婆結婚的吧? 決不是愛情,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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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1-08-08 05:05:28
作者也太自我陶醉了。

------天底下那麼多的孩子,都是那麼容易那麼輕而易舉地“變”成了同性戀,就剩下你自己一個人,千年的妖精萬年的怪,當然當然當然不會變成同性戀!

去調查一下,有百分之幾的家庭,特別是華人家庭去擔心同性戀了?人們只把它當成病態。如果是先天性的,沒準哪條基因變異;後天性的,哪根神經受阻。沒有幾個人拿同性戀當回事,都是同性戀自個兒在那兒發急,怕沒人知道。

一句話,回家關門偷着樂就是了,包括那些先天的,後天的。或者想嘗嘗鮮,換換口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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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椰子 留言時間:2011-08-07 23:56:22
宋歌,
好文,分析得很好。

對於後天變成的同性戀,也希望你有時間的話寫文章介紹一下,談談你的觀察和看法。

謝謝你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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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珍曼 留言時間:2011-08-07 18:55:07
頂宋歌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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