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深人靜時回首過去,常感恩自己是個幸運兒。才華不高貢獻不大,上帝卻眷顧我有機會上一流的大學,在不同的城市和國家生活,有一份很喜歡的工作,能用英文閱讀寫作看電影,凡此種種。我寫的感想,其實就是我每天去做的。我已不再關心生命的長短,成就的高低,金錢的多少;而更希望讓每一天過的有意義 (於事於人之個體的無可替代性)。“追求生活的快樂”與“追求生命的意義”是絕對不矛盾的。“生活的快樂”是存在於“追求生命意義”的“過程”之中的。當意識到每一天過的有意義,一個人怎麼可能不快樂?反之,如果無法感受到每一天生活有意義,一個人怎麼可能真快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