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平县志》记载,民国二十六年,100元法币可买到两头牛,民国二十七年变为一头牛,民国二十八年可买一头猪,民国三十年能买到一袋面粉,民国三十二年能买一只鸡,民国三十四年能买一盒火柴,到了民国三十七年,100元法币就只能买几粒大米了。 国统区一个地主给投共的儿子写了封家书,信中并不是让儿子赶快“弃暗投明”,而是一通抱怨: ...乡下经济凋敝,收地租收高了佃户就去逃荒,收低了家里开销都不够。自己有文化想去教书赚钱,然而教旧学(私塾)庄户经济破产没有人请,教新学(新式学校)国府只顾着打仗根本没有闲钱开办教育 ...
信末,地主非常绝望:没有活路,就等着你们来解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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