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說了多少?有多準確?你理解對了麼? 這麼斷案方法絕對不科學的。 比如“在1956年10月1號宇稱不守恆論文發表前,宇稱守恆、左右對稱都是物理學的公理,沒人會沒頭沒腦去質疑“,真有這麼間單麼? 吳建雄是第一個實驗證明宇稱不守恆的人,但也只比其它幾個團隊快幾天而已。 李應是第一個懷疑宇稱也許不守恆的人,但事實是,他沒有辦法獨立證明,否則早就獨立發表了。他也不能獨霸這個主意,別人很可能先他一步證明。本人倒是查了一下原始論文,顯然當時的怪異實驗結果在四月份的高能物理會議上已是熱門話題了。楊參加了會議,沒看到李的名字。楊如果開始留意思考這個問題,最後“頓悟”出如何證明是非常可能的。但他去找李合作,應是知道李已經在做這個研究了。而李還願意合作,應是他碰到自己無法逾越的障礙,也知道火燒屁股,不跟楊聯手,很可能別人先他一步證明。 一旦同意合作,楊的數學能力難有匹敵,由他主導是最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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