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5 這件事情的再次發生,讓我相信了冪冪之中的某種東西的存在, 且稱它為魔咒吧。 同一個房子,兩年前,我已經找到了租客,合同都準備好了,租客到了辦公室簽好了。租客是一對日本人,突然,他們要求再次去量一下尺寸。於是,我們就到了房子裡量尺寸。結果,他們認為房間太小,放不下床,要取消剛簽好的合同。 然後,這個房子就歸還給同事了。 不久,就找到了租客。 今年,這個房子又回到了我手裡。 前前後後看過十來個人了,都有各種理由,不適合。作罷。 上周,一個年輕媽媽帶着兩個女兒來看房,她同時還看了附近的另一個房子。 第二天,我給她發了一條信息,說同意降價100,請她考慮。 她果真發來了申請表。於是進入到審核的流程。 有一個資產證明,她遲遲不發來。我跟她說,我們已經批准了她的申請,但是作為手續,還要需要看一下。這是給她一個保證,也是想留住她。 過了一天,她沒有回音。我感到有些不妙。 第二天,再催問她時,她還是沒回。 這下不妙的直覺加重了。 果然,下午的時候, 她回復了一條信息,說是考慮了好久還是選擇了另一處房子。 不妙的意念真是應念了。 又看了幾個客戶。 前天,一個越南小家庭來看房。經過討價還價後,達成協議,開始申請,審核。 過程進行得頗為順利。他們提供了所有資料。我讓同事把上次沒用上的合同修改一下。我回復租客說晚上會發合同給他。 下午都沒有租客的信息。晚上我把同事做好的文件加上一些信息後,發到租客的郵箱,同時發了郵件告訴他,合同已發。還用短信提醒他及時看郵箱。 一向回復很快的租客,一個下午加個晚上都沒有回音。我又一次感到了絲絲不妙。寒意頓生。 睡覺前還是不安。 早上起來看手機,固然收到郵件回復,說是要放棄這個合同了。 同一個房子,這已是第三次了! 這個房子,在我手裡,是租不出去了。 故人說,事不過三。 可這真是三次了! 魔咒? 不得不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