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爆炸骇人听闻,但真相却扑朔迷离,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场大灾难?网上众说纷纭,但我觉得基本都没有说到点上,比如网友阿妞不牛的: “天津爆炸真相大白:你能接受吗?”读罢全文就没有提到任何真相,简直就是一个标题党!而网友解滨的高见:天津大爆炸,根本原因还在体制!好像就咱们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领导就该天天要大爆炸,时时大灾难,一归还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立马吉星高照天下太平,全然不顾日本福岛核灾难这一事实。这些网友从意识形态上,从哲学、及政治的高度去诠释灾难,其实不解决任何问题,徒增烦恼。我们大部分人的诉求其实很简单,第一了解这一事件的真相是什么?是一场意外?还是人为破坏?第二,如果是意外,那就要分析原因,避免下次再发生,由于事件特别严重,对当事人的惩处也是免不了的。如果是人为破坏,那就要将坏蛋揪出来,进行惩罚,那才能人心大快。如果找不到真正的原因,而让罪犯逍遥法外,那是领导层的无能,社会的悲哀。那么我们能不能找到事件的真正的原因,将大灾难的元凶绳之以法?下面我们把这几天事件发展再梳理一下。
8月12日晚10点20左右,据报有辆汽车在港区着火,消防部队接到报警于11点零6分赶到现场时发现有三、四个集装箱着火。11点30左右分别发生两起爆炸,据地震网站测算,第一次爆炸相当于3吨TNT,第二次爆炸相当于21吨TNT。这相当于53个战斧式巡航导弹对天津港袭击形成的大爆炸。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算法还是低估了此次爆炸的影响力,从爆炸的冲击力来判断,至少有1000吨TNT才能产生如此巨大的爆炸。大爆炸带来重大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造成104人死亡、721人受伤,房屋受损严重,上万辆汽车遭焚毁,以及不确定数量的受损仓储物资。专家估计经济损失在50~100亿人民币的范围之间。
目前涉事企业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已经查明,企业老板及相关经理人已经被警方控制。该企业成立于2012年11月28日,注册于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叫“只峰”;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共有两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李亮和舒铮。目前,该公司主要人员6人,李亮为董事长,只峰为法人代表和总经理,监事为陈雅佺,另有董事尚庆森、曹海军和舒铮。瑞海物流官网显示,该公司主要提供各类危化品的运输、存储服务,自称天津口岸危险品货物集装箱业务的大型中转、集散中心,是天津海事局指定危险货物监装场站和天津交委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单位。公开资料显示,瑞海国际以经营危险化学品集装箱拆箱、装箱、中转运输、货物申报、运抵配送及仓储服务等业务为主,年货运吞吐量100万吨,年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
由于发生巨大的爆炸事件,网上是群情激愤,基本是锁定天津瑞海国际要为该事件承担责任。并进一步深挖与该企业相关联的领导及后台,比如网文“天津爆炸元凶继续起底 后台越爆越大咖”;还有质疑法人代表人只峰与副市长只升华的关系等等。而天津瑞海国际的种种罪过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企业员工没有从业资格证。
2:危险品仓库离居民点太近,不超过1公里。
3:最新的调查显示该企业还没有更新港口经营许可证,也就是没有经营许可证。
4:管理数据存在很大出入,说明可能涉及走私。
5:现场累计存放危险化学品3000吨左右,其中硝酸铵800吨、硝酸钾500吨、氰化钠700吨。
爆炸原因也基本归因为“氢爆炸”即货场存放的金属钠及钾遇水产生氢气而形成的爆炸事件,但昨天的另一篇网文“悲剧 瑞海高管称爆炸可能是这样引起的”借公司高管之口说此次发生爆炸的原因是800吨硝酸铵爆炸引起的。虽然最初的着火原因还未能最终查出,相信“瑞海国际”的老板和高管们都已经自认倒霉了吧,这件事他们是逃不了干系了。后面发生的事无非就是相关领导与“瑞海国际”进行切割,并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进行相关处罚,根据社会的反应,处罚可能包括死刑及无期徒刑等等。“目前最高检已派员介入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依法严查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各位看官请看,在最初的着火原因还未查明的情况下,最高检已定性为渎职等职务犯罪。通过这几天网络信息的传播和发酵,相信全社会已达成共识,“瑞海国际”罪大恶极!网文“天津港的爆炸案:倒过来讲这个故事”更是把握时机,认为是时候写一篇东西,把天津这个爆炸讲清楚了。文中认为“天津港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是丧心病狂,无法无天”!“问题出在涉事公司丧心病狂的不给员工正确的培训,不提供完善的消防应对设备”,要“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让“吃人不吐骨头的这帮货,把肉吐出来”。
天津大爆炸的真相是与最初着火的原因是紧密相连的,但是在各个传媒报道中,恰恰是最初着火的原因正在被淡化、忽略了。因而有网友担心真相永远查不出来了,见“媒体悲观:天津大爆炸真相恐石沉海底”,特别是当结果与各方利益牵扯不清时,追求真相就会非常复杂、非常困难。比如大爆炸究竟是由金属钠遇水产生氢气而形成的,还是由硝酸铵爆炸引起的,对不同人群的问责是不一样的。如果是由金属钠遇水产生氢气,消防部门用水救火就显得非常愚蠢,如果是硝酸铵爆炸引起的,消防部门用水救火就一点也没错,大爆炸的责任就必须让“瑞海国际”抗。 因此不同的责任和效果是不是会影响消防部门对火灾的客观描述?现在全世界的目光都聚集在天津,观看是事态的发展。对我们这些海外游子来说,我们希望能见到真相,不被欺骗,无非出于人类的一些本能。但对于习大大及他领导的团队来说,这倒是一场严峻的考试。如果习大大能够拨开云雾直指真相,通过这类严峻的考试,就能成就一代英明领袖。如果他不能发现真相也同样被欺骗被愚弄,那么展现在世人面前的就不是一个英明领袖而是一个草包领袖。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不care习大大是不是一个英明领袖,但对于习大大本人来说,这可是一个天大的问题,不亚于我们能否拿到下一个工作合同。这么说吧,如果 他是一个英明领袖,美国总统都要跑到他的卧室来请安,更不用说来给他添乱了,他可以放心地做他的中国梦!那怕是人老了腿不能动,口不能言也没人敢来伤害他。如果他被世人看出破绽,发现他不过是个草包领袖,呵呵,那结果可不好说了,真真的内忧外患就要找上门了。睡着了做的就不是中国梦了,是噩梦,醒来还是噩梦。很惨的!所以说呢,在寻求真相这一问题上,习大大和我们各位想法是一致的,不同的是更加迫切,更加焦急。
可惜的是现在调查的进展非常不给力,许多错误的结论大行其道,误导人们的注意力。比如说大爆炸是由于金属钠遇水产生氢气而形成的,这就是一个错误的结论。虽然货场中有金属钠,金属钠遇水爆炸也能够解释消防队员前来扑救后火势更加严重并导致爆炸的这一事实。但是金属钠遇水爆炸不可能产生如此巨大的效果。为什么呢?金属钠产生氢气后有里两种可能,一种是 燃烧,一种是爆炸。对于燃烧过程,根本就不用担心,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产生如此严重的后果。而爆炸的威力要比燃烧要严重很多,爆炸过程本质上是一个能量集聚并瞬间释放的过程,比如产生的氢气没有燃烧并不断集聚然后瞬间爆燃产生爆炸。如果有足够多的金属钠是不是可以通过瞬间爆燃形成如此大的爆炸效果?答案也是不可能的!这主要是由于氢气的性质所决定,氢气非常轻,在敞开体系下,很快就逃逸到大气层的顶部,不可能集聚而产生爆炸。氢气只能集聚在相对闭合的空间内,发生爆炸。如果集装箱内有足够多的金属钠,产生的氢气就会在集装箱中集聚,但是无论有多少氢气产生,在集装箱中集聚的氢气其实并不多,因为2克重的氢气要占有22.4升空间,一个集装箱如果有22.4立方米的空间也就只有2公斤左右的氢气。当金属钠产生的氢气超过了2公斤,多余的部分氢气也就会跑到集装箱外逃逸到大气层的顶部,氢气的能量并不能进一步集聚。而2公斤的氢气发生爆炸产生21吨TNT的爆炸效果那是万万不可能的,3吨TNT的爆炸效果也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说1000吨TNT的爆炸效果了。另外氢气在燃烧和爆炸过程中生成的是水,不会有黑色的烟雾产生,而在汽车焚毁现场大量黑色的结碳及大爆炸产生的浓烟也进一步说明了大爆炸的主要原因不是氢气爆炸。
既然不是氢气爆炸,那会不会是硝酸铵爆炸?答案也是否定的。且不说引爆硝酸铵需要雷管,硝酸铵的爆炸产物是氮气、水和部分一氧化氮及二氧化氮,在爆炸过程中同样不会有黑色的烟雾和结碳产生。如果硝酸铵堆在货场中爆炸,在爆炸中心点向外应该有明显的温度梯度和压力梯度。也就是说在在爆炸中心点温度和压力最高,越向外温度和压力越低,不可能在400米外停车场上的金属都融化了,而离爆炸中心50米的人还能存活(最后救出的人是在离爆炸中心50米的集装箱中)。而停车场上万辆被焚毁的汽车残骸排列整齐,焚烧均匀并没有显示出这种温度梯度和压力梯度。这也充分说明了天津大爆炸的主要原因不是硝酸铵爆炸引起。
也许有人会说,那又怎么样?反正灾难都是他“瑞海国际”仓库里的危险品爆炸引起的,无论那种危险品爆炸,“瑞海国际”终究要承担全责。其实不然,探索这些爆炸细节有助于发现真正的原因,找到天津大爆炸的元凶。如果这是一起人为纵火的恶性案件,它就是一起刑事案,相信我们大家也不原意看到在刑事案未能破案的情况下,让无辜的人以渎职等职务犯罪来枉担天津大爆炸的罪名。如果天津大爆炸是刑事案,“瑞海国际”也是受害者,对“瑞海国际”的所有指控就得撤消。全社会更有责任和义务将纵火的罪犯找出来绳之以法,否则这些罪犯未来更有可能制造新的恶性案件危害社会。另外对于习大大及他的管理团队而言,用氢气爆炸或者是硝酸铵爆炸来解释天津大爆炸的原因就等于告诉全世界,我们中国的领导人缺乏收集情报,分析问题,运用社会资源的能力。作为一个英明领袖,并不是要求他具有超凡的智力水平及各方面的专业知识,来解决社会上出现的每个具体问题,而是他应该知道如何开动这部国家机器,他的触手能够延伸到全社会的每个角落,善于运用社会的智力资源和物质财富破解难以想象的问题和困境。
现在全社会都把愤怒的矛头对准“瑞海国际”,这里我要讲一个不一样的故事,为“瑞海国际”辩护。希望全社会能从愤怒和悲痛中冷静下来,在分析原因时多增加一个选项,多考虑一个可能,更有利探索到真实的原因。我们承认“瑞海国际”在经营危险品业务时存在5大缺陷,但仔细分析这5大缺陷没有一条是引发起火的原因。我的这个故事与目前网络上流行的都不一样,主要从被大家广泛忽略的因素出发,推测这一事件是一人为纵火事件而不是由于疏忽或者是员工操作不当而引发的大爆炸。主要根据是在8月12日晚10点20左右,有人发现并报警有辆汽车在港区着火。当晚11点左右消防部队赶到时,发现是集装箱着火,并且分别有三处着火点。这里如果是汽车着火引发集装箱内危险品着火,不可能形成三处着火点,如果是集装箱内危险品自燃,那么怎么同时会有着火的汽车出现?难道它们约好一起着火?另外集装箱内危险品自燃怎么会有三个不同的集装箱分别意外自燃?着火的时间又是晚上10点30,白天的酷热已经退去,怎么可能酷热的白天集装箱内危险品没有自燃,晚上反而同时自燃?最可能的原因是有人纵火!这是一起团伙犯罪,先有人将汽车开到现场,将汽车点燃, 吸引人的注意,然后其团伙溜到集装箱区打开集装箱纵火。那么都是那些人干的呢?会不会是疆独、藏独等恐怖组织?估计不大可能。虽然这些恐怖分子破坏不怕事大,但是要促成这一爆炸事件还需要消防部队的参与和配合,不确定的因素太多。如果各位看官设身处地的去想一下,恐怖分子要筹划一起恐怖事件,必定会选人多热闹,影响力大的地方,而不是到一个海滨码头去炸几个集装箱。那么爆炸事件又是何人所为?其中有没有利益关联?这应该是侦破此案的切入点之一。
俗话说,荒田没人耕,开出来有人争。这个“瑞海国际”自2012年成立,通过危险品仓储这一商业卖点,短短三年做到年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这其中有没有有走私夹带,避税漏税? 如此丰厚的利润,是不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在寸土寸金的天津港,这块肥肉凭什么叼在“瑞海国际”的口中?垂涎这个生意的是不是大有人在?网上不是就有人在叫喊“吃人不吐骨头的这帮货,把肉吐出来”!呵呵,惩处“瑞海国际”是为了把肉吐出来呀。为了让“瑞海国际” 把肉吐出来,相信在爆炸前就应该有人找上门了,是不是该有人要求分配利益的?有钱大家一齐赚吗,你吃肉好歹我们也喝点汤吗!不识相? 是不是该有人来刁难的?这个企业员工没有从业资格证就是整治该企业的切入点!港口经营许可证迟迟无法更新,说明行政管理上开始不通畅了。相信这半年来这家企业诸事不顺,各种麻烦事不断。当然了,没有金钢钻也揽不了瓷器活。同样也要相信企业背后少不了所谓的“大嘎”,要不港口经营许可证不就是照样更新 了?钱照收,票照开,生意一天也没歇。网友夏雪冬雨在8月13号就发文“天津爆炸公司夸海口酿大祸”说该公司曾针对起火爆炸的可能性称“不会对环境和周边人员产生显著影响”。这儿故且不去讨论夸海口与酿大祸有没有必然联系,他天津爆炸公司为什么要夸海口?又是向谁夸海口?这种种现象难道不是说明了该企业在天津大爆炸之前就被盯上了,并遇到了种种刁难和麻烦,由于该企业的深厚的背景,对这些刁难和麻烦并不买账,照常营业。但事实上核心问题并没有解决,该企业已经深深地卷入了利益争斗的中心。如何才能打掉“瑞海国际”的嚣张气焰,搬掉“瑞海国际”背后的靠山?这应该是利益争斗的另一方时常考虑的问题。在利益面前,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少亡命之徒和穷凶极恶之辈。为了抢走“瑞海国际”的生意,采用制造危险品爆炸的方式,成了最后的选择。时间选为北戴河会议期间,把事情搞大,扳倒“瑞海国际”背后的靠山也不是没有可能。
有了这样的一个思路,回头再看 爆炸现场的迷雾,就可以看清迷雾下案件发生的轮廓。案件通过买通几个亡命之徒实施放火点燃危险品,费用在5万元左右,也有可能买通的就是“瑞海国际”内部的员工。同时在现场周围安排好人等候拍照,这些都是扳倒“瑞海国际”的证据,可以放到海外网上,不怕“瑞海国际”背后的靠山封锁消息。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看到完整的爆炸录像,同时在爆炸背景下看到一批“专业”人士,在不同角度拍摄照片的闪光。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我们经历这样一个灾难,我们会怎样?想必是惊慌失措,如果想起还带有相机,那也错过了最初的爆炸过程。许多人都目击了这场爆炸,又有几个人拍下了这些照片的全过程?就是有人好奇,拍下了照片后都是匆匆逃离现场,万不能在更近的距离内不断拍摄。这个世界上不缺少胆大心细,镇定自若的人,还有人能够下到火山口去拍摄岩浆涌动的壮举,但绝不可能好几个胆大心细的人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偶发现场,以不同的角度在拍摄这一灾难。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知道今晚要发生什么,他们在等候这一灾难的发生!另外我们再细心倾听视频中人物的感叹声,通过对声音音频的分析,说话人没有恐惧、惊慌,只有兴奋!就好像说等了一个晚上终于爆炸了!其中说话人还假装说是油库吧?也暴露了他在说谎。视频在刚开始时,火势明明变小,并很快熄灭了(这一现象很重要,后面还要说),他确在说烧起来了,没法救了。因为他知道这是危险品仓库,今晚就是要烧光它!
我们再回顾现场,看看哪几个放火的人都干了什么?当夜幕降临以后,这两到三人接到指令,今晚务必将货场烧毁,不要怕!哪怕是烧光了也是“瑞海国际”自己负责。大概在晚上9点左右,这几个人开着卡车,带上引火的油料,潜入货场,开始纵火。从网上提供的信息可知,现场累计存放危险化学品3000吨左右,其中硝酸铵800吨、硝酸钾500吨、氰化钠700吨。另外还有1000吨是什么?那就是电石。电石是常用的工业物资,气焊、气割都需要电石,电石的需求量很大,货场堆放1000吨电石,非常正常。但我奇怪的是,目前网上提供的信息很多,许多细节都非常详细,但现场有多少吨电石却被刻意忽略了。在介绍爆炸原因时,有介绍硝酸铵爆炸的,也有承认是金属钠遇水产生氢气爆炸的,为什么不去讨论大量的电石遇水产生乙炔爆炸?难道这涉及到犯罪心理?难道给网络提供信息的也是犯罪同伙?这些我们暂且不去讨论,先看看这些危险品的 一些基本特性,首先硝酸钾是种氧化剂,就是在高温下也不会燃烧和爆炸,通过持续的高温加热可以分解生成氧气及氮氧化合物,硝酸钾只能与具有还原性物资混合后,比如木碳,才能剧烈燃烧产生爆炸。而氰化钠虽然毒性很大,但其本质是一种盐,对温度和震动都不敏感,属于不易燃的化学品。燃烧的汽车隔着一条马路的距离是根本不可能引燃集装箱内的氰化钠。如果硝酸钾和氰化钠充分混合,倒是可以制成另一种炸药。这里硝酸铵是一种炸药,高温和强烈的震动冲击可以引爆硝酸铵,但作为一种炸药,硝酸铵往往需要雷管来引爆。而电石的性质很多人都很熟悉,其外观象生石灰,遇水产生可以燃烧的乙炔气体。在没有水的情况下,电石也是非常稳定,附近的火源及明火都难以点燃电石。这些危险品不同于油料的燃烧,它们都是固体物质不流动,常温下不挥发,要点燃这些物资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这几个人进入货场后,找到并打开装载电石的货柜,大概有4个装满电石的集装箱,分散在货场不同的地方。他们首先引来自来水,流进其中三个货柜,然后在第四个距离较远的货柜开始点火(可能从自身安全考虑),由于这个货柜离水源较远,少量的水(可能是一瓶水,也有可能是一桶水 ),不能形成持续稳定的火焰,并很快熄灭。在反复尝试后未能有效地将货柜点燃,于是将所带引火的油料泼洒进装载电石的货柜及附近几个货柜中,并将其点燃,其他人将多余的油料泼洒到所带的汽车上,并将汽车点燃,在汽车点燃后,两人乘乱逃离现场,一人在50米外躲在空余的货柜边上继续观察。这里点燃汽车的描述与开篇有所不同,开篇点燃汽车是趁乱混进货场,这儿是趁乱逃离货场,对照情节发展,趁乱逃离货场更加可能。当时的时间是10点半,燃烧的汽车被很快发现,并报了火警。由于当时天气有微风,其他三个货柜产生的大量乙炔气体,被微风吹带到下风口,并没有遇到明火燃烧,由于乙炔气体的密度是每22.4升 26克,与空气的密度每22.4升28克相差不大,所以乙炔气体不会象氢气一样,很快向大气层的上层逃逸,而是在随后的2个半小时内,大量的乙炔气体分散并积聚在汽车停车场附近1万6千平方米的范围内。11点零6分,多辆消防车赶到现场,此时货柜中火苗已经冲出货柜,因此消防队员看到的是几个货柜都在燃烧。此时燃烧的性质属于油料燃烧及电石炭化钙在高温燃烧的情况下直接与氧燃烧,此时燃烧产生的火焰相对后来的火焰较小。而躲在货柜边上观察的纵火者,看到火终于烧了起来,于是便躲进货柜,以免被救火的消防员发现,同时抽支烟,让紧张的神经松弛一下,盘算着逃离现场的时机。当多辆消防车赶到后,大量的水倾注到着火的货柜及电石上,很快货柜的温度下降,火焰被瞬间控制几近扑灭,这就是大家在视频上看到的远方有很小的火苗很快就要熄灭。但是此时大量的水与电石产生大量的乙炔气体很快迷弥漫在货柜上方,很快即将熄灭的余烬点燃了乙炔气体,爆燃产生了,这就是消防队员最后看到的景象:“货柜被点亮了”因为乙炔燃烧是明亮的,大量的乙炔爆燃会产生象太阳一样明亮而刺眼的光芒。爆燃的火焰很快点燃了其他三个货柜上方的乙炔气体,形成第一次三吨TNT规模的爆炸。此时爆炸的火苗顺着乙炔飘散的轨迹在飞速传播,10秒钟的时间穿越200米在停车场的中心引发第二次爆炸。由于这次爆炸是积聚了三个集装箱2个半小时生成的乙炔气体,所以威力也更巨大,相当于21吨TNT的爆炸威力。同时这次爆炸中心就在停车场上方,在1万6千平米范围内类似于云爆弹产生的云爆过程。这样的爆炸过程才能解释为什么有浓烟产生?为什么爆炸威力这么巨大?为什么停车场一片黑烟?为什么离货场中心50米还有人存活,而300米外的停车场汽车金属都被融化?为什么离货场300米的的停车场爆炸后汽车残骸排列整齐,而离货场800米及1200米的居民楼门窗却被冲击波撞碎、撞倒。如此巨大的爆炸威力,如此惊人的伤亡代价,闯下了滔天大祸,我想肇事人也吓坏了吧?
那么故事讲到这里,这个故事有没有证据支持?能不能找到犯罪嫌疑人呢?其实这个世界上的许多事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如果你的思路总在纠缠氢爆炸、或者硝酸铵爆炸,那么你就要追查,这货是从那里发来的?谁最后验的货?又是谁运的货?谁谁谁当时在不在场?谁谁谁又该承担什么责任?你怎么可能找到原凶?如果你考虑到这是电石遇水引起的爆炸,那么通过水源的流向,比如残留的水管痕迹,和没有关闭的水龙头,进一步判断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团伙犯罪,那么寻找犯罪元凶也就有了方向,而不是到处深挖与“瑞海国际”相关联的靠山。在此我再献上三条毒计,让参预的罪犯争相自首。
第一条毒计,威胁
在天津电视台、报纸广而告之,敦促案件参与者前来自首可宽大处理,参与而不自首,一经查实与主谋同罪。敦促案件知情者前来报告案情,知情不报者视为同谋。警告政府官员、公务员不得干扰、误导案情调查,一经查实视为同谋。
第二条毒计,利诱
杀人放火,无利不往。既然是团伙犯罪,让这些亡命徒去放火,请人去拍录像,到网上散布信息,包括之前去“瑞海国际”讲价钱,谈条件都需要有利益驱动的人去完成。知道这件事,了解情况的人肯定不在少数。那么为破此案,不妨照样画葫芦,也出重金悬赏线索。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重要线索3000万元,不信这些马仔,吊丝不为所动。这案件只要有一个突破口,便会势如破竹。
第三条毒计,监听
其实当思路转换到人为纵火的刑事案件时,嫌疑人基本上也就已经锁定。前期前来谈条件,找麻烦的这些人统统都有可能是嫌疑人。可怜现在“瑞海国际”的总经理、董事长等一干高管,已失去自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可能他们已经意识到是谁在害他们了。可是无凭无据,他们也不敢瞎猜测呀,猜出了也不敢讲,讲了也没人信! 现在习大大要破这个案,那就简单多了,提出“瑞海国际”的这一干高管,好言抚慰,鼓励他们大胆猜测,看看可能涉及哪些人等,然后24小时监听他们的电话及和他们有交接的人员电话,监听范围扩大到一千人左右,寻找证据,再配合第一条毒计和第二条毒计。呵呵案件指日可破。
在这案件中,最后从集装箱中救出的人,距货场仅50米,此人最为可疑,八成就是纵火者。如果此人是瑞海国际的员工,那他一定是被收买的纵火员工,正常的员工发现火灾后会怎么处理?肯定是跑回办公室向领导汇报,报警等等,万万不可能躲在集装箱中。如果他不是瑞海国际的员工,要解释清楚跑到“瑞海国际”货场来的原因就更不容易了。如果是前来围观的闲杂人员,早被大火烧死了。只有纵火者才不要看热闹呢,火就是他放的,他要看什么看?他只需要躲在集装箱等外面没有动静了溜走就好了。正是由于躲在集装箱中保全了他的性命,同时爆炸剧烈的震荡把他震昏没能及时逃走,为破此案提供了线索。虽然真相扑朔迷离,只要思路正确,线索也许就在你的手边,突击提审这位幸存者,也许真相很快就大白天下。当然这里要对案件主谋的狡猾和凶残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也就是说,没准现在去找这位幸存者时,他已经早已死亡,医生会告诉你他是吸入过量的氰化氢气体中毒死亡,或者是他已经自行离开医院走了,凡事种种,更加说明这起案件是一起人为策划的爆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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